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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王国的骑士》:一场王者的历练 正义与阴谋的较量
乔治·R.R.马丁
[导读]邓克瞅瞅那面盾,一手抄起剑带,又瞅向那面盾。剑带是为老人瘦弱的臀部量身制作,穿不到邓克身上,锁甲也铁定不成。于是他找来一段麻绳绑住剑鞘,再把绳子绑在腰上。 《七王国的骑士》封面在《冰与火之歌》故事开篇前约89年,这时的维斯特洛风平浪静。“高个”邓肯怀揣着骑士梦,与他的侍从、实则身份远非如此简单的小男孩伊戈,踏上了行侠仗义、游历天下的旅程。比武审判、冷壕堡之劫……危险如影随形、死亡寸步不离。这是一场王者的历练、梦想与现实的碰撞、正义与阴谋的较量,而忠诚、荣誉与勇气,终将伴随他们一路向前……本文摘自:《七王国的骑士》 作者:[美] 乔治·R.R.马丁
译者:屈畅 赵琳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4年1月 雇佣骑士 春雨滋润大地,邓克挖坟并不费力。他挑小丘西坡作坟址,因为老人喜欢看日落。“又一天过去了呀,”老人会边看边叹,“谁知明日是怎样,呃,邓克?”于是,一个明日带来倾盆大雨浸透主仆俩,第二天吹来潮湿冷风,第三天老人着了凉,到得第四天,便已无力骑马。现在他要入土了,而仅仅几天前,他还边骑边唱那首到海鸥镇去看美少女的老歌呢——虽然老人把海鸥镇换成了岑树滩。去岑树滩看美少女哟,嗨哟,嗨哟,邓克苦涩地挖着。坑挖得够深后,他双手抱起老人置于其中。老人矮小削瘦,脱掉锁甲、头盔和剑带,简直不比一袋树叶沉;反观邓克,却有与年纪不相称的大块头,他年仅十六或十七(天晓得实际年龄),但骨架宽阔、蓬头散发、步履沉重,身高已过六尺半,肌肉发育才刚开始。老人常称赞他的力量——老人从不吝啬溢美之词,毕竟,那是他惟一能给的财富。尸体躺在坑底,邓克伫立默看了一会儿。空中又有雨的气息,他明白该在大雨降临前把老人埋葬,可又不忍心用泥土盖住那张皱巴巴的老脸。该有个修士,说些祷语,可惜老人只有他。老人把剑、盾和长枪上的造诣倾囊相授,可惜他大字不识,邓克自也是个白丁。“我该把剑留给您,可它只会在泥土中锈掉,”最后,他抱歉地说,“我想,诸神会送您一把新剑,爵士先生。真希望您没死。”他顿了顿,不知如何继续。事实上,他不记得任何祷语,老人平日又不常祈祷。“您是一位真正的骑士,只在我该受罚时才打我。”他挤出几句,“女泉城那回除外,那回真是旅馆小弟偷吃寡妇的馅饼,不是我干的,我跟您解释过……算了,没关系,愿诸神接纳您,爵士。”他用脚把泥土踢进坑,开始机械地填土,没再多看老爵士一眼。老人好歹度过了漫长一生,邓克心想,将近六十?几人能活到这把岁数?至少,老人捱到又一个春天。邓克备马时,日已西沉。现下他有了三匹马:他原本骑的凹背小马、老人骑的驯马及战马“雷霆”。雷霆只有打仗和比武才骑,这匹棕色牡马早已褪去昔日英姿,但仍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昂扬斗志,它是邓克最宝贵的财产。倘若卖掉雷霆和“老栗子”,连同它们的鞍具缰绳,就能攒够银币……邓克皱起眉头。迄今为止,他惟一所知的生计就是雇佣骑士的颠沛人生,从一个城堡奔波到另一个城堡,为一个又一个领主服务效劳。雇佣骑士会为老爷们打仗,在老爷们的厅堂吃喝,直到战事结束,然后前往下一个地方碰运气。时不时,王国上下还会举办一些比武会——虽然如今不那么频繁了——而在寒冷萧索的冬天,他晓得,某些穷困潦倒的雇佣骑士会变成强盗骑士。当然,老人没干过这种事。兴许我可以找个别的雇佣骑士,为他服务,继续当侍从,照料马匹,清理锁甲。再或去座大城市,兰尼斯港或君临,加入那儿的守备队。或者……他在一棵橡树底下清理老爵士的遗产:布钱包里有三枚银鹿、十九个铜分和一颗有豁口的石榴石。和绝大多数雇佣骑士一样,老人把大部分钱花在坐骑和武器上。他留给邓克一件全身锁甲——这件老爱生锈的锁甲邓克大概擦拭过上千回了——一顶有宽大护鼻、左额处被打凹的铁半盔,一条裂痕累累的褐皮剑带,一柄装在木头皮革剑鞘里的长剑。此外,邓克还继承到一把匕首、一把剃刀、一块油石、一对护胫、一面护喉、一根带有锋利铁尖头的八尺岑树长枪和一面镶边铁皮被敲得凹凸不平的橡木盾,盾面纹了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的纹章:褐底银翼杯。邓克瞅瞅那面盾,一手抄起剑带,又瞅向那面盾。剑带是为老人瘦弱的臀部量身制作,穿不到邓克身上,锁甲也铁定不成。于是他找来一段麻绳绑住剑鞘,再把绳子绑在腰上。做完之后,他抽出长剑。剑身笔直沉稳,是城堡里的铁匠打造的好货,木剑柄包以柔软皮革,嵌了一颗光滑磨亮的黑石作圆头。虽然样式朴素,但挺称手的。旅行途中,多少个夜晚入睡前,他用油石和油布细细打磨它,知道它有多锋利。它真的很称我的手,正如它很称老人的手,邓克暗想,而岑树滩草场正要举办一场比武会。“快步”比老栗子轻捷得多,但邓克看见旅馆时,仍骑得浑身疲累、酸痛不已。旅馆坐落在小溪旁,是一栋高大的泥木房子,自窗户流泻出的橙黄暖光如此诱惑,引人止步。我有三枚银币,他告诉自己,足可吃顿大餐,痛饮麦酒。他一下马就撞见一个小男孩光溜溜湿漉漉地从溪水中钻出,用一件棕色粗布斗篷擦干身子。“马童吗?”邓克问。小家伙看上去不过八、九岁,脸色苍白,骨瘦如柴,赤脚上的泥巴一直覆到脚踝,而最奇特的莫过于他一毛不生的脑袋。“我要你刷我骑的这匹马,并喂它们三个吃燕麦。听见没?”小家伙恬着脸,“当然可以,假如我愿意的话。”听罢此言,邓克皱起眉头,“我可不管你愿不愿意。要知道,我是个骑士。”“你看起来不像骑士。”“难道骑士看起来都一个样?”“不,但他们都不像你。你的剑带居然是绳子。”“只要能栓牢武器,有啥关系?去照料我的马,勤快点儿,赏你一个铜板;懒散的话,瞧我不给你一耳括子!”他没再搭理马童,径直转身用肩膀撞开旅馆门。这时间,他以为里面拥挤不堪,没料到大厅几乎是空的。除一位披精致绸缎披风的小少爷埋首桌上一滩葡萄酒中轻声打鼾,再没客人。邓克迟疑地东张西望,直到一位面色发白的矮胖女人钻出厨房:“随便坐。要麦酒还是吃的?”“都要,”邓克在窗边挑把椅子坐下,远离那酒鬼。“咱家有上好羊羔,香草烤的咧,咱家小子还打下几只野鸭。你要啥?”他足有半年多没在馆子里吃饭了,“都要。”老板娘大笑,“啊,你这个头真不是盖的,”她倒了一大杯麦酒,放到他桌上,“还要房间过夜?”“不了,”虽然松软的稻草席和遮风挡雨的屋顶具有莫大吸引力,但身上这点钱邓克得小心对付。还是露宿吧。“有吃有喝就行,我急着赶路去岑树滩。离这儿还有多远啊?”“一天骑程。你往北走,直到路在烧毁的磨坊分叉。咱家小子有没帮你照料马啊,还是又溜了?”“没有,他在干活。”邓克让她放心,“你这儿似乎很冷清。”“没法子,镇里一半人跑去看比武了。哈,咱要松口,咱家小子也早去了。你瞧,咱要有个啥事儿,咱家小子便得接着干,可这孩子净喜欢看大兵、学步子,咱家姑娘还会傻笑着议论每个路过的骑士。天晓得咋了。骑士也都是肉长的,跟咱老百姓有啥不同?咱还没见过哪场比武会让鸡蛋好卖咧。”她好奇地打量邓克一番:他的剑和盾暗示的是一回事,他的麻绳剑带和粗布外衫却又不像那回事。“你也去比武?”邓克呻了口麦酒才悠然作答——这酒呈深褐色,味道浓厚,他很喜欢。“是啊,”他道,“我去弄个冠军当当。”“你啊?是吗?”老板娘还算有礼貌。屋子对面的少爷自酒洼中猛然提起脑袋。他长了一头鼠窝般凌乱的沙棕头发,面如菜色,下巴下顽强地钻出一圈金色胡茬。他揉揉嘴,眨眼看着邓克,大叫:“我梦见了你!”他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指头,“别靠近我,听见没?你离我远点。”邓克疑惑地望着对方,“大人?”老板娘倾身靠近,“别理那酒疯子,爵士先生,他只会喝酒说梦话。咱去瞧瞧肉烤好没。”她匆忙离开。“肉?”小少爷厌恶地说。他摇晃起身,一手撑桌以防滑倒。“我要吐了,”他大声宣布,红外套前襟全是葡萄酒污渍。“我想找个婊子,可这一个都没有。都跑去岑树滩啦。诸神在上,添酒。”他东倒西歪地过大厅,踉跄着爬上楼梯,邓克听见他边喘气边哼小曲。可怜虫一个,邓克心想,不过,他怎么自以为认得我呢?他边喝麦酒边寻思。这里的羊肉超级棒,鸭子更是绝无仅有——跟柠檬和樱桃一起煮,不像别处的那么油。老板娘还送上黄油豌豆,以及刚出炉的燕麦面包。这才是骑士的生活,他啃完骨头上最后一点肉,心满意足,大杯喝酒、大口吃肉,没人会给我耳括子!第二杯麦酒来下饭,第三杯把食物冲下肚,第四杯么,没人说不可以吧?酒足饭饱,他付给老板娘一枚银鹿,居然还找回一把铜板。出门天已全黑,他带着填饱的肚皮和变轻的钱包,兴高采烈走向马厩。前头传来马嘶声,“安静,伙计,”是那男孩。邓克顿时加快脚步,警觉起来。他看见马童穿起老人的盔甲,骑在雷霆背上。然而锁甲太长,而且小家伙不得不把头盔歪戴在秃头上,以免挡住视线。他专心致志学着骑士的样,模样甚是滑稽。邓克踏进马厩,忍不住放声大笑。男孩抬头一看,脸刷一下红了,赶紧跳下马,“大人,我不是要——”“小贼,”邓克试图让声音严厉些,“赶紧把盔甲给我脱掉!雷霆没踢破你那颗榆木脑袋,你就该谢天谢地啦。瞧好喽,它可是堂堂正正的战马,不是小孩子骑的毛驴。”男孩摘下头盔扔进稻草堆。“哼,我骑得不比你差,”他大言不惭。“闭嘴,少跟我来这套。锁甲也脱了,老实交代,你想干嘛?”“你不是要我闭嘴,‘少跟你来这套’吗?”男孩脱下盔甲,任其落地。“回答问题可以张嘴。”邓克恼火地说,“嘿,把锁甲拣起来,哪有这样乱扔的?擦干净了,从哪儿拿放回哪儿去。别忘了头盔。还有,你到底按我吩咐喂马没有?给快步洗刷没有?”“我当然做了。”男孩弯腰拣起锁甲,“您是要去岑树滩吧?带上我,爵士先生。”幸好老板娘早有警告。“你偷跑出去,你娘会怎么说?”“我娘?”小家伙皱起脸,“我娘早死了,还能说什么?”邓克一楞。如此说来,老板娘不是他娘?兴许他只是来帮工的。喝多了酒,邓克有些昏昏沉沉。“你是个孤儿啊?”他狐疑地问。