找到越南取老婆老婆是真的吗?? 会被骗吗?

越南新娘为何不愿同房?真相吓傻中国小伙
越南新娘为何不愿同房?真相吓傻中国小伙
越南,一个美丽的国家,但因为长期的战争导致男女比例失调,经济的落后和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导致许多越南女性期望嫁到国外以改变现状,而低廉的迎娶价格也吸引了许多人来越南挑选新娘。
这是李世朋第一次出国,他扑闪着眼睛,显得有些兴奋。这个23岁的江苏小伙来自江苏徐州的李桥村,如今在老家做快递员,三四千的月入在当地还算不错,但早产落下的病根导致他的言行举止异于常人。
为李世朋介绍女孩的养妈叫阿凤,可她带来的第一个女孩就“嫌弃”世朋年龄太小。她马上指着另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孩说:“她愿意,你看怎样?”这个女孩叫阿妮,来自芹宜相邻的金瓯省,双方很快完成了配对,简单定下了婚约。
世朋相亲的地点芹宜是大部分台湾、韩国的婚介最为活跃的区域。经历完当天下午的一轮相亲,世朋和一同来相亲的同伴们碰头时,开始讨论起各自见到的女孩。“她很丰满。”世朋夸张地在胸前比划。作为进展最快的人,他挺得意,准备第二天跟阿妮回家结婚。
通过短短几分钟的相亲,世朋和阿妮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来自农村的阿妮当晚就拉着世朋为自己买了一部智能手机。
3月13日一大早,两人启程前往阿妮的老家。阿妮毫不客气地包了一辆的士,一路上坐在前排和司机谈笑风生,结账时,李世朋支付了整整200万越南盾(相当于600人民币)。
站在阿妮家门口,已是当天傍晚。和女孩家人的第一次见面有些尴尬,面对一大家子人好奇的眼神,李世朋匆匆忙忙地翻开《国语马上说》,急着找到一句能用作开场白的话。这是一本由养妈分发给女孩们的中越翻译书,里面收录了大量日常用句。
还没等李世朋说话,阿妮就拉着他进了房间,然后径直从他裤子里掏出钱包,抽出几张二十万的越南盾,示意李世朋交给围在屋里的亲戚们。“唷!”接过李世朋递来的钱,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妇热情地拥抱了他,李世朋后来才知道她是阿妮的奶奶。
由于阿妮的父母早年离异,她的父亲住在离家不远处的一个小木棚里。好奇地审视了一遍这个中国女婿,再看到李世朋送来的礼金,老丈人流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睡下没多久,阿妮就带着母亲、奶奶、姨妈和姨父从门外进来,围坐在世朋周围。语言不通的李世朋在阿妮的不断比划下,才恍然大悟地向阿妮的母亲鞠躬行礼。阿妮的母亲对一切都显得驾轻就熟,就在今年2月,阿妮的妹妹已经先一步嫁给了辽宁大营一个三十多岁的农民。
第二天早上醒来,世朋发现自己昨天换下的脏衣服还好好地躺在老地方,上面竟然还多了几件阿妮的衣服。“越南女孩不是都很勤劳吗?”他显得有些沮丧和吃惊,但还是抱着这堆脏衣服自己洗了起来。其实,这是阿妮对他的“测试”,并借此在家人面前挣点面子。
婚礼当天下午,两人来到村口一间婚纱店,阿妮随手递给李世朋一件白色西装,上面用金线纹着条龙。
婚礼开始前,李世鹏帮忙搬音箱。
当晚拍摄的婚纱照上,美梦成真的李世朋已笑得合不拢嘴,阿妮却有些闷闷不乐。此时她的母亲,一个传统的越南农村女人,掉转头说:“今天是开心的日子,要多笑笑,不要让你丈夫不高兴。”阿妮竖起两根手指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但表情还是没什么变化。
婚礼上专门请来了乐手,阿妮也演唱了一首歌曲,歌词大意是“今天我就要嫁人,却忘不了曾经的爱情……”嘈杂的音乐中,饭桌上的男人们只顾喝酒取乐,似乎并没有人留意到她的上台和离去,只有阿妮一个十六岁的表妹静静倚在门后,看着眼前的婚礼,久久没有挪动一丝。
除了婚礼开场时被阿妮领着向各路亲戚敬酒,李世朋并没有更多机会和新娘接触。在末席坐下后,两人中间还隔着阿妮的一位堂哥。只能埋头吃饭的李世朋,看上去就像个局外人。
晚上八点,不远处的disco音乐声依旧喧嚣,村子上空弥漫着狂欢的气息,李世朋却被阿妮早早催着到她姨妈家里休息。躺倒在床上,李世朋茫然地看着微微抖动的蚊帐,眼里有些醉意,但他还是焦躁地继续说,“她到底算不算我老婆?结婚了也不和我睡。”
从树叶间隙洒落的阳光闪闪发亮,船上的每个人都沉默无言,各怀心事。这是婚后次日上午,这对新婚的小夫妻乘船去还音箱,李世朋正纳闷着妻子在新婚之夜的行踪;而阿妮似乎还没从昨夜的宿醉中恢复过来,坐在丈夫的斜后方,她支起手挡住太阳,一脸的痛苦与不耐。
阿妮一家人兴致勃勃地聊着天,李世朋有些格格不入,这样让他显得有些不开心。世朋的心里其实积压了许多不满,这也让他的心态变得有些矛盾。他时而意识到妻子需要自己的尊重和体谅,时而又觉得花了钱就该有更多话语权。
李世朋出门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是向家里要钱,另一个是要求中介告诉阿妮,自己今天就要回肯特——他实在不愿再忍受这样的环境。在结婚的那天下午,世朋刚让父母把三万五余款打给了中介。
第二天看到阿妮母亲整理行囊,世朋才松了口气,兴高采烈地也打点起自己的包裹。这次回芹宜,阿妮母亲除了跟着到城里玩一玩,更主要的任务是从养妈手中拿到中介许诺的“三金”费用(三种金首饰兑换成现金)——对于这个农村家庭来说,首饰显然不如现金来得实惠。
3月15日晚,世朋和阿妮婚后的首日,他们坐上了前往肯特的汽车。随行的还有阿妮的妈妈和姐夫,姐夫善解人意地让世朋和阿妮坐在一起,阿妮却坐到妈妈身旁。坐在姐夫身旁的世朋努力让自己看上去不介怀,有些坐立不安,不时伸长脖子往前瞟上一眼。
回到芹宜的第一天,中介和养妈带着李世朋到当地一家名为MEKONG 的医院进行婚检。
婚检结果出来了。除了阿妮有些妇科上的小问题外,两人都无大碍。等阿妮办好签证,世朋就可以带她回中国。
在芹宜,百无聊赖的世朋被困在旅馆里。对于这个成天跟着养妈出入消费,却又不愿和他发生亲密关系的越南妻子,李世朋私底下极为不满。他开始害怕这时候阿妮悔婚了,害怕阿妮是养妈培训出来的。
养妈告诉阿妮尽量不要和她的中国老公在街上抛头露面——据说有些当地人会向公安举报,而更让李世朋头疼的是,除了依赖仅有的一本《国语马上说》一遍又一遍和阿妮确认她是否会跟自己回中国,他没法弄明白自己这个越南老婆到底在想什么。
在阿妮面前,李世朋总是尽力表现得幽默而风趣,但背地里,他心中的忧虑从未减少。回到旅馆,李世朋试图和阿妮沟通,希望亲她、和她一起睡,但阿妮拒绝了他。在他们和中介拟定的合同中写道:乙方应充分尊重女方,不得有把女方视为买来的观念……
躺在咖啡馆的吊床上,李世朋无所事事地等待第二天回国,一旁的相亲客张一也在当天和永隆省的一个女孩结了婚,等着晚上和她圆房。