“你才是个孤儿!”男孩顶回去。“我曾是个孤儿。”邓克坦承,直到老人带上我。“带上我,我可以作你的侍从。”“我不需要侍从,”邓克声明。“才怪,哪有没侍从的骑士?”小家伙坚持,“而你看来比别人更需要一个侍从。”邓克扬起一只手吓唬他,“你看来想挨一耳括子!给我装袋燕麦,我这就上路。”若说小家伙怕了,至少面子上没表现出来。他在原地挑衅地站了一会儿,双臂抱胸瞪着邓克,就在邓克无奈地准备放弃时,他忽然撒腿去取燕麦了。邓克松了口气。虽然稍有遗憾……可男孩留在旅馆帮工总比替雇佣骑士当侍从强。带他上路于他无益。但男孩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邓克骑上快步,牵起雷霆时,决定付对方一个铜分作小费。“嗨,小子,谢谢,”他微笑着弹出铜币,可马童竟无动于衷,任其落在两只赤脚间的烂泥里,看都没看一眼。我走后,他就会欢天喜地拣起来,邓克心想。他掉转马头,领着另外两匹马离开旅馆。月光照亮树林,天空万里无云,繁星密布。他一面策马沿路前进,一面感觉到小马童一声不吭死盯着他,闷闷不乐。邓克来到宽阔的岑树滩草场边上时,夕阳已在他身后拖出长影。草场中搭起六十多个大小不一、方圆各异的帐篷,有帆布制、麻布制,更有丝绸质地。它们个个鲜亮,长长旗帜迎风招展在它们中央的旗杆上,好似野花盛开的旷野,深红与明黄,绿和蓝的条纹,以及更深的黑、灰跟紫,彼此争奇斗艳。老人曾跟这里某些骑士为伍,邓克还在酒馆中和营火旁听来其他故事。尽管读写对他依然是深奥难解的魔法,但老人曾不厌其烦地教他辨识各路纹章,几乎把这当成骑马时的必修课。他知道夜莺属于边疆地总帅卡伦伯爵,这位大人能文能武,枪琴双绝;宝冠雄鹿是绰号“狂笑风暴”的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的纹章;健步猎人属于塔利家族;紫色闪电属于唐德利恩家族;红苹果属于佛索威家族;红底怒吼金狮属于骄傲的兰尼斯特家族;淡绿底面上爬过的深绿海龟是伊斯蒙家族的标记;至于红色牡马旗下的棕色帐篷,毫无疑问住着奥瑟·布雷肯爵士,其人有“屠夫”之称——三年前他在君临比武会中击杀了昆廷·布莱伍德伯爵,据说用的虽是钝长斧,但下手之狠,竟将对方连面甲带面孔砸个稀烂——这会儿布莱伍德家的人也来了,他们的帐篷在草场西端,那是离奥瑟爵士最远的地方。此外,马尔布兰家、梅利斯特家、卡盖尔家、维斯特林家、史文家、穆伦道尔家、海塔尔家、佛罗伦家、佛雷家、庞洛斯家、史铎克渥斯家、戴瑞家、帕伦家及威尔德家也均有代表到场。似乎西境和南境所有名门望族都派出二三位骑士,前来取悦岑树滩上爱与美的皇后,并以勇武博取荣誉。这些帐篷很漂亮,但这里没他的位置,他只能裹一件老旧的羊毛斗篷过夜。而当领主老爷和有名望的骑士吃着烤猪阉鸡、大快朵颐时,他邓克能拿来填肚的,惟有一条硬梆梆的咸牛肉。他很清楚,若斗胆把帐篷搭进草场,会招来怎样的冷眼与嘲笑。或许少数人会可怜他,然而这种怜悯让人更难受。雇佣骑士必须维持自尊,否则与佣兵无异。我必须用实力去赢得草场里的位置。只要在比武会中表现优异,或许哪位老爷会收留我。届时我就可光明正大驰骋在贵族中间,每晚在城堡大厅喝酒吃肉,每场比武会都能骄傲地升起自己的帐篷。我要用实力证明自己。思前想后,他恋恋不舍地离开草场,朝树林而去。在大草场外围,离城堡和镇子半里多的地方,他找到一泓青泉注成的深池,池旁生了厚厚的芦苇,一棵茂盛的榆树高悬头顶。春天的芳草郁郁葱葱,不逊于任何骑士的旗帜,而它们触感柔软,又似昂贵的丝绸。这是个没人占领的好地方。这是我的帐篷,邓克告诉自己,它以树冠为顶,比提利尔和伊斯蒙的更绿。他先料理马匹,然后脱掉衣服,涉进水池洗去一路风尘。“真正的骑士得是清清白白,”老人常告诫邓克,并严格要求无论身上味道重不重,每半月必须从头到脚仔细清洗一次。既然现在邓克成了骑士,便得谨遵老人的教诲。擦干水珠,他裸身躺在榆树下,任温暖春风吹拂肌肤。一只蜻蜓懒洋洋地在芦苇丛中盘旋。啊,蜻蜓,就是所谓“龙蝇”。真奇特,它哪里像龙?其实邓肯也没见过龙,只有老人见过——这故事老人唠叨不下五十回了:阿兰爵士幼时被祖父带到君临,正好赶在最后的巨龙死去前一年。那是条绿色雌龙,矮小虚弱,翅膀萎缩,产的蛋没法孵化。“有人说是伊耿国王毒死了她,”老人总会神秘兮兮地吐露,“是指伊耿三世国王陛下哦,不是当今戴伦王的爹。他外号‘龙祸’,又叫‘倒霉’伊耿,他怕龙怕得要命,因为他亲眼目睹叔叔的龙吞食了母亲。唉,自从最后的巨龙死去,夏日就越来越短,冬天却越来越长、越来越冷了。”穿过树冠射入的阳光愈发暗淡,空气中逐渐有了寒意,邓克手上起鸡皮疙瘩,便抄起外套马裤,就着榆树简单拍拍泥尘,穿回去。明日,他要去大会主持处报名,但想上场,今天还有准备要做。无需对着池水照,他也知道自己不像个骑士,于是他将阿兰爵士的盾挂在背上,露出纹章。他把马儿赶到榆树下草深的地方,步行前往比武场。草场平日是河对岸岑树滩镇镇民的公共场地,现在却成了第二座镇子。一夜之间,一座丝绸镇子拔地而起,比它的姐姐更大更美。好几十家商铺摆在草场边缘,贩卖毛毡水果、腰带靴子、兽皮猎鹰、陶器、宝石、蜡制品、香料、羽毛,无奇不有。杂耍艺人、木偶师和魔术师在人群中穿梭……当然,也少不了妓女跟小偷。邓克小心翼翼护住钱包。烟雾缭绕的火堆上滋滋作响的烤肠让他垂涎欲滴,他用一个铜分换来一根烤肠和一角麦酒。他边吃边看骑士大战恶龙的彩绘木偶戏,更值得一看的是操纵木龙的木偶师:她个子挺高,有多恩人的橄榄色皮肤和黑发,苗条得像把枪。虽然这女人胸部平平,但邓克喜欢她的长相,也喜欢她那仅凭绳子就能让恶龙游弋扑击的灵活手指。他很想抛一枚铜币给她,只是现下囊中羞涩,每分钱都不容浪费。商铺中果然有武器师傅。一个留分叉蓝胡子的泰洛西人出售装饰华丽的头盔,盔顶雕金琢银,夸张地做成各种飞禽走兽的模样。一位铸剑师在打造廉价铁剑。另一位铸剑师手艺好一些,不过他缺的不是剑。他要找的人在商铺尽头,其柜台前方展示了一件精致的链甲衫和一对上好的铁制龙虾护手。邓克凑近细看。“你的手艺很好,师傅,”他评价。“俺的手艺是最好的,”矮胖的铁匠身高不满五尺,但胸膛宽阔膀子粗,就跟邓克一般。他留一大把黑胡子,抄起一双巨手,满脸自豪。“我需要一套盔甲参加比武会。”邓克告诉对方,“上等锁甲,外加护喉、护胫和全盔。”老人的半盔他倒戴得上,然而仅有护鼻参加比武太危险。铁匠从上到下瞅了他一遍。“好大个儿啊,算你走运,俺为更魁梧的人做过盔甲。”他走出柜台。“跪下去,俺来量量肩膀。嗯,还有你的粗脖子。”邓克依言跪下。铁匠拿打了结的牛皮绳量肩围,哼了一声,量颈围,又哼一声,“抬胳膊。不,右手。”铁匠哼了第三声。“你起来吧。”他的大腿、小腿和腰围又让铁匠连哼三声。“俺车里有些部件合适,”铁匠声明,“但丑话说在前头,俺那些玩意儿可没什么金银装饰,只是上好的铁,朴实耐用。俺这人做头盔就做头盔,啥长翅膀的猪啊,希奇古怪的水果啊,统统没兴趣。不过被长枪击中时,你就晓得俺的好处了。”“我要的就这种,”邓克满意地说,“多少钱?”“给你个实在价,八百银鹿。”“八百?”这远超他意料。“我……我可以卖你一套老盔甲,是为比较矮小的人做的……包括一顶半盔,一副锁甲……”“铁汉佩特只卖自己打的东西。”铁匠打断他,“不过,若这些废铁不太锈,或许能再利用一下,那就收六百银币。”邓克想到哀求铁匠赊盔甲给他,但他心知肚明会得到怎样的回答。跟老人旅行这些年,他晓得商贩们多不信任雇佣骑士,也难怪,许多雇佣骑士实与强盗土匪无异。“那我先预付两枚银鹿,盔甲和剩下的钱明天结。”铁匠仔细琢磨了一番,“两枚银鹿为你保留一天,之后东西俺可要卖给别人。”邓克掏出钱包中最后两枚银鹿,放进铁匠满是老茧的手掌,“你会拿到钱的,我要当冠军呢。”“你吗?”佩特咬咬银币,“你是说,这些人都是来给你捧场的喽?”皓月当空,他走回榆树下的营地。身后的岑树滩草场被营火映得透亮,洒满歌声笑语,令他心情更为低落。他只有一个法子赚钱,如果输掉……“一场胜利,”他大声告诉自己,“我只要一场胜利。”话虽如此,可就连老爵士本人也难奢望一场胜利。自多年前在风息堡比武会被龙石岛亲王挑下马,老人再没参加长枪比武。“想想看,谁能挑战七国最优秀的骑士,并折断七根长枪?”他每每夸口,“这是我的巅峰,所以干嘛不见好就收?”邓克怀疑阿兰爵士多半是因年龄退出,而非与龙石岛亲王比武的荣耀,但他没胆子问。老人到死都维持着自尊,总说自己强健得很,关节又灵活。也许他确实是,我却未必,邓克郁闷地估测。他踏过野草丛,一路胡思乱想,猛见前方灌木丛隐有火光。什么?邓克不敢怠慢,立时长剑出手,飞快地冲过去。他一边吼一边骂,赶到却发现是个孩子,连忙刹住脚。“又是你!”他放低武器,“你想干嘛?”“我在烤鱼啊,”秃头男孩说,“来一条?”“我问你,你怎么找上来的?偷马了?”“我搭大车来的,车主送羊给岑树滩的岑佛德老爷。”“好吧,这人走没?还是你必须搭另一辆车?我可没法收留你。”“你赶不走我,”小家伙满不在乎,“我受够那家旅馆了。”“我说了我是个骑士,少跟我来这套!”邓克警告,“我可以把你扔到马背上,一路押回家。”“押我回家啊?君临离这可远了,”男孩针锋相对,“你想错过比武?”君临?一时间邓克以为对方嘲笑自己,旋即想到这野孩子根本不可能知道邓克出身君临。他多半也是跳蚤窝的孽种,跟我一样不想回那鬼地方。邓克发觉自己还拿长剑胁迫这八岁的可怜孤儿,赶紧收起,同时眼瞪对方,免得小家伙以为自己占到上风。我至少该揍他一顿,邓克心想,可这孩子看上去一副可怜相,我下不了手。他扫视营地,发现营火在整整齐齐一圈石头遮挡下欢快跳跃。几匹马都刷过,衣服挂在榆树枝头,快烤干了。“这些是谁做的?”“我洗的衣服,”男孩一样一样地说,“我刷的马,我生的火,我抓的鱼。我本来还想给你搭帐篷,但我没找到帐篷。”“这就是我的帐篷,”邓克抬手比划头顶榆树的高大树冠。“这明明是棵树嘛,”小家伙不满地说。“真正的骑士用这当帐篷。与其睡在乌七八黑的帐篷里头,我宁愿面对满天星斗。”“那下雨怎么办?”“树叶可以遮雨。”“但树叶会漏啊。”邓克忍俊不禁:“真有你的。实话告诉你,我没钱买帐篷。对了,你赶紧把鱼翻面,不然就一面焦一面生喽。没在厨房干过活吧?这都不会。”“我当然会,假如我愿意的话。”男孩虽嘴硬,却依言翻了鱼。“你怎么没头发啊?”邓克好奇地问。“给学士剃的。”小家伙突然害羞似的拉起那件深褐色斗篷的兜帽,盖住秃头。邓克听说学士会干这类事,以对付虱子、根虫或别的一些毛病。“你有病?”“才没有,”男孩反驳,“你叫什么?”“邓克,”他老老实实回答。小捣蛋放声大笑,仿佛这是他有生以来听过最可笑的事。“邓克?”他笑道,“‘浸水’爵士?你算哪门子骑士啊。你是不是该叫邓肯?”是吗?反正老人管他叫邓克,而之前他活得稀里糊涂。“我是叫邓肯,”他一本正经地说,“邓肯爵士,外号……”邓克没本名,更和任何贵族家族扯不上半点关系,他不过是阿兰爵士在跳蚤窝的街道和食堂间发现的野孩子。他不记得父母双亲,该说什么好呢?“跳蚤窝的邓肯爵士”听来不像个正派骑士……他也许可自称铜分树村的邓肯爵士,但若问及铜分树村在哪儿咋办?邓克没去过,老人也鲜少提。他皱眉冥思苦想好一阵,突然有了主意:“我是‘高个’邓肯爵士。”他确实身材高大,引人注目,而且“高个”听来够威风。小家伙显然不这么想。“我没听说什么高个邓肯爵士。”“啥,你以为自己认得七大王国里每位骑士吗?”男孩挑衅地瞪着他,“排得上号的我都认得。”“别吹牛了。反正等比武会以后,我会跟他们一样出名。喏,小毛贼,你又叫什么?”男孩犹豫半晌。“伊戈,”他说。伊戈不就是鸡蛋的意思吗?这孩子的脑瓜确实像个蛋。虽然如此,邓克却没出言讥笑,他不能跟小孩一般见识。“伊戈啊,”他说,“我本该狠揍你一顿,然后赶你走。但事实上,我确实没帐篷,也没侍从。如果你发誓乖乖听话,那在比武会期间,我就留着你。比武会结束后呢,呃,到时再说。如果我觉得你小子是个可塑之材,那么跟着我,我保证你不愁吃穿。当然啦,穿的也许是粗布衣,吃的不过是咸肉鱼,偶而还得挺而走险,躲着林务官去森林打野味,但总不会饿着。而且我承诺,只在你该受罚时才打你。”伊戈眉开眼笑,“遵命,大人。”“是爵士,”邓克纠正,“我只是一介雇佣骑士。”不知今晚的巧遇是否是老人在天之灵保佑。放心,我会悉心传授这孩子武艺,如您教导我一样,爵士先生。这孩子骨子里并不顽劣,指不定有一天,他也能当骑士。鱼肉稍有点生,而且男孩没把鱼骨剔净,不过比起硬梆梆的咸牛肉,这绝对算得上美味。伊戈吃完就靠着将熄的营火沉沉睡去。邓克躺在旁边,枕着一双巨手,仰望夜空。飘忽的乐声仍从半里外的比武场传来,头顶是满天星辰,不计其数。就在他注目凝视时,其中一颗坠落下来,在黑天中拖出一条亮绿丝线,渐渐消逝在远方。流星会带给看见它的人好运,邓克满怀期冀,其他人都睡在帐篷里,被丝绸隔着,好运唯我独享。次日拂晓,邓克被报晓的公鸡吵醒。伊戈并没趁夜逃掉,仍蜷在老人第二好的斗篷底下呼呼大睡。好吧,算是不错的开始。邓克用脚尖碰醒伊戈。“起来干活。”男孩揉揉眼睛,飞快爬起。“帮我给快步上鞍,”邓克吩咐。“早餐在哪儿?”“先干活,干完有咸牛肉吃。”“我宁可宰马吃,”伊戈抱怨,“行么,爵士?”“不听话就等着吃我拳头!快去拿刷子,都在鞍袋里。对,就那把。”主仆俩一起替栗色驯马刷毛,再把阿兰爵士最好的鞍子装上、系牢。邓克赞赏地想:伊戈一心干活时,还是个蛮不错的孩子。“我要出去大半天,”他上马时叮嘱小家伙,“你留下照看营地。别教其他毛贼溜进来占便宜。”“能给我一把剑对付他们吗?”伊戈渴望地问。他有一双好蓝好蓝的眼睛,邓克注意到,很深,近乎于紫。不知怎地,秃头让伊戈的眼睛看来更大了。“我没有,”邓克说,“你用匕首就够。我回来前你可别跑啊,听到没?你要敢拿了我的东西就跑,我发誓追你到天涯海角。我会带狗来抓你。”“可你没有狗,”伊戈指出。“我会买几条!”邓克反驳,“专们来抓你。”他掉转快步,朝草场小跑而去,希望刚才的威胁能让小捣蛋老实点。除开身上的衣服、袋子里的盔甲及胯下驯马,邓克的财产都留在营地。如此信任这小贼,真是大傻瓜才会干的蠢事。不过,老人不也这样信任我吗?他心想,一定是天上圣母派这小鬼过来,好让我偿还恩惠。穿过草场时,他听到河岸边的捶打声,那是木匠们在钉栏杆,搭建高高的看台。草场里又添了些帐篷。有的骑士因昨夜的放纵在补觉,有的骑士在用早餐,炊烟里有培根味道。舟徙河从草场以北流过,它是雄浑的曼德河的支流。浅滩对面便是镇子和城堡,邓克和老人旅行途中见过许多集市,而这座集市算是其中最漂亮的之一:它有粉刷过的白房子,房子还都有茅草屋顶,十分诱人。小时候他一直在想住房子里是什么滋味?每晚睡觉都有屋顶罩,每天醒来都被墙围绕。很快我就知道了,他心想,届时伊戈也有份。好运常在嘛。岑树滩堡是个三角形石堡,顶点各一座三十尺高的圆碉堡,之间以厚厚雉墙保护的走道相连。城齿间飘扬的橙旗展现出岑树滩堡白V字下一颗白太阳的纹章。白橙相间服装的长戟武士把守城门,监视进出——但主要是跟漂亮的挤奶小妹调情。邓克在貌似守卫队长的长须矮个面前勒马,询问主持人所在。“你要找普默,这里的总管。请随我来。”进得庭院,一位马房小弟过来照料快步,邓克肩挎阿兰爵士伤痕累累的盾牌,随守卫队长从马厩后进到外墙一个设计精巧的碉楼,踏着陡峭阶梯登上城墙。“来帮主人报名参赛?”队长边爬边问。“我自己报名参赛。”“是么?”他挂着嘲笑?邓克不确定。“穿过前面那个门就是。我回岗位了。”邓克推开门,发现岑树滩堡总管坐在搁板桌后,用鹅毛笔在一张卷轴上书写。他有稀疏的灰发和皱巴巴的窄脸。“嗯?”他说着抬头,“你有何贵干?”邓克关上门。“您是普默总管吗?我来报名参加比武会,请予登记。”普默撅起嘴,“老爷的比武会是骑士们的竞赛。敢问足下是骑士么?”邓克点点头,不知有没红了耳朵。“那么先生,请教大名?”“我叫邓克,”怎么一开场就说错话?“真名邓肯。高个邓肯爵士。”“您来自何方,高个邓肯爵士?”“我云游四方。我是说,我从五六岁起就担任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的侍从。这是他的盾牌。”他把老人的盾牌拿给总管看。“他本想参加比武会,不幸路上着了风寒逝世。我代他来,他临死前亲手用配剑赐封我为骑士。”邓克抽出长剑,放在自己跟总管间满是刮痕的木桌上。主持人看都没看那剑一眼。“确实是把剑。不过我从没听过所谓‘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你说你是他侍从?”“他一直要培养我当骑士。弥留之际,他特地取来剑,要我跪下,然后在我右肩左肩各拍一下,说了些话。当我站起来,他说我是骑士了。”“噗,”这个叫普默的人揉揉鼻子。“话倒没错,任何骑士都能赐封骑士,不过按正式礼仪,你得先守夜,再由修士涂抹圣油,最后宣誓。你的赐封仪式有证人吗?”“只有荆棘树上一只知更鸟,老爵士说那些话时,我听见它在叫。老爵士要我做一个真正的好骑士,信奉七神,保护弱者和无辜之人,忠诚事主,全力卫国。我发誓谨遵教诲。”“啊,毫无疑问,”然而邓克忍不住意识到,普默并未改口称他为爵士,“不过你的事我还得请示老爷。你或你不幸去世的主人认识到场任何一位好骑士吗?”邓克思考了一下,“这里可有唐德利恩家的旗帜?就是黑底上紫色闪电。”“唐德利恩家族的曼佛德爵士已到场。”“阿兰爵士三年前曾在多恩为他父亲大人效劳。曼佛德爵士可能还认得我。”“那我建议你立刻去找他。若他愿为你作保,明天同一时间你带他过来便是。”“好吧,大人,”邓克走向门口。“邓肯爵士,”总管叫住他。邓克回头。“你一定知道,”对方耐心解释,“比武会上输家的武器、盔甲和坐骑都归赢家所有,必须支付赎金才能赎回。”“我知道。”“那你准备好赎金没有?”这回他确信自己双耳通红。“我无需准备赎金,”他暗暗祈祷这是真的。我只要一场胜利,一场。赢下第一轮,得到输家的盔甲、马匹,甚至获得可观的赎金。那就能应付失利了。邓克缓步下阶梯,他必须强迫自己做该做的事。于是他在庭院拉住一位马童:“我要跟这里的马房掌管谈谈。”“我替您找去。”马厩内又暗又凉,有匹火爆的灰牡马还伸长脖子咬他,但快步只轻嘶几声,蹭蹭他摸她鼻子的手。“你会一如既往做个好姑娘,对吧?”他喃喃道。老人常说骑士不能跟坐骑产生感情,因为总会有坐骑死于骑士胯下,可这点老人自己也不能遵守。邓克常见他把最后一枚铜板花在为老栗子买个苹果,或为雷霆和快步买燕麦上。这匹驯马是阿兰爵士的骑乘马,毫无怨言地驮他千里迢迢,行遍七国。邓克感觉是在出卖老友。但有什么选择?栗子太老不值钱,雷霆还要载他去比武。马房掌管久久不肯屈尊驾临。等待期间,邓克听到城头吹起喇叭,院子里随即有人声。他好奇地牵快步来马厩门前查看。只见一大群骑士和骑射手鱼贯而入,为数至少一百,骑的都是罕见的良驹。哪位大老爷?他捉住跑过的马童的胳膊:“他们是什么人?”男孩诧异地看着他:“你看不见旗帜吗?”他扭脱胳膊匆匆跑开。旗帜……邓克抬头,一阵风刚好吹开高高旗杆上的黑丝三角旗,坦格利安家族凶悍的三头巨龙在旗上展翅翱翔,喷出深红火焰。掌旗官是个穿金缕白甲的英伟骑士,纯白披风在他肩头飞扬。另有两名骑士跟他一样从头到脚全身白衣。他们是掌旗的御林铁卫!岑佛德伯爵及其诸子匆忙奔出主堡迎接,还有今番岑树滩比武会的美少女岑佛德小姐。那是个黄头发、粉圆脸的小姑娘,邓克并不觉得她美,他认为木偶师更漂亮。“小子,放开那老畜牲,过来照料我的坐骑。”一名骑手在马厩前下马。他在跟我说话,邓克意识到。“我并非马夫,大人。”“不够聪明?”对方身披红缎镶边的黑披风,披风下的衣服如红、黄和金的明亮火焰。他如匕首般又瘦又直,但只中等身高。他与邓克一般年纪,银金卷发气势汹汹地围着脸庞,他额头高,面颊尖,鼻子直,苍白光滑的皮肤毫无瑕疵,眼睛是深紫色。“马你管不着,给大爷上酒、找个漂亮妞儿总成吧。”“我……大人,请原谅,我也不是仆人。我有幸作了骑士。”“这年头,骑士越来越廉价了,”小少爷宣称。一个马童跑来,小少爷回头递出胯下驯马的缰绳——那是匹血色宝马——立时遗忘了邓克。邓克欣慰地溜回马厩,继续等马房掌管。他跟草场上的贵族尚且格格不入,别提与王子说话。他敢肯定这俊俏少爷是个王子。坦格利安族人拥有海外早已失传的瓦雷利亚血统,银金头发和紫罗兰色眼眸使他们异于凡人。邓克知道贝勒王子年长得多,门外的少爷可能是贝勒之子:长子瓦拉尔,人称“少王子”,以和父亲区分;次子马塔瑞斯,“少少王子”,这是史文老大人的弄臣编的外号。此外,王室还有别的王子,即瓦拉尔和马塔瑞斯的堂亲。