回中国前一天晚上,阿妮却不知去向。“要是她在这节骨眼上跑掉,那我只能去跳湄公河了……”靠在光线昏暗的旅馆走廊上,李世朋却无处发泄他的焦虑不安,“花了那么多钱,我该怎么和爸妈交代。”
张一的妻子也突然“消失”了,两个男人在街头茫然地寻找着妻子,却偶遇了一场当地年轻人的婚礼。光溜溜的大腿,热辣的超短裙,夸张的低音炮无所顾忌地向着城市上空冲刺,这一切看上去都和他们的“乡村婚礼”有些错位。
最终,李世朋找到了两人的老婆,她们正在旅馆不远处的KTV里唱歌。李世朋松了一口气,“没事,让她们玩吧,她们现在压力一定很大,我理解,这是最后的放纵。”
李世朋终于带着阿妮坐上了前往胡志明的汽车。上车前一瞬,他回头望了望阳光刺目的天空,眼中有些茫然。
劳务输出,尤其是去东南亚打工的人多,让河南安阳市的林州,不断出现异域新娘的身影。在林州临淇镇,据该市出入境管理科的统计,如今有23名越南新娘。
这些新娘们到来第一件事,往往是生孩子,然后丈夫继续外出打工,她们在家留守。从几千里外嫁入中国中原腹地,新生活的开始多显寂寞。这些越南姑娘们很少与村里人交流,饮食习惯也带来对家乡的思念。不过也在融入过程中,年轻的新娘学会了用QQ和微信,交起中国朋友。也有新娘开始独自出家门办理各种事情。
何氏欢是林州市临淇镇苇涧村的第一个越南媳妇。
她曾生活的越南宁平省,位于红河三角洲。地图上看,距离中国河南的林州,有2700多公里。
当年何氏欢从宁平出发,途经友谊关到南宁,然后坐了近26小时的火车,再换长途汽车,终于抵达林州——她即将开始新生活的地方。
2011年6月,何氏欢的到来,让苇涧村热闹了一阵子。有不少村民曾偷偷跑去张望:“想看看外国人到底长啥样。”
林州位于太行山南段东麓,作为河南省的外派劳务基地,常年有人在各地承包建筑工程。当地政府信息显示,林州每年有17万人外出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到东南亚等地。
正是这样劳务输出的背景下,异域新娘陆续嫁到林州。
临淇镇,是林州最大的一个劳务输出镇。临淇镇苇涧村支书王文学说,只他们一个村,至少有40人去了国外务工。
据林州市出入境管理科的统计,已有23名何氏欢这样的越南媳妇,嫁入林州临淇镇。
刘卫华见到工友的越南媳妇在家伺候婆婆,被数落也只是笑笑,这让他对“娶个越南媳妇”动了心,何氏欢与丈夫刘卫华是在越南宁平相识。刘卫华几年前去越南打工,本是想多赚钱,回老家娶媳妇。
临淇镇苇涧村的村民介绍,当地人娶媳妇礼金重,至少花费1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盖房子。刘卫华年轻时离了婚,十多岁的女儿在老家跟着母亲,他常年在外务工。这种条件,让他觉得“难娶”。
在越南,大家混熟了,工友们跟刘卫华说,“找个越南媳妇吧,听话又勤劳”。
一次刘卫华到工友家玩,看到工友的越南媳妇,在家伺候腿脚不灵便的婆婆。“她婆婆嫌她做得不好,数落她,她也只是笑笑,不吵。”刘卫华说,这让他动了心。
在刘卫华看来,越南姑娘与中国姑娘差别巨大。刘卫华说,越南有“婆养汉”的习俗。他所在的工地,20多名越南工友里,仅一两个男人,其余全是女人。
第一次见面时,何氏欢和两个姐妹一同出现在刘卫华面前。她想逗逗这个看着老实巴交的男人,指着妹妹说,“这是何氏欢”。但刘卫华一下就指着她说:“你才是吧。”
刘卫华很中意性情活泼的何氏欢,在送她回去的出租车上,敲了敲她的脑门,比划着说:“你,我,mai(越南语,音,‘去’的意思)中国?”
他们在越南举办的婚礼,刘卫华说,花费不多,只是请当地亲戚朋友吃了顿饭,唯一像样的彩礼,是1000万越南盾(约人民币3000元)。
在林州县,另一名越南媳妇阿垂,是90后,被介绍相亲时,她说,“好啊,我还没见过外国人长什么样子呢”。当时她还是名高二学生。
这名“外国人”邓国强,后来成了她的丈夫。他们在越南举办了婚礼,后来她随丈夫到林州,领了结婚证。
阿垂知道,也有越南姑娘是被骗到中国。因为能说流利的汉语,阿垂常被林州市公安局请去做翻译,负责和一些无正规手续进入中国的越南姑娘沟通。
一次,她在公安局看到一名来自家乡的15岁姑娘,“蹲在墙角,特别瘦小,特别可怜,完全听不懂中国话。”
小姑娘告诉她,一名自称要带她去打工的人哄骗她上车,醒来后,她发现到了中国,还要将她卖给中国人做媳妇。
“外嫁”的复杂情绪
北河村的越南媳妇武海燕说,“家里人觉得嫁来中国,会比在越南生活得好。但他们又担心我被骗”
为什么愿意嫁到中国?这是何氏欢常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她会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当时什么都没想。嫁给谁都是过日子。”
在越南,何氏欢的家境不差。她的父亲是当地的一名村长,她高中毕业后还去学了一年的护理,在村里诊所帮忙,还学会了自己做衣服。
何氏欢说她不喜欢当地男人。到2011年,33岁了她还没结婚。“如果不能嫁个好点的越南男人,是很可怜的。”何氏欢说,她妹妹嫁了当地人,对方不干活,喝酒,打人,甚至还有毒瘾。
第一次见面,刘卫华话不多,她感觉踏实,是结婚的理想人选。8月9日,另一名越南新娘阿垂说,她会跟着丈夫到林州,完全是因为爱情。
在刚刚学会的微信朋友圈里,阿垂翻看关于越南新娘的报道,看到有评论说:“哪里有真爱?都是买来的吧?”
阿垂花了好几分钟,认真留言:“越南媳妇对感情是真心的。不管吃多少苦她们都不会放弃。YEAH。”
对于“嫁给中国人”,阿垂说,她家乡的人们带着一种复杂的情绪。
邓国强认识高挑清秀的阿垂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常去阿垂家拜访。这让阿垂担忧。进村的路上,随时会窜出“小混混”,为难邓国强——阿垂追求者众多,他们对她相对“富有”的外国男友抱有敌意。
冲突发生在阿垂婚礼仪式结束后,村里一群年轻男子突然出现,吵闹,差点打邓国强。
“中国是大国,比我们富有,我们在越南时能听到很多中国新闻。”临淇镇北河村的越南媳妇武海燕说,“家里人觉得嫁来中国,会比在越南生活得好。但他们又担心我被骗。”
武海燕结识丈夫后不久,她的父母表达过担忧。在他们看来,边境上的中国男人有不少是贩卖人口的。直到丈夫带来了建筑工地的老板,还写下了一封保证书,事情才算落定。6,828被浏览2,503,768分享邀请回答10K2,46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8.7K610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  最近大家肯定在新闻上,在贴吧上都看到很多关于:“越南新娘逃跑”等问题。也有很多中国男士给我们电话,或者联系我让我帮忙联系越南警方等找越南老婆。  我也非常理解大家的心情。我在这也声明一下。这些骗子大部分都是中国人,然后找一些越南的养妈联合起来欺骗自己的中国同胞。有几招希望大家去越南之前准确一下:  1.学习一些普通的简单的越南语。  2.在越南当地自己找个翻译,然后自己了解养马和那个女人的情况。因为有很多是养妈骗他们,说中国这边很有钱什么什么的,欺骗人家,导致那些姑娘到这边来觉得不对就要回家  3.带老婆回国之前就得请翻译了解详细老婆的家庭  这些只是我个人小小的意见。希望能帮你们的忙。如果有需要帮助就电话联系我。  电话:158   微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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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大家不要轻易相信人去越南找老婆。爱情是来与真心。感情是没有办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请问你是越南人吗?如果去越南旅游不知道你能不能帮忙找导游和翻译呢?当然首先是安全第一,呵呵
  妹妹分析的非常有道理!应该不像是骗子——那些不如实跟女孩说好家庭情况的,等于骗人再现!即使跑了也不能怨人家!  希望能对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还有一些越南女孩来北方后水土不服、气候不适应!!也是很严重的问题!