贤王戴伦有四个儿子长大成人,其中三个育有子嗣。在戴伦王父亲的时代,龙王家族差点绝嗣,世人认为正因如此,戴伦二世才生出这许多儿子,以确保铁王座江山稳固。“你,就你。你找我。”岑佛德伯爵的马房掌管红润的脸被橙色制服衬得更红。他口气粗鲁。“干嘛?我可没时间——”“我想卖掉这匹马。”邓克抢在对方下逐客令前道,“她是匹好马,步子稳健——”“我说了,没时间。”马房掌管看都没看快步一眼。“我家老爷不需要这畜牲。牵她去镇里,或许亨利会给点银子。”他说完欲走。“多谢大人,”邓克赶在他走人前说,“大人,是国王驾到么?”马房掌管笑话他:“不,感谢诸神,光这帮王子就够烦人了。我上哪给多出的畜牲找地方?上哪找草料?”他大步走开,边走边大声指挥马童们。邓克离开马厩时,岑佛德伯爵正护送贵客们入厅,但两位白甲白袍的御林铁卫骑士留在庭院,跟守卫队长攀谈。邓克走到他们面前;“大人们,我是高个邓肯爵士。”“幸会,邓肯爵士。”比较高大的白骑士回应,“我是罗兰·克雷赫爵士,这位是我的誓言兄弟,暮谷城的唐纳尔爵士。”御林铁卫的七位成员乃七国上下武艺最高强的骑士,也许只有王太子“破矛者”贝勒殿下能与之媲美。“您们会参加比武么?”邓克紧张地问。“我们不与我们誓言守护的对象同场竞技,”红发红须的唐纳尔爵士回答。“瓦拉尔王子有幸成为守护岑福德小姐的冠军,”罗兰爵士解释,“他的两位堂弟加入了挑战者的行列。我们其他人旁观。”邓克松了口气,谢过白骑士们的细心回答后,他赶在别的王子现身骚扰前骑出城堡大门。三个王子,他在岑树滩镇街上边骑边想。瓦拉尔是贝勒殿下的长子、铁王座第二顺位继承人,但不知乃父登峰造极的武艺他能继承几分。别的坦格利安王子他几乎一无所知。若对上他们怎么办?他们允许我挑战大贵人么?他不知道。老人常说他比城墙还笨,现在他感觉到了。邓克出售快步前,亨利都十分欣赏她,旋即马商眼中就全是缺陷了。他提议三百银币,邓克要价三千,一番唇枪舌战后,他们在七百五十枚银鹿的价码上达成一致。这价码更接近亨利的报价,邓克自觉亏大了,但马商坚称一个子儿也不会多出,无奈他只能妥协。紧接着他们又开始了关于这价码含不含马鞍的第二轮争论。最终战罢,亨利去取钱时,邓克摸摸快步的鬓毛,叮嘱她要勇敢。“赢下一场,我就来赎你,我保证。”他确信在此期间驯马的缺陷会全部消失,届时身价必将翻倍。马商付给他三枚金币和一堆银币。邓克乐呵呵地咬了其中一枚金币,他还从没尝过金子,甚至碰都没碰过。人们一般管金币叫“金龙”,缘于坦格利安王朝的统一铸币上均是一面印三头龙,另一面是国王头象。亨利给的金龙有二枚印有戴伦王,另一枚有些老旧,钱上头像并非戴伦。头像下头写了名字,可惜邓克不认识。他注意到这枚金币边沿有磨损,便大声对亨利抗议,马商抱怨几句,又拿出几枚银币和一把铜板作补偿。邓克当即退回几个铜板,朝快步点点头。“给她的,”他说,“今晚喂她吃点燕麦,嗯,再加个苹果。”完事之后,邓克手提盾牌,肩扛装老盔甲的袋子,穿过阳光明媚的岑树滩镇。钱包沉沉的重量让他走路有些发飘,又是眩晕又是紧张。老人最多给他一两个钱,而现在兜里的金银足以过一整年好日子。到头来又怎么办,卖雷霆?最终不免沦为乞丐或土匪。机会不容错过,我必须冒险。等他涉过渡口回到舟徙河南岸,早晨几已过去,比武场恢复了生机。葡萄酒贩子和烤肠贩子大声叫卖,一只跳舞的熊伴随歌手的唱腔和主人一起载歌载舞:“狗熊,狗熊,少女美容……”。杂耍艺人开始耍杂技,木偶师刚结束一场比斗。邓克停步观赏,不多久,木偶骑士再次砍下木偶龙的脑袋,里头的红色锯末撒在草地上。邓克哈哈大笑,抛给那女孩两枚铜板。“一枚是昨晚的,”他叫道。女孩在空中接住,回以邓克所见最甜美的笑容。她是为他笑,还是为他的钱呢?邓克没跟女人干过那事,女人让他紧张。三年前有一回——老人刚为盲眼的佛罗伦伯爵效劳半年,钱包鼓鼓——老人告诉邓克是时候带他去妓院初解人事了。不过当时老人醉了酒,醒来不记得这番话,邓克则羞于提醒。他不确定自己想要个妓女。就算不能像正派骑士那样迎娶大家闺秀,他至少也想找个爱他人而非爱他钱的女孩。“来一角麦酒吗?”木偶女孩把地上的红色锯末装回龙身时,邓克提出,“我的意思是,呃,跟我一起?再来根烤肠?昨晚我尝过,挺好吃的。我想原料确实是猪肉。”“非常感谢,大人,可我们还有一场戏要演。”女孩起身,匆匆跑回操纵木偶骑士的多恩妇人身旁,那妇女又胖又凶。邓克呆立原地,自觉愚透了,但他爱看她跑的样子,真的。她好漂亮,个子又高,我无需下跪就能吻到她。他知道如何亲吻,一年前在兰尼斯港过夜时,某个酒馆小妹跟他演示过,不过她太矮,得坐在桌上才够得着他的嘴。想起这个他双耳发烧。大呆子,我该把注意力全放在比武上,想什么亲吻?岑佛德伯爵的木匠们忙于粉刷分割比武双方的齐腰木栏杆,邓克伫立观望了一会儿。比武场共有五条赛道,均为南北向,确保选手不会直视阳光。场地东侧搭了三层看台,橙色天蓬将替老爷夫人们遮阳挡雨,他们大部分坐长凳,但看台中央为岑佛德伯爵、美少女及来访的王子备了四张高背椅。草场东沿立起一个枪靶,十来个骑士以此练习,他们将靶子一端的盾牌戳得稀烂,让靶子另一端的横杆转个不停。邓克目睹屠夫布雷肯发起冲锋,接着是边疆地总帅卡伦伯爵。我的骑术枪法都不如他们,他不安地想。附近还有人训练徒步战斗,用木剑你来我往,边上的侍从叫嚷出各种下流招数。邓克眼见一个健壮少年奋力抵挡一个身材壮硕、却如山猫般轻盈的骑士,两人盾上均有佛索威的红苹果,但少年的苹果很快被砍成碎片。“这只苹果没熟咧,”年长的骑士叫嚣着狠狠击中少年的头盔。年轻的佛索威认输时挂着淤青,还流了血,他的对手大气却也没喘几下。骑士掀开面甲,环视周围,看见邓克便道:“那边那人,是的,就你,大个子。飞翼杯骑士,你戴了剑?”“我完全有权佩戴它,”邓克防范地说,“我是高个邓肯爵士。”“我乃史蒂芬·佛索威爵士。跟我比比若何,高个邓肯爵士?我也该换换对手了,你看,我堂弟还没熟。”“上,邓肯爵士。”被打败的佛索威边脱头盔边催促,“我或许是没熟,但我的好堂哥烂到了芯儿里,把他的烂籽砸出来瞧瞧。”邓克摇头。这帮公子哥儿干嘛把他扯进他们的纠纷里?他对此毫无兴趣。“承蒙邀请,爵士,但我有事在身。”身上带这么多钱他很不安生,早点付清铁人佩特的账,要到盔甲才好。史蒂芬爵士一脸轻蔑,“雇佣骑士有事在身。”他继续环视,找上附近另一位闲晃的骑士。“格兰斯爵士,幸会。跟我比比若何?我堂弟雷蒙的小伎俩我都看腻了,而邓肯爵士有事非回树篱下办不可。来吧。来吧。”邓克面红耳赤地走开。他哪里懂得什么大把戏小伎俩,他只是不想在比武前露底。老人常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像史蒂芬爵士这么厉害的角色肯定一眼就能看出他的破绽。邓克强壮敏捷,体重和臂展是其最大优势,但技巧毫无疑问逊人一筹。阿兰爵士虽已倾囊相授,但老人年轻时也算不上优秀骑士。伟大的骑士决不会甘居树篱之下,也不会死在泥泞的路旁。我不会落得这等下场,邓克暗暗发誓,我会以实力证明自己不仅是个雇佣骑士。“邓肯爵士,”年轻的佛索威追上他,“我不该怂恿你挑战我堂哥。他的傲慢把我憋急了,而你又那么高大,所以我想……算了,都是我的错。你没穿盔甲,他会下狠手打断你的手或膝盖。他在训练场上总这么凶,伤着人才好在正式比赛时占便宜。”“他可没打断你的。”“是的,因为我是他亲戚,尽管他不忘提醒我他才生于苹果树的主干。我是雷蒙·佛索威。”“幸会。你和你堂哥都参加比武吗?”“他当然会参加。至于我,我是想参加,可毕竟只是个小侍从。堂哥承诺赐封我为骑士,却总以我没熟为托辞。”雷蒙方方正正的脸上生了只狮子鼻,短发松软如羊毛,但笑容颇有魅力。“我看你很有挑战者的气势。你打算敲哪位骑士的盾牌?”“都没关系,”邓克说。正派骑士该这么说,虽然事实上敲谁的盾牌有天差地别的关系。“我打算第三天再出场。”“是的,那时有的冠军已被挑落马下。”雷蒙道。“好,愿战士向您微笑,爵士先生。”“也向你微笑。”他只是侍从,我却是骑士?我们间定有个傻瓜。邓克钱包里的钱一路叮当作响,他心知稍有闪失就会输个精光。连比武规则也跟他作对,让他没机会对上新手或徒有虚名的骑士。一场比武会可能有十几项竞赛,加入什么全凭主办者喜好。有时是骑士组队的模拟战斗,有时是毫无限制、荣耀全归最后一位屹立者的团体混战。而在单人对决中,对手有时由抽签决定,有时则由主持人指定。岑佛德伯爵为庆祝女儿十三岁命名日举办了这场比武会,按照传统,这位美少女会坐在他身边,成为爱与美的皇后,而接受她信物的五位冠军将捍卫她的荣誉。其他人都是挑战者,战胜任何一位冠军就可接替其位,直到被另一位挑战者击败。长枪比武持续三天,最终剩下的五位骑士决定是让美少女保留爱与美的后冠,还是给予别的女人。邓克望着碧绿草场和空空如也的看台,寻思自己有几成把握。一场胜利足矣,一场胜利就能宣称做过岑树滩草场的冠军,哪怕仅一小时。但老人年近花甲也没当过一次冠军。诸神在上,这并非非分之想。他想起那些流传四方的歌谣,歌谣中的瞎子“星眼”赛米恩、高贵的“镜盾”萨文、龙骑士伊蒙王子、莱安·雷德温爵士及傻子佛罗理安个个都曾战胜强敌。可他们是大英雄,大贵人——除了佛罗理安——我算啥?跳蚤窝的邓克?高个邓肯爵士?答案将很快揭晓。他再次扛起盔甲袋,去商铺间找铁人佩特。伊戈并没在营地闲着,邓克原本有点怕侍从脚底抹油,现下不由心中暗喜。“您的驯马卖了个好价钱?”小家伙问。“你咋知道我要卖她?”“您骑马出去走路回来,若是遭劫,不会这么平静。”“我换到这个。”邓克取出新盔甲给男孩看。“将来你想当骑士,首先要学会辨别什么是好盔甲。看,这就是好家什。双环锁甲,每个环节同时连接两条链环,瞧好喽?防护性强于单环锁甲。还有这头盔,佩特的头盔是圆顶,看到弧线没?剑劈斧砍都会滑,不像平顶盔那样结结实实吃招。”邓克戴上巨盔。“咋样?”“没面甲啊,”伊戈挑毛病。“有气孔咧。面甲才危险。”他复述铁人佩特的话。“你知道有多少骑士为了换气拉开面甲时被射穿眼睛,就不会考虑面甲了。”铁匠郑重其事解释过。“还没有护翼,”伊戈不服气,“这也太朴素了。”邓克取下头盔。“我这种人只要朴素的设计。看这铁多亮堂?你今后的任务就是天天擦它。你知道怎样擦锁甲吧?”“放进沙桶擦。”小家伙回答。“可您连桶都没有。