  我姐嫁到这边10多年了。有带我来这边玩然后我也嫁到中国四川。想找个工作。有哪里需要翻译的吗!可以介绍给我吗!在家带小孩没工作。期望可以找到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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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婚骗花钱买越南“媳妇”逃跑 婚姻法中骗婚如何判刑
南京溧水一名53岁的男子陈某,经人介绍,花4万元从云南买来一缅甸“老婆”康某。没想到一个多星期后,康某欲趁机溜走,男子将她非法拘禁在家一个多月。后被邻居发现报警,结果陈某不但婚没有结成,反而因为涉嫌非法拘禁被溧水警方刑事拘留,下面请跟随周律师一起来看案件详情。民警调查得知,康某确实是缅甸人,今年1月来到中国云南打工。其间,她认识了同为缅甸人的女子坤某,坤某劝康某找一个中国男人结婚,这样可以过上好日子。坤某通过介绍人余某的安排,让康某与陈某见面。坤某给了康某1500元,并对她说:“如果你自己想逃跑,就拿这个钱买车票。”随后,康某便和陈某回到了溧水。而所谓的4万元彩礼,实际上已被介绍人余某和坤某瓜分。后因感觉跟陈某实在过得不好,康某于是想逃走,没想到被陈某非法拘禁在家,长达一个多月。解读:婚姻可不可以买卖,买卖婚姻的情形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包办强迫当事人(包括子女)缔结的婚姻。其目的为索取大量财物,手段上采取包办、强迫他人结婚的形式。买卖婚姻的当事人一方用钱财的形式“购买”自己的婚姻,另一方往往是非自愿的、被动的和他人结婚。包办婚姻的当事人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者结婚多年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一方起诉离婚的,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延伸阅读:什么是骗婚?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犯罪嫌疑人利用合法的婚姻为幌子,来骗取合法的婚姻登记,这是诈骗犯罪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件。当前,诈骗者的目标,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和贫困人群的婚姻诈骗上,诈骗案件呈上升态势。我国《婚姻法》对骗婚之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以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这使得众多的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的财物。骗婚的特点和定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可见,根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骗婚既不属于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的可撤销婚姻,因此,只能属于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不过,这种定性有悖于常理。婚姻法中骗婚的处理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总之,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对本案的骗婚进行定性时,其定性有悖于常理;处理因骗婚引起的纠纷时,很难适用到最恰当的规定,处理结果也将显失公平。用民法规定处理骗婚纠纷的合理性那么要通过怎样的法律制度才能公正处理骗婚纠纷呢?法律具有评价的功能,同时法律也是评价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当采用不同评价标准的法律来评价同一行为时,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有关婚姻方面的权利是自然人民事权利的一部分,而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为无效民事行为。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的行为是以与被骗人结婚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后者财产的非法目的的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该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而缔结的婚姻应为无效婚姻。做出这样的结论,与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并不矛盾。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之所以成为无效婚姻,是因为这些情形下的婚姻违反了婚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中关于禁止重婚、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应结婚的疾病等强行性法律规定,而婚姻法的这些规定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关于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在婚姻法中的具体化。同时,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并不排斥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中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在婚姻法中的适用。