买帐篷没,爵士?”“没找到便宜货,”小捣蛋口无遮拦,真想教训一顿。然而邓克自知不会动手。他喜欢小家伙的直率,他自己也是口无遮拦。我的侍从比我更勇敢、更聪明。“干得不错,伊戈。”他称赞小家伙,“明天一早我们一起去吧,给马买点燕麦,给自个儿买新鲜面包,或许再加点奶酪。有家铺子的奶酪特好。”“我不想进城堡,行吗?”“干嘛不进去呢?总有一天我也会住进城堡,通过奋斗赢得厅堂里一席之地。”男孩不再吭声。或许是觉得拘束,邓克心想,人之常情,小家伙会适应的。邓克继续欣赏盔甲,琢磨自己能穿多久。曼佛德爵士是个阴郁的瘦子,黑罩袍上有唐德利恩家族的紫色闪电,然而邓克单凭那头无比凌乱的红金头发便能认出他。“阿兰爵士曾助您父亲大人和卡伦大人将秃鹰王烧出赤红山脉,爵士,”他单膝跪下,“我那时还小,但已是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的侍从了。”曼佛德爵士皱眉,“不,我不认识他,也不认识你,小子。”邓克把老人的盾给他看,“这是他的纹章,飞翼杯。”“家父率八百名骑士和近四千步兵进入赤红山脉,我不可能记得每个人,更何况家徽。也许你曾跟着我们,但……”曼佛德爵士耸耸肩。邓克哑口无言。老人为你父亲效劳时受过伤,你怎能把他忘记?“我要得到骑士或领主的担保才能上场。”“这与我何干?”曼佛德爵士道,“我很耐心了,爵士。”得不到曼佛德爵士支持,他的准备将统统白费。邓克盯着对方黑羊毛罩袍上的紫色闪电说:“我还记得您父亲大人在营里对大伙儿讲述您们家获得这个纹章的故事。那是个风暴肆虐的夜晚,您家第一代先祖在多恩边疆地传信,突然飞来一箭射中马,将他掀翻在地。黑暗中冲出两个环甲翼盔的多恩人,而您家先祖落马时折断了剑,只能坐以待毙。正当多恩人欲下杀手时,天空中突然劈下闪电,明亮耀眼、熊熊燃烧的分叉闪电直接打中两个全身铁甲的多恩人,令其当场毙命。您家先祖的信最终为风暴国王赢得了对多恩的胜利,为表谢意,国王提拔他为第一代唐德利恩伯爵,他选择黑底繁星上的紫色分叉闪电做纹章。”若邓克以为故事能打动曼佛德爵士,那就大错特错了。“随便哪个曾为我父亲效劳的跑堂小弟和马夫迟早都会听到这个故事。这不能让你当骑士。请便,爵士。”邓克心情沉重地回到岑树滩堡,不知该说什么才能打动普默,获得比武资格。总管不在小碉楼,守卫透露可能去大厅了。“我在这等行吗?”邓克问,“要等多久?”“我怎么知道?随你便。”以大厅的标准,这座厅并不大,岑树滩堡本就是个小地方。邓克从一道旁门进入,一眼便发现了总管,他和岑佛德大人及其他十来个人一起站在大厅之首。邓克迈步走去,身边墙上挂着绘有鲜花水果的羊毛织锦。“——换成你儿子出事,你就不会无动于衷了,”有人忿忿不平地说。在大厅的昏暗中,这人的直发和修剪得方方正正的胡子显得极白,邓克走近才发觉那是间杂些许金色的银白。“戴伦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普默刚好挡住说话人。“你不该强迫他比武,他不比伊里斯或雷格更适合参赛。”“所以你宁可他骑婊子而不骑马。”先前的人嚷道。这位王子——这肯定是位王子——身强体壮,一身银钉装饰的皮甲,肩披貂皮镶边的沉重黑披风。除开被银胡子遮住的地方,他脸上全是痘疤。“我儿缺点无需你提醒,哥哥。他才十八岁,还可以改。该死的,他一定得改,否则我发誓亲手宰了他。”“那你就蠢到家了。无论戴伦如何行事,他终究是你我的血脉。我毫不怀疑罗兰爵士会寻到他,还有伊耿。”“到时候也许比武会都结束了。”“伊利昂还在啊。如果你只在乎比武会,那伊利昂的枪术无论如何比戴伦好。”邓克终于看见说话人。他坐在中央高椅上,一手握着一捆卷轴,岑佛德大人恭恭敬敬站在他旁边。即便坐着,从伸出的两条长腿也能看出他比这里的主人高一个头。他剪短的头发黑中间灰,强健的下巴刮得十分干净,鼻子似乎断过不止一次。虽然他衣着平凡,仅一袭绿上衣、棕斗篷和磨旧靴子,却散发出雍容华贵的王者风范。邓克意识到自己误打误撞听见了不该听见的事。我最好赶紧退出,等他们说完再回来,但他下定决定时已迟了,银须王子忽然盯住他。“汝是何人,竟敢擅闯?”他厉声喝问。“他是我们的好总管在等的人,”高椅上的人微笑道,笑容似乎暗示早就注意到了邓克。“弟弟,擅闯的是我们。上前来,爵士。”邓克走上前,搞不清周遭状况。他求助地看向普默,却一无所获,昨天运筹帷幄的窄脸总管如今只敢低头死盯着石地板。“大人们,”邓克说,“我请求曼佛德·唐德利恩爵士为我的比武资格作保,但他拒绝了我。他说不记得我。我发誓,阿兰爵士曾为他效劳,我拥有爵士的长剑与盾牌,我——”“长剑与盾牌不能让人当骑士。”岑佛德伯爵宣布,他是个圆脸红润的秃顶大汉。“普默跟我提过你。即便我们承认这纹章属于所谓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亦有可能是你从尸身上扒来遗物。除非你能提出更好的证据,如文件或——”“我记得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高椅上的人静静地说。“就我所知,他从未赢得任何比武会,但也从未做出不光彩的事。十六年前在君临,他于团体混战中战胜史铎克渥斯伯爵和赫伦堡的私生子,再往前若干年,他在兰尼斯港把灰狮挑下马。请注意,灰狮当年可没现在这么灰。”“他常跟我提此事。”邓克道。高个子细细审视他。“那你定然知道灰狮的真名。”邓克脑子里霎时空空如也。老人讲这故事怕有一千回了,足足一千回,狮子,狮子,名字,名字,名字……就在濒临绝望的当口,答案忽然闪现。“达蒙·兰尼斯特!”他叫喊,“灰狮!他现在当了凯岩城公爵。”“没错,”高个子和蔼地说,“他明天会出场。”他摇晃手中那捆卷轴。“你居然记得十六年前凑巧挑落达蒙·兰尼斯特的某个微不足道的雇佣骑士?”银须王子皱眉道。“我研究过每个对手。”“你怎么可能对上雇佣骑士?”“九年前在风息堡,拜拉席恩大人为庆祝孙儿诞生举办了比武会。我第一轮抽签抽中阿兰爵士,在我挑他下马之前,我们折断了四根长枪。”“是七根,”邓克纠正,“而且他对阵的是龙石岛亲王!”此话一出,他后悔不迭。呆子邓克,比城墙还笨,他仿佛听见老人的责备。“确实如此,”破鼻子的亲王——也即王太子殿下——温和地笑道,“不过呢,故事总是越传越离奇。我没有诋毁你老主人的意思,但恐怕真相只有四根长枪。”真该感谢大厅的昏暗,邓克心知自己红到耳根。“大人,”不,又错,“殿下。”他双膝下跪,低下头。“如您所言,四根长枪,我不是要……我的意思……老人,也即阿兰爵士,他常说我比城墙还笨,比野牛更迟钝。”“你也壮得像野牛,瞧这体魄。”破矛者贝勒道,“你没冒犯我,起来吧,爵士。”邓克起身,不知该继续低头,还是直面王太子。我正跟贝勒·坦格利安,龙石岛亲王,国王之手,征服者伊耿的铁王座的继承人对话。一个雇佣骑士怎配如此殊荣?“您——您把坐骑和盔甲还给了他,不要半分赎金,我记得。”他结结巴巴地说,“老——阿兰爵士总说您是骑士之魂,总有一天七大王国会在您手中永享太平。”“我祈祷这天别来那么快。”贝勒王子说。“对不起,”邓克蓦然心惊。他几乎说出口:我不是诅咒国王。幸好在最后一刻忍住。“对不起,大人。殿下,我是说。”他迟迟想到那银须的健壮王子称贝勒王子为“哥哥”。该死的呆子,他们都是真龙血脉。他一定是梅卡王子,戴伦王四子中的幼子。伊里斯王子是书虫,雷格王子疯疯癫癫又柔弱多病,他俩都不可能旅行半个国度来参加比武会。听说梅卡是个令人生畏的勇士,可惜一直活在长兄的阴影下郁郁不得志。“你想参加比武,对吗?”贝勒王子道,“这得由比武会主持人决定,但我看不出他有任何理由拒绝你。”总管低头:“如您所言,殿下。”邓克挤出几句感谢,梅卡王子打断他:“你满意了,爵士,你理应庆幸。现在出去。”“请原谅我高贵的弟弟,爵士。”贝勒王子说。“他有两个儿子在来此的路上走丢了,他非常担心。”“春雨让河流统统涨水,”邓克指出,“两位王子或是被耽搁了。”“我来这不是听雇佣骑士指点的,”梅卡王子对兄长发牢骚。“下去吧,爵士,”贝勒王子客气地遣散邓克。“是,大人。”他鞠躬退下。但他离开前,王子又叫住他。“爵士,还有一事:你并非阿兰爵士的亲戚吧?”“是的,殿下。我是说,我不是。我跟他没有血缘关系。”王子朝邓克的破盾牌上的飞翼杯点点头:“按照律法,只有血统纯正的儿子才能继承骑士家徽。你必须使用自己的纹章,爵士,属于你自己的。”“我会的,”邓克回答,“再次感谢您,殿下。您会看到我证明自己的勇气。”跟破矛者贝勒一样勇敢,老人常常教诲。葡萄酒贩子和烤肠贩子的生意依旧活络,妓女们大摇大摆混迹于商铺和帐篷间,有的长得还不错,尤其是一位红发女。她移动时胸脯在松弛裙服下晃得如此迷人,他几乎无法移开视线。他想到钱包里的银币。如果我愿意,就可以要她。她会看上我的钱,我能带她回营地睡觉,占有整整一夜,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他没跟女人睡过,而且很可能在第一轮比武就送命。不过比武虽危险……娼妓却不见得更安全,老人警告过他。若她趁我熟睡卷走我全部身家,该怎么办?红发女回头瞟他时,邓克摇头走开。伊戈盘腿坐地看木偶戏,兜帽完全拉起,遮住光头。小家伙害羞,不肯进城堡,邓克也不勉强。我也不想跟老爷夫人们,尤其王子亲王什么的打交道。小时候他跟伊戈一样,觉得跳蚤窝外的世界既刺激又可怕。伊戈只是需要时间适应,眼下,塞给男孩几个铜板,让他逛商铺玩,比硬拖他进城要好。今天早上木偶师们演绎的是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故事。胖胖的多恩妇人操纵用杂色衣做盔甲的佛罗理安,高个女孩操纵琼琪。“你不是骑士。”女孩牵引木偶的嘴,说道,“我认得你。你是傻瓜佛罗理安。”“是的,小姐,”另一个木偶跪下回答,“我是有史以来最傻的傻瓜,却也是最伟大的骑士。”“傻瓜兼骑士?”琼琪反问,“没听说过。”“最可爱的小姐啊,”佛罗理安道,“只要爱上心爱的女人,所有男人都是傻瓜,所有男人也都是骑士。”这场戏很棒,伤感与欢乐并存,最后以一场精彩的比剑和惟妙惟肖的彩绘巨人结尾。戏演完后,胖妇人来人群前收钱,留下女孩收拾木偶。