在骗婚案件中,如果适用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来处理,宣告婚姻无效,适用法律则更加贴切,对当事人权利保障更充分,被骗人可以民事行为无效为由请求返还财产。因此,基于以上分析,应当在民法通则的框架内建立骗婚的无效宣告制度;这样才能公正地处理骗婚引起的纠纷,同时,对骗婚宣告无效也有利于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而如果判决离婚,则诈骗人骗取被骗人财产的行为则不宜作刑事处分,因为离婚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因夫妻感情破裂而解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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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日讯 听信朋友介绍,花4万元娶了个越南媳妇,岂料媳妇在家住了10天就不见踪影,家住连城县宣和乡的吴某只好先到法院起诉离婚。近日,连城县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准予原告吴某与被告阮某离婚。宣判后,吴某连连说:“我真糊涂, 白白损失了4万元。”为娶媳妇中圈套2014年5月,吴某在泉州打工期间认识了男子李某,李某也是到泉州打工的外地人,俩人很快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李某得知吴某想找媳妇,便推荐他到越南找,还称自己的媳妇就是越南找来的。越南媳妇会体贴也温柔,还很孝敬公婆,现在夫妻俩的生活很幸福。吴某表示自己的钱不多,想知道娶个越南媳妇的价钱,高了承受不起。李某拍拍吴某的肩膀说:“不会超过10万吧。”吴某估算了一下自己的存款已足够“老婆本”了,便有点心动。不过,吴某告诉李某自己只有四五万元,李某当即表示有四五万元也够了,他娶的越南媳妇也花了这个价钱。还说如果吴某真有心,他回家就让老婆帮吴某到越南去物色女孩子。过了一段时间,李某真的把一张越南女孩子的照片递到吴某手里,说:“我老婆知道你想找越南媳妇后,马上想到她的一个妹妹还没有出嫁,想把妹妹介绍给你。这是她妹妹的照片,你看看,长得还挺秀气吧,她的名字叫阮某。”吴某看过照片后,觉得很心动。婚后十天玩失踪随后,吴某便随李某及其妻子来到越南,与阮某正式见面,并由李某的妻子做翻译。虽然语言不通,谈情说爱双方似乎还心有灵犀,吴某与阮某都很喜欢对方。吴某在越南与阮某交往了近2个月,之后,把阮某带回国内老家,得到了亲朋的祝福。日,吴某认为水到渠成,便与心爱的阮某来到连城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合法夫妻。自此,吴某感觉天天沉浸在幸福之中。谁知,10天后即日,心爱的阮某突然消失了。失魂落魄的吴某马上打电话给李某,想问个究竟,但李某的手机已经联系不上。至此,吴某预感自己可能被骗了!一开始,吴某心有不甘,打了2天的电话给李某及其妻子和阮某。他还希望阮某能够回来,但3个人的手机全都联系不上。吴某无奈之下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怀疑阮某婚姻诈骗,但因其无法提供钱款被骗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最后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立案。“老婆本”没了,越南媳妇飞了,吴某后悔不已。 离婚诉请获支持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尝到越南媳妇苦头的吴某成熟多了。通过了解,知悉自己要再找对象结婚成家,必须先解除与阮某的婚姻关系。日,吴某向连城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阮某离婚。法院依法受理,并由民二庭法官承办此案。由于案件的被告阮某为越南籍属于涉外案件,需要将相关材料送往专业机构进行翻译,并预留8个月的外交途径送达时间。又因案件被告下落不明,以外交途径送达未果,需要通过公告程序再次送达,前后历经了一年多的时间。案件最终在今年8月17日开庭审理,被告阮某未到庭。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原、被告国籍不同、语言不通,沟通交流存在现实障碍。双方相识仅2个月即登记结婚,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婚姻基础较为薄弱。婚后共同生活仅仅10天,被告即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现原告诉请与被告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为此,法庭当庭判决准予原告吴某与被告阮某离婚。法官提醒由于国外的生活环境、生活习俗、沟通方式等与国内存在着很大差异,结婚前要了解对方(外国人)的相关信息也非常困难,因此涉外婚姻的风险很大。如果双方对婚姻关系是否继续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外籍一方消失不见的,则需要经过漫长的法律程序才能了断该宗婚姻关系。同时,涉外婚姻的开销也不是个小数。如果涉及离婚诉讼的国外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光公告费、翻译费就要三四千元。很可能婚离了,各项费用却难以追回,结果是鸡飞蛋打一场空,浪费了时间精力和钱财。为此,婚姻大事须谨慎,特别是选择与毫不了解的外籍人士缔结姻缘更应慎之又慎。(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相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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