邓克带上伊戈去见她。“大人?”她用眼角瞥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问。她比他矮一头,但仍比他见过的所有女孩都高。“你演得真棒,”伊戈大加赞赏,“我喜欢你摆弄他们的方式,琼琪还有龙。我去年也看过木偶戏,但那些木偶太笨了,比不上你灵活。”“谢谢你,”她礼貌地感谢小家伙。邓克道:“你们的木偶雕得也很精致。尤其是龙,好一条怪兽。你是自己做的?”她点头:“我叔叔雕,我上色。”“你能为我绘点东西吗?我付钱的。”他取下盾牌给她看。“我要盖住杯子。”女孩瞅瞅盾,又瞅瞅他。“您要我绘什么?”邓克猛然发现自己没考虑过。不用老人的杯子,用什么?他脑海一片空白。呆子邓克,比城墙还笨。“我没……我没想好,”他苦着脸,感觉耳朵又红了。“你一定觉得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她笑了:“所有男人都是傻瓜,所有男人也都是骑士。”“你能上什么颜色?”他问,希望讨论能带来灵感。“您要什么颜色我都能调。”邓克素来觉得老人的褐色太暗。“底色就用落日的色彩,”他忽然开口,“老人喜欢看日落。至于图案嘛……”“一棵榆树,”伊戈建议,“大榆树,跟水池边那棵一样,有褐色树干和绿色枝叶。”“没错,”邓克同意,“这行得通。一颗榆树……上头加一颗流星,你觉得怎样?”女孩点头,“把盾给我,我今晚就能涂好,明天还你。”邓克把盾给她:“我是高个邓肯爵士。”“我是坦茜娅,”她微笑。“男孩们叫我‘高过头的’坦茜娅。”“你没有高过头,”邓克脱口而出,“你刚好……”他意识自己要说什么,涨红了脸。“刚好什么?”坦茜娅好奇地歪脖子。“刚好当个木偶师。”他狼狈地补充。比武会第一天风和日丽,他们以昨日买回的满满一袋食物做早餐,包括鹅蛋、炸面包和培根。然而做好之后,邓克却毫无胃口,即便今天不上场,也觉腹硬如石。首轮挑战权属于出生高贵或有名望的骑士,属于领主老爷和他们的儿子,及其他比武会的冠军。伊戈倒是边吃边说,高谈阔论诸位选手的优缺点。这小子说七大王国排得上号的骑士都认识,并不是开玩笑,邓克可怜巴巴地想。专心致志听个瘦弱孤儿点评对手有失体面,但为了比武会顾不得了。草场被围得水泄不通,人们拼命推挤,只求抢得好位置。幸亏推挤是邓克的强项,他凭块头挤到离比武场的篱笆仅六码的一块小凸地上。伊戈兀自抱怨只能看到屁股,邓克便把小家伙举上肩。场子对面,前来观礼的老爷夫人们纷纷在看台上落座,台上还有几个富裕镇民,以及约二十位今日不想上场的骑士。他没看见梅卡王子,只见到贝勒王子坐在岑佛德伯爵身边。明媚阳光照耀在王子扣住披风的金手徽章和额头的细王冠上,除此之外,他比大多数领主更朴素。说实话,黑发的他看来不像个坦格利安,邓克悄悄告诉伊戈。“那是他母亲的遗传,”小家伙提醒他,“她是多恩公主呢。”五位冠军在比武场北端河岸边升帐。最小的是两顶橙色帐篷,帐外盾牌展示了白V白日纹章。他们是岑佛德伯爵之子,安德鲁和劳勃,身为兄长守护妹妹。邓克从未听哪位骑士谈及他们的勇武,这几乎注定他俩是首先落败的冠军。橙色帐篷边有一顶大得多的深绿帐篷,高庭的金玫瑰飘扬其上,帐门外的巨大绿盾上也有玫瑰纹章。“里奥·提利尔,高庭公爵,”伊戈解说。“我认得他,”邓克恼火地道,“你小子还没打娘胎里出世,老人和我就在高庭效劳了。”其实那时的事他已记不大清,但阿兰爵士常提起“长刺”里奥——虽已银发斑斑,枪术依旧出类拔萃。“帐篷边定是里奥大人本人,就那挺瘦的、绿金服饰的灰胡子。”“没错,”伊戈道,“我在君临见过他一回。您可不能挑战他呀,爵士。”“小子,我不需要你来指挥我挑战谁。”第四顶帐篷用红白相间的菱形布料缝成,邓克不知是哪家颜色,伊戈说属于一位来自艾林谷、名叫亨佛利·哈顿的骑士。“他去年在女泉城赢得一场大型团体混战,爵士,又在长枪比武中打败暮谷城的唐纳尔爵士、艾林大人和罗伊斯大人。”最后一顶帐篷属于瓦拉尔王子,细长的红色三角旗飘扬在黑丝帐篷顶上,宛如跳动的火焰。帐外闪亮的黑盾牌绘有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巨龙。一名御林铁卫守在帐边,耀眼白甲和漆黑帐篷形成鲜明对比。看到白骑士,邓克不禁猜测谁有胆敲打龙盾。瓦拉尔毕竟是国王长孙,破矛者贝勒的长子。反正,这不是他担心的事。号角奏响,召唤挑战者去挑战守护美少女的五位冠军。当他们在场子南端陆续现身时,人群兴奋的低语逐渐升高。传令官高喊出每个骑士的名讳,他们骑到看台前停下,朝岑佛德伯爵、贝勒王子和美少女垂枪致敬,然后兜转马头去场子北端选择对手。凯岩城的灰狮对上提利尔公爵,他的金发继承人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挑战岑佛德伯爵的长子,奔流城的徒利公爵敲了亨佛利·哈顿爵士的菱形花纹盾,阿贝拉·海塔尔爵士敲了瓦拉尔的盾,而外号“狂笑风暴”的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的对手是岑佛德伯爵的幼子。挑战者们回到场地南端,等待对手现身:阿贝拉爵士银烟服色,挂一面烽火石塔盾;两位兰尼斯特通体红衣,衣上绣了凯岩城的金狮;狂笑风暴身穿灿烂金装,胸前和盾上各绣一只黑色雄鹿,头盔饰以铁制鹿角;徒利公爵的蓝红条纹披风以银色鳟鱼扣扣在双肩。他们向天举起十二尺长枪,劲风吹得枪上三角旗扑哧作响。场地北端,侍从们牵出装饰华美的坐骑,让冠军们上马。他们同样披甲戴盔,拿起长枪盾牌,威仪不输对手:岑佛德家族波浪翻卷的橙色丝衣,亨佛利爵士的红白格子,里奥公爵白马上的绿绸马饰绣满金玫瑰,然而最华丽的还数瓦拉尔·坦格利安:少王子黑甲黑枪黑盾黑马,连马饰也漆黑如夜,只头盔上有一条展翅欲飞、闪闪发光的红色三头龙,闪亮的黑盾牌上另有一条红龙与之呼应。冠军们手上各缠了一条橙丝带,那是美少女的信物。等冠军们就位,岑树滩草场几乎鸦雀无声。但一只号角奏响,不到半个心跳,静默便转为雷鸣般的欢呼。十双金马刺催促着十匹雄伟战马,一千个嗓子同声尖叫呐喊,四十只铁蹄隆隆践踏过草地,十根放平的长枪跃跃欲试。比武场地动山摇,冠军和挑战者在木与铁的绚影中迅速逼近。一瞬之后,双方冲了过去,绕回来准备第二回合。徒利公爵晃了几下,勉强稳住身形。当观众们意识到所有十根长枪都折断了,顿时爆发出山呼海啸的喝彩。这对比武会是个莫大的好兆头,展现出选手们不俗的实力。骑士抛开断掉的长枪,侍从递上新枪,然后双方再次狠夹马肚。邓克只觉大地也在马蹄下颤抖,肩上的伊戈兴高采烈地嚷着,挥舞细瘦胳膊。他们离少王子的赛道最近,邓克亲眼目睹王子的黑枪刺中对手盾上的塔,顺势扎向对手胸膛,而阿贝拉爵士的枪同时在瓦拉尔的胸甲上撞个粉碎。银烟马饰的灰骏马被这一击震得人立起来,将阿贝拉·海塔尔爵士掀出马鞍,狠狠甩到地上。这回合,徒利公爵亦被亨佛利·哈顿爵士掀翻,但他立时跃起,抽出长剑,而亨佛利爵士扔掉完好无损的枪,下马步战。阿贝拉的状况就不太乐观了,他的侍从迅速跑来,解下头盔,大声呼救,随后人事不省的骑士被两名仆人架回帐篷。其余三条赛道上,仍在马上的六名骑士夹马开始第三回合。又是几根长枪折断。里奥·提利尔公爵瞄得极准,干脆利落地挑飞了灰狮的头盔。被揭开面目的凯岩城公爵举手致敬,主动下马认输。此时,亨佛利爵士也已打败徒利公爵,证明自己剑技不输枪法。泰伯特·兰尼斯特与安德鲁·岑佛德又战了三回合,最终安德鲁爵士弃盾落马,大败亏输。安德鲁的弟弟坚持得更久,他与狂笑风暴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折断了九根长枪。第十回合,冠军和挑战者双双落马,又用钉头锤和长剑继续较量,直至劳勃·岑佛德爵士招架不住被迫认输。看台上他们的父亲却满脸骄傲,两个儿子虽然第一轮就失去冠军位置,但毕竟与七大王国最优秀的骑士斗到最后。我必须比他们的表现更好,眼看胜利者和出局者相拥走出比武场,邓克心想,对我而言,战斗得英勇还不够。我必须赢下第一轮,否则就全完了。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和狂笑风暴取代对手成为新科冠军,橙色帐篷业已撤下。离邓克观望处仅数步之遥的地方,少王子安坐于黑色大帐外的行军折凳上休息。他脱下头盔,露出一头继承自父亲的沉暗头发,中间只夹杂了一丝耀眼的银白。他抿了抿仆人递来的银色高脚杯。明智的话是喝水,邓克心想,傻瓜才喝酒。他不禁寻思瓦拉尔是跟乃父一样武艺高强,还是单单挑到最弱的对手。一阵喇叭宣告三位新的挑战者上场。传令官喊出名字:“边疆地总帅,卡伦家族的皮尔斯爵士,”卡伦的盾涂了只银琴,罩袍上还是传统的夜莺纹章。“梅利斯特家族的乔赛斯爵士,来自海疆城。”乔赛斯爵士头戴飞翼盔,湛蓝底色的盾上有只银色飞鹰。“史文家族的加文爵士,风怒角石盔城伯爵。”加文伯爵盾上绘有一黑一白两只缠斗天鹅,其盔甲、披风和马饰也是黑白交缠,甚至剑鞘和长枪都有黑白条纹。卡伦伯爵是闻名七国的琴手、歌手兼骑士,他用长枪点了提利尔的玫瑰;乔赛斯爵士点在亨佛利·哈顿爵士的菱形纹章上;至于那黑百骑士,加文·史文伯爵,则挑战白骑士护卫的黑王子。邓克搓搓下巴。加文伯爵甚至比已故阿兰爵士更老。“伊戈,这几个挑战者谁最弱?”他问肩头的小家伙,男孩似乎对这些骑士了若指掌。“加文大人,”小家伙立刻回答,“瓦拉尔的对手最弱。”“瓦拉尔‘殿下’。”他纠正,“当侍从的不得无礼,小子。”三名挑战者就位,三名冠军也纷纷上马。熙熙攘攘的群众赶紧下注,同时高声鼓励支持对象。邓克的注意力全放在王子身上,第一回合,王子的枪又是从侧面刺中加文伯爵的盾牌,试图将对付阿贝拉·海塔尔爵士的故伎重演,枪尖钝头一路侧滑,但这回失手刺空。加文伯爵的枪倒是结结实实击中王子的胸膛,瓦拉尔摇摇欲坠,几乎落马。第二回合,瓦拉尔枪尖左移,直奔对手胸膛,虽只打中肩膀,却足以让老骑士长枪脱手。加文伯爵拼命挥手保持平衡,却不免于落马命运。少王子一跃而下,抽出长剑,却见伯爵连连示意,揭开面甲。“我认输,殿下,”他声明,“打得好。”看台上众诸侯齐声应和,“打得好!打得好!”于是瓦拉尔跪下搀扶灰发领主起身。“两个都打得烂。”伊戈抱怨。“管住舌头,否则就给我回营地呆着。”远处,不省人事的乔赛斯·梅利斯特爵士被抬出场,竖琴领主和玫瑰领主用钝制长斧你来我往,看得观众如痴如醉。然而邓克的目光仍旧落在瓦拉尔·坦格利安身上,不想分散注意力。他外表光鲜,但仅此而已,他发现自己在盘算,我对上他有机会。若诸神保佑,我甚至能打他下马,到地上就能充分发挥体格与力量的优势。“揍他!”伊戈激动地高喊,在邓克肩上兴奋地扭来扭去,“揍他!揍他!打得好!对,就那儿,就那儿!”他支持的似是卡伦大人。琴手奏出另一种音乐,以金铁交击的伴奏不断压迫里奥公爵。观众分成对等两派,晨风中蔓延的遂半是助威半是咒骂。皮尔斯伯爵一斧一斧将金玫瑰花瓣挨个砍掉,木片和涂料满天飞,整面盾似要分解。就在这时,斧头嵌在盾上片刻……里奥公爵的长斧果断砍向对手的斧柄,瞬间只留给对手不满一尺的木棍。公爵抛开破盾,转守为攻,很快竖琴骑士只能单膝跪下,唱出降歌。余下大半天如此这般地过去,节奏几乎不变:挑战者三三两两出场,偶尔能凑足五人。喇叭奏响,传令官报名,战马冲刺,群众欢呼,长枪折断,长剑砍在头盔和锁甲上。无论平民百姓还是贵族老爷都同意,今天比武格外精彩。在一场史诗般的对决中,亨佛利·哈顿爵士和亨佛利·毕斯柏里爵士——一位盾牌画着黑黄条纹上三个蜂窝的英勇的年轻骑士——一共折断十二根长枪,“亨佛利之战”誉满全场。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被琼恩·庞洛斯爵士挑下马,还摔断了长剑,但他仅凭一盾笑到最后,得以保住冠军身份。独眼的罗宾·罗辛林爵士,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骑士,第一回合便被里奥公爵挑飞头盔,却拒不认输。他们又战了三回合,期间罗宾爵士无惧劲风吹起头发,断裂的长枪碎片如无数木刀在裸脸旁飞刺。邓克从伊戈口中得知不到五年前罗宾爵士正因长枪碎片失去了一只眼,不由更为称奇。纵然里奥·提利尔颇有风度地避开罗宾爵士毫无防护的头部,但罗辛林的顽强(或者说愚勇)仍让邓克哑口无言。最终高庭公爵正中罗宾爵士胸甲的心脏部位,令其翻下马去。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也有多场精彩比斗。每当实力稍逊的对手点他的盾,他便会豪迈地大笑,上马冲锋和击落对手时亦是狂笑不断。若对手盔上有任何装饰,他都会打下来,抛给人群。那些冠饰往往雕琢精美,有木雕或革制品,有镀金或珐琅,甚至有纯银打造,所以群众十分喜欢,被他打败的对手却脸上无光,不出几轮,只有头盔没装饰的才会挑战他了。莱昂诺爵士笑声洪亮,出尽风头,但邓克觉得今日最佳还属亨佛利·哈顿爵士。亨佛利一共打败十四名骑士,且没有一个易予之辈。少王子大半时间安坐黑帐外,品尝银制高脚杯里的饮料,偶尔上马打败武艺平平的挑战者。他赢下九场,但在邓克眼中这九人均是菜鸟,老的老小的小,要么是技艺生疏的侍从,要么是外强中干的年迈诸侯。真正的强手都视而不见直接骑过他的盾牌。下午晚些时候,刺耳的喇叭宣布一位新挑战者出场。他骑在高大的红色战马上,漆黑马饰有黄、红和橙色流苏。他来看台前致敬时,掀开的面甲下的面孔正是邓克在岑佛德伯爵的马厩里遇见的王子。伊戈的腿忽然夹紧。“停下,”邓克大叫着把小捣蛋挣开,“想勒死我吗?”“明焰王子伊利昂,”传令官宣布,“来自君临红堡。坦格利安家族的盛夏厅亲王梅卡之子,安达尔、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贤王戴伦二世之孙。”伊利昂的盾上当然也绘有三头龙,但色泽比瓦拉尔的丰富得多,三个龙头分别是橙、黄和红色,它们吐出的火焰是闪闪发光的金箔。他的外套绣了火与烟的涡旋,黑头盔也以红色珐琅火焰装饰。他将长枪朝贝勒王子一点——漫不经心,极其敷衍——然后策马奔向场地北端,风驰电掣般奔过里奥公爵和狂笑风暴的帐篷,在瓦拉尔王子的帐前慢下。少王子僵硬起身,站在盾牌边上,邓克一时认定伊利昂就要敲……但马上的王子哈哈大笑,催马过去重重敲在亨佛利·哈顿的菱形纹章上。“出来,出来,小骑士,”他高亢清澈地唱道,“出来面对真龙。”亨佛利爵士硬梆梆地朝对手垂首致敬,然后不再多看,自顾上马,系牢头盔,拿枪持盾。两名骑士就位时,满场安静下来。邓克听见伊利昂王子阖上头盔,接着号角奏响。亨佛利爵士缓缓起步,意在逐渐提速,但对手用两只马刺狠狠催促红色骏马,一开场便舍命狂奔。伊戈又夹紧双腿。“杀了他!”他忽然高喊,“杀了他,看准了,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邓克闹不清小家伙要杀谁。伊利昂王子的金色长枪有红、橙、黄的条纹,摇摇晃晃低垂于栏杆上。低了,太低,邓克一眼就看出问题,他会错过亨佛利爵士而击中马,他必须提枪。可是,邓克心头寒意骤生,也许伊利昂不会提枪。他总不能……电光火石之间,亨佛利爵士的战马在杀到眼前的矛尖前退缩,人立而起,怕得双眼翻白。但是迟了,伊利昂的枪恰好高过那畜牲的护胸甲,伴着一阵鲜红血雾穿颈而出。战马哀嚎着倒向一旁,木栏杆被踏得支离破碎。亨佛利爵士意欲跳出,但一只脚卡在马镫里,他被压在碎裂的栏杆和倒下的坐骑之间,惨叫连连。岑树摊草场沸腾了。许多人跑去解救亨佛利爵士,但垂死的战马在剧痛中胡乱蹬踢,难以靠近。伊利昂轻快地绕过现场,跑向对面,又调转马头飞奔回来。他也在喊,但在战马几如人声的垂死嘶鸣中听不真切。伊利昂下马后,拔剑走向倒地的对手,他自己的侍从和亨佛利爵士的侍从联手才把他拉住。伊戈在邓克肩上蠕动。“放我下去,”小家伙叫道,“可怜的马,放我下去。”邓克觉得恶心。若雷霆遭此噩运,我会怎么做?一个士兵用长柄斧结果了亨佛利爵士的坐骑,终结了令人心悸的嘶鸣。邓克回身强挤出人群,走到空地才放下伊戈。男孩兜帽掉了,眼睛通红。“挺可怕的,嗯,”他告诉小家伙,“但当侍从就要学会坚强。比武会上有更可怕的意外。”“那不是意外,”伊戈说话时嘴唇颤抖,“伊利昂故意的。你也看见了。”邓克听得皱眉。在他看来也是这样,但他很难相信一个骑士、尤其是流着真龙血脉的骑士不行正道。“我只看见一个嫩如夏日青草的骑士握不稳长枪,”他顽固声称,“此事我不想再谈。今天比武也瞧够了,回去吧,小子。”如他预料,等场子清理干净,日已西沉,岑佛德伯爵宣布今天比武到此为止。暮色笼罩草场,商铺沿线燃起百来只火炬。邓克给自己买了角麦酒,还给生闷气的男孩也买了半角。主仆俩游荡了一阵,听着愉悦的长笛和打鼓表演,又看了一场以万船横渡的战士女王娜梅莉亚为主角的木偶戏。木偶师只有两艘船,却营造出一场热热闹闹的海战。邓克原本想问那个叫坦茜莉的女孩涂好他的盾牌没有,但她实在忙不开。还是等今晚表演结束吧,他宽慰自己,没准她那时会口渴呢。“邓肯爵士,”有人在身后呼唤。跟着又唤一声,“邓肯爵士。”邓克这才意识到叫的是自己。“我今天看见你挤在平民中间,肩上扛着这孩子。”雷蒙·佛索威笑着走来,“哈,你二位可是鹤立鸡群啊。”“这孩子是我的侍从。伊戈,这位是雷蒙·佛索威。”邓克不得不推着孩子上前,饶是如此,伊戈仍低头盯着雷蒙的靴子,喃喃地打招呼。“你好啊,小家伙。”雷蒙轻松地说。“邓肯爵士,何不上看台呢?那里欢迎所有骑士。”邓克觉得跟百姓仆人们一起更自在,想到坐在老爷夫人和有产骑士中间就不舒服。“幸亏没在上头,最后那场可不光彩。”雷蒙苦着脸,“同感。岑佛德大人判亨佛利爵士胜,并将伊利昂王子的战马奖给了他,但他没法参赛了,腿生生断成三截。贝勒王子派自己的学士去照顾他。”“谁接替亨佛利爵士的冠军之位呢?”“岑佛德大人有意让卡伦大人或另一位亨佛利爵士接替——就那位与哈顿棋逢对手的好骑士——但贝勒王子认为不宜就此撤去亨佛利爵士的盾牌和帐篷。依我看,明天可能只有四位冠军出场。”四位冠军,邓克寻思,里奥·提利尔、莱昂诺·拜拉席恩、泰伯特·兰尼斯特和瓦拉尔王子。就今日所见,他知道自己跟前三位相差太远,只能……雇佣骑士怎能挑战王子?瓦拉尔是铁王座第二顺位继承人,作为破矛者贝勒的长子,身上流淌着征服者伊耿、少龙主和龙骑士伊蒙王子的血,而我不过是老人在跳蚤窝的食堂找到的野孩子。光想想就头痛。“你堂哥要挑战谁?”他问雷蒙。“不出意外,是泰伯特爵士,他二人势均力敌。不过我堂哥密切关注着每场比赛,明日若哪位冠军受点小伤,或稍露疲态,史蒂芬会毫不犹豫敲他的盾。你大可放心,他从不以骑士风范闻名。”他大笑着,似乎被自己的毒舌逗乐了。“邓肯爵士,跟我去喝两杯?”“我有事在身,”邓克不太想接受无法报答的好意。“我在这等吧,等木偶戏结束取盾牌,爵士。”伊戈说。“他们接下来演星眼赛米恩,然后又是杀龙。”“看,这下方便了,你的事有这小子操办,酒还等着我们咧。”雷蒙道。“青亭岛的佳酿哟,你怎舍得拒绝?”邓克无法推辞,只能随他去,留下伊戈继续看木偶戏。雷蒙和他堂哥住的金色帐篷顶上飘扬着佛索威家的苹果旗,旗下两名仆人在一小堆火上用蜂蜜和草药烤一只山羊。“你饿的话,也有吃的,”雷蒙替邓克拉开帐门,大咧咧地说。帐篷里被一只炭盆烤得暖洋洋地。雷蒙取出两个酒杯。“他们说岑佛德大人将马判给亨佛利爵士时,伊利昂大怒若狂,”他边倒酒边倾诉,“但我想真正做决定的是王子的大伯,”他把一杯递给邓克。“贝勒王子是有荣誉感的人。”“明焰王子就没有荣誉感啦?”雷蒙笑道。“别那么严肃,邓肯爵士,这里只有我俩,况且伊利昂行止不端不是什么秘密。感谢诸神,他在继承顺位上很靠后。”“你真的相信他故意杀马?”“母庸置疑。我跟你说,今日要是梅卡王子在看台上,他决不敢如此嚣张。若传言不假,每当父亲在场,伊利昂就会表现得优雅得体,尽显骑士风范,但只要父亲不在……““我看见梅卡王子的座椅是空的。”“他跟御林铁卫罗兰·克雷赫一道离开岑树滩堡,找二个失踪的儿子去了。强盗骑士的谣言愈传愈离谱,我想王子殿下不过是又喝多了。”甘醇的葡萄酒带有馥郁的水果味,他头一次尝到如此佳酿,不由得把酒液在嘴里细细品尝,才肯吞下。“这又是哪个王子?”“梅卡的继承人,跟着国王取名戴伦,大家背地里叫他‘醉鬼’戴伦。他带着梅卡的小儿子,结伴离开盛夏厅,却没抵达岑树滩。”雷蒙干了杯中酒,放开杯子。“可怜的梅卡。”“可怜?”邓克吃惊地问,“你说国王的儿子可怜?”“国王的第四子,”雷蒙纠正,“没有贝勒王子英勇,没有伊里斯王子聪明,也没有雷格王子温和,现在连儿子也要活在哥哥的儿子阴影下。戴伦是酒鬼,伊利昂虚荣又残忍,他的第三子如此不上道以至于被送去学城当学士,至于最小的那个——”“爵士!邓肯爵士!”伊戈气喘吁吁冲进来,兜帽掉了,他深色的大眸子闪着炭盆的火光。“你快去,他要伤他!”邓克茫然起身。“伤她?谁要伤谁?”“伊利昂!”男孩声嘶力竭地吼道,“他要伤她。伤那个木偶女孩。快来。”说完他旋身冲入黑暗。邓克必须去,雷蒙一把捉住他胳膊。“邓肯爵士,他说的可是伊利昂,流着真龙血脉的王子。当心!”他知道对方说得在理,老人也会如此建议,但他不想听。他挣脱雷蒙,一肩膀撞出帐篷。商铺那边远远传来叫喊,伊戈几乎跑出了视线,借着长腿,邓克迅速赶上。近了,围观人群堵得水泄不通,邓肯不顾抗议,硬生生撞进去。一位着王室服色的士兵上前阻拦,邓克伸出巨手朝他胸前一推,让他双手乱舞四仰八叉坐倒在泥地里。木偶师的铺子被人掀翻,肥胖的多恩妇人伏地哭泣。一个兵一手抓佛罗理安的木偶,一手抓琼琪的木偶,让另一个兵用火炬点燃。另外三个兵翻箱倒柜,将木偶扔在地上践踏。木偶龙散落一地,东一片翅膀,西一只脑袋,龙尾断成三截。一片狼藉间,伊利昂王子容光焕发,他身穿拖长袖的红天鹅绒外套,双手扭住坦茜莉的胳膊。她双膝跪下,苦苦哀求,伊利昂根本不听。他强掰开她的拳头,捉住一根指头。邓克呆若木鸡,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只听“噼”地一声,坦茜莉惨叫起来。伊利昂的一个手下想擒他,被他直接扇飞。邓克跨出三大步,生生扳过王子的肩。他忘了身上的长剑匕首,也忘了老人的所有教诲,他“砰”一记重拳打翻伊利昂,又照小腹猛踢。伊利昂摸向匕首,邓克一脚踏在他手腕上,然后踢他的嘴。若是没人拦,他会当场就地踢死王子。但王子的手下蜂拥而上。有两人分头捉住他两条胳膊,另一人跳上他的背,这些亲随越来越多,他根本无法摆脱。他们终于按倒他,压住四肢,伊利昂重新站起来。王子嘴边全是血,他将手指探进嘴。“你弄松了爷一颗牙,”他怨毒地说,“我们要一颗一颗拔你的牙。”他拨开眼前几缕乱发。“你有点眼熟。”“你曾把我当马夫。”伊利昂绽出血红的微笑,“爷想起来了,当时你就不识抬举。今天又为何要白白送命咧,为这婊子?”坦茜莉蜷在地上,护住伤残的手,王子用脚尖踢了她一下。“她值么?不过是个叛徒,真龙决不会失败。”他疯了,邓克心想,但他毕竟是亲王之子、国王之孙,惹上他是死路一条。若他知道如何祈祷,现在该祈求诸神保佑了,可惜他无瑕多想,甚至连害怕都来不及。“无话可说了?”伊利昂问,“真让人失望呀,爵士。”他又将手指伸进血淋淋的嘴里。“瓦特,找把锤子,敲光他的牙,”他下令,“然后开膛破肚,看他里头是何颜色。”“住手!”一个男孩叫道,“不许动他!”诸神在上,是小捣蛋,勇敢又愚蠢的小捣蛋,邓克心想。他拼命挣扎,却无法挣脱,只能冲男孩大喊:“闭嘴,傻孩子。还不快逃?呆在这等他们抓你吗!”“他们不敢,”伊戈走近,“谁敢造次,我父亲唯他是问。还有我大伯。我命令你们放开他。瓦特、约克尔,不认得我了?赶紧松手。”按住他左手的胳膊松开了,接着所有胳膊都松开了。邓克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见王子的亲随纷纷退后,有一个甚至跪了下去。紧接着全身披挂的雷蒙·佛索威冲出人群,长剑在手。他堂哥史蒂芬爵士跟在后面,同样亮出了武器。他们带来六七名胸前有红苹果纹章的佛索威武士。伊利昂王子不在乎他们。“小鬼放肆,”他对伊戈说,一口血吐在男孩脚边。“你的头发怎么搞得?”“我剃光了,哥哥,”伊戈回答,“我不想跟你同流合污。”比武会第二日阴云密布,西风猎猎。观众比昨天少吧,邓克心想,今天更容易抢到好位置。伊戈可以坐篱笆上,我站在他身旁。伊戈这会儿应是在看台包厢里,穿着丝绸毛皮,邓克却被岑佛德伯爵扔进了光秃四壁的塔楼房间。这房间有扇窗,但朝向不对,可自打太阳升起,邓克依然凑在窗边座椅,阴郁地眺望市镇、原野和森林。他们收缴了他的麻绳剑带,连同剑带上的长剑匕首及他所有银币。他只希望伊戈或雷蒙没忘记栗子、雷霆。“伊戈,”他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呼唤。他可怜的侍从,来自君临跳蚤窝的小家伙。有他这么傻的骑士吗?呆子邓克,比城墙还笨,比野牛更迟钝。自岑佛德伯爵的士兵赶到木偶戏现场,他就没机会再跟伊戈说话——也没机会跟雷蒙、跟坦茜莉、跟任何人,甚至岑佛德伯爵本人说话。他怀疑自己能否见到他们中任何一个,也许要被活活困死在这间小屋。还能怎样?他苦涩自问,我当众殴打亲王之子、国王之孙,还用脚狠狠踢他。阴霾不开,高贵的老爷和驰骋赛场的冠军们的旗帜将不复昨日荣光;乌云蔽日,没有太阳为他们的钢盔添色增彩,让他们金银装饰熠熠生辉。饶是如此,邓克仍希望能在比武场边观赛。今天属于雇佣骑士,属于穿着朴素盔甲、没钱置办马饰的雇佣骑士。惟一值得欣慰的,是他至少能听见比武场的声音。传令官的号角如此嘹亮,群众时而爆发的呐喊意味着又有人落马、或起身继续奋战、或做出其他英勇行为。他也听见微弱的马蹄声,隔了许久有金铁交击或长枪折断——邓克每听见后一种声音就禁不住畏缩,这让他想起伊利昂折断坦茜莉的手指。还有别的、更近的声音:门外大厅的脚步、下方庭院的马蹄、城墙上的人声与叫喊——有时这些声音淹没了比武场的声音,邓克觉得这样也行。“雇佣骑士是最纯粹的骑士,邓克。”很久以前,老人告诉他,“其他骑士或为领主效忠,或为领地打算,但我们凭心而为,坚守信念……每位骑士都起誓保护弱者和无辜之人,可我想,只有我们能更好地遵守誓言。”这番话变得奇怪地清晰,邓克本以为差不多全忘了。也许到头来,老人是对的吧。日渐西沉,远处比武场的声音低落下去,暮色潜入囚室。邓克依然坐在窗边座椅,望着聚集的黑暗,试图忽略空空的肚皮。他听见脚步声,然后铁钥匙叮当。待他起身,门开了,两个守卫进来,其中一个提着油灯,后面有个仆人带来一盘食物。伊戈在仆人身后。“留下灯和吃的,下去吧,”男孩吩咐。他们不敢有违,但退出时把沉重的木门半掩。食物香味让他垂涎欲滴,盘子里有热面包和蜂蜜,一碗豌豆粥和一串上好的洋葱烤肉。他坐下来,撕开面包,狼吞虎咽。“没刀子啊,”他注意到,“他们以为我会胁持你么,小子?”“他们才不会跟我讲。”伊戈穿一件收腰紧身的黑羊毛上衣,长长衣袖饰以红绸,坦格利安的三头龙缝在胸口。“我大伯说我必须为欺骗你的事向你诚挚道歉。”“你大伯,”邓克道,“不就是贝勒王子。”男孩惨兮兮地承认:“我不是有意骗你。”“但你就是骗了我,没一件是真的,从名字开始。我从未听说什么伊戈王子。”“那是伊耿的简称,我哥伊蒙给取的。他现下去了学城,将来要当学士,他走后戴伦和姐姐们有时也这样叫。”邓克拿起肉串,贪婪地咬了一口。是山羊肉,涂了些他从未尝过的高级香料。油脂流下嘴巴。“伊耿,”他念道,“当然是伊耿,跟着龙王伊耿取名。有多少个伊耿做过国王啊?”“四个,”男孩回答,“四个伊耿。”邓克咀嚼烤肉,吞下去,又撕下一块面包。“你为何这么做?为了愚弄愚蠢的雇佣骑士?”“不,”男孩眼中噙满泪水,但竭力保持尊严。“我本该成为我长兄戴伦的侍从,为此学会了一切侍从该做的事。但戴伦不是个好骑士,他不想上场比武,离开盛夏厅后他趁护卫们不注意偷偷溜走。他没回家,而是带我继续前往岑树滩,为的是出其不意。是他剃光我的头,他知道我父亲会多方寻找。戴伦的发色并不突出,只是淡棕,但我的头发跟伊利昂和我父亲一样。”“真龙血脉。”邓克说,“银金头发和紫罗兰色眼眸,大家都知道。”比城墙还笨,邓克。“是的,所以戴伦把我剃个精光,打算要我俩藏到比武会结束。随后你误打误撞将我当作马童,我……”他垂下眼。“我不管戴伦想不想上场,我只想当个好侍从。对不起,爵士,我说的是真心话。”邓克满腹思量地看着小家伙。他明白为实现心愿而撒下弥天大谎的感觉。“我以为你很像我,”他最后说,“也许你确实像,只是跟我以为的有点不一样。”“我们确实都是君临人嘛,”小家伙满怀希望地说。邓克忍俊不禁。“是的,不过你来自伊耿高丘,我却生于低贱的跳蚤窝。”“那也不远。”邓克咬口洋葱,“我是该叫你大人呢还是殿下还是别的什么?”“在朝廷里得这么叫。”男孩承认,“但你愿意的话,私下可以继续叫我伊戈,爵士。”“他们打算怎么处置我,伊戈?”“我大伯想见你。等你吃完以后,爵士。”邓克推开盘子起身。“我吃完了。我踢过一个王子的嘴,不能让另一个王子久等。”贝勒王子逗留期间,岑佛德伯爵让出自己的套房,所以伊戈——不,是伊耿,他必须习惯——将他带到领主书房。贝勒正就着蜂蜡烛看东西,邓克在他面前跪下。“起来吧,”王子说,“要酒吗?”“方便的话,殿下。”“给邓肯爵士倒一杯多恩红葡萄甜酒,伊耿。”王子命令。“注意别洒了,你还欠着他。”“这孩子不会洒,殿下,”邓克道。“他是个好孩子、好侍从。我知道他对我没恶意。”“结果不因意图而改变。当伊耿目睹他哥哥对木偶师做出那种事,就该直接来见我,结果他跑去找你,这可不是好主意。你做的那些,爵士……好吧,换我可能也会那么做,但我是七国太子,不是雇佣骑士。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你一时冲动殴打王孙都太不明智。”邓克沉重地点头。伊戈递上一只满满的银制高脚杯,他接过长饮一口。“我恨伊利昂,”伊戈急迫地说,“而且城堡太远了,我只能去找邓肯爵士,大伯。”“伊利昂是你哥哥,”王子坚定地回答,“修士劝诫我们兄弟之间要互相友爱。伊耿,你先下去,让我跟邓肯爵士谈。”男孩放下酒壶,僵硬地一鞠躬,“如您所愿,殿下。”他走出书房,轻轻带上门。破矛者贝勒盯着邓克的眼睛看了很长时间。“邓肯爵士,请容我开门见山——你是不是合格的骑士?你的武艺究竟如何?邓克不知如何作答。“阿兰爵士教会我使剑和盾,还教我用长枪刺吊环与枪靶。”贝勒王子听了忧心忡忡,“我弟弟梅卡数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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