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 和多数人的原因不一样, 我们性生活非常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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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性生活不和谐 真的要离婚吗?求助
我28老公30岁,结婚2年,婚前同居3年。双方都是第一次,肯定无婚外情。
  老公私企中层,我独自经营一个小工作室,都比较要强,压力客观存在。
  老公是公司核心业务部门的经理,压力确实比较大。
  我们经济状况一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无小孩。
  不跟父母同住。
  我偏胖,不太爱打扮,比较外向大大咧咧的那种。
  老公身材很好,好运动。
  双方都无疾病。
  感情尚可,无严重感情问题,但是过日子磕碰难免,基本上都能很好解决。
  一切看上去都很美!
  但是:
  一起生活5年,前一年感受过1-2次高潮,后面四年与快感无缘。今年更是发展到1个月两三次,每次5分钟,无前戏无后续,这边我刚准备好,那边已经结束。随着年龄和身体各方面的变化,现在越来越觉得很不和谐,我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心里总有一股无名之火在游荡,看谁都不顺眼,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慎重感情。白天工作忙碌还没有什么,晚上躺在一张床上,任你百般暗示人家不接招,一边是火一边是冰。我是比较敏感的那种,基本上很容易动情投入,满身欲火被点燃,那边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开始转身睡觉。
  有时候想想对这样的生活实在很绝望,没有信心这一辈子这么苦守下去,一辈子真的就这样吗?特别想离婚,可是离婚又心有不甘。毕竟七八年的爱情长跑才修成正果并不是多么容易的事情,一路艰辛不敢忘记也不能忘记,更何况老公人品能力等各方面还是很不错的。
  不知道要怎么改变现在的局面,忙我能理解,但是这个年龄半个月都没有一次夫妻生活是不是有点不正常?我还算年轻,长相尚可(路人甲乙丙的水平,看上去不丑),皮肤较白,不至于让男人倒胃口。这种事情又不好拿到桌面上来谈,我总不能说你不能满足我,你要加油。实在不知道怎么拿捏谈话的尺度,害怕伤害男人的自尊心,任何一个男人听说自己的老婆对自己的床上功课颇有微词都不好受吧。不说任你百般暗示人家依然我行我素,人活一辈子不是单单取悦别人,也应该为自己活着,我只想有一场酣畅淋漓的xing爱我又有何错?
  很矛盾很难受。
  也许很多人很难理解我现在的感受吧,跟你饿了想吃饭,但是却一直没有的吃一样,更何况你在饿肚子之前还幻想吃红烧肉,现状却是你只能默默饿着,别说红烧肉连口稀饭都没有。
  很多人或许会选择婚外情一夜情,可是这跟我的三观不和,我这辈子不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做任何背叛我老公的事情,我也容不得我老公任何的背叛。我不敢拿我的人生和家庭下赌注!
  离婚OR继续凑合?朋友们,你们看呢?
[]:落叶了 在论坛发帖时没有注意,被小偷偷去了 2
请联系我!
不要离,该出墙时就出墙
不要离,该出墙时就出墙
跑出来才发现,外面世界更差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婚外情也不是都是坏的
一辈子就一个男人,很亏吧
当男人正当时 女人却不当回事 当女人正当时时 男人却已经疲惫了。
你说男男女女的这么多年了 你老公连你咯吱窝里面出不出汗都知道了 还哪来激情?
如果只是为了性就要离婚
楼主 你脑子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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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事不和谐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
这个话题会不会有点意外,是不是有点重磅?“ 谈性色变 ”这是大多数人表现。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性是人类自然的需求,是夫妻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婚姻里面离不开性,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日本著名文学大师渡边淳一在《男人这东西》里曾经这样写道:性爱在男女之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倘若没有美好的性爱关系,要维持良好的爱情可以说非常困难。在很多离婚案件当中,很多矛盾的起因或者感情不合,都是来源于性。那么性生活不和谐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是不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呢?这个世界上只有男和女两个性别,可能你还说还有“人妖”,无论如何,人妖也不会脱离开这两个性别。性的主要目的是“种的繁衍”,但是人类是高智商的物种,性的目的已经远远超出繁育的范畴。所以在男女结婚可能不仅仅第为了繁衍后代了。于是,除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琴棋书画,还有性生活........近年来,在不少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可能都会谈到性这个话题。甚至有的人会说,“结婚了他就从来没有碰过我,我都怀疑他不是男人。”不敢说没有性,就一定没有爱。但是如果没有性的婚姻,就如同是机器里没有了机油,后果可想而知。说了这么多,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日颁布了《 关于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以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采用列举的方法一共举出14种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该意见的第一条就是有关“性”的规定。即: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一般来讲,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玻艾滋并淋并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玻严重遗传性疾病。这个之所以禁止结婚,就是因为可以通过性途径传染。关于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生活,一般指男方先天或后天无性功能及性功能不正常;女方严重性冷淡或相关生殖器官切除导致怕性、厌性等。通过上面的规定也可以看出,法律也考虑性在婚姻生活中的重要性,如果婚姻的相对方以此作为离婚的理由,只要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出于尊重人权的考虑,法官一般都判决支持的。但是,如果你仅仅因为他(或者她)不跟你做,或者质量不高,而起诉离婚,那就不会被得到支持。如果他(或者她)把给你的“爱”给了别人,那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在有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视为感情破裂。所以,关键看不和谐的原因以及不和谐的程度,才能判断是否符合婚姻感情破裂的标准,才能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如果你跟你夫或者妻有矛盾了,你有没有考虑过原因?有没有考虑这个原因?也许是你功课做的不好,聪明的你应该明白怎么去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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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活不和谐能作为离婚的理由吗
图片来自网络
网友求助:我和老公结婚十多年,老公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勤劳顾家,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我们的生活条件也还可以。在外人眼里我们很幸福,可我的苦只有我自己知道。老公对性的要求很低,每个月就那么一两次,而且每次也就那么两三分钟,还没感觉他就完事了,我根本就尝不到快感。以前孩子小的时候我的要求也差,还能接受,现在孩子一天天大了,负担减轻了,我对性的要求也日渐强烈,可是他根本就满足不了我,每次做完我都压抑的哭了。我出过一次轨,可是受不了人们那种看我的眼神,只好断了。照这样下去,我没法想象以后怎么活。
现在我想离婚,但找不到更好的理由,说性生活不和谐开不了口,也不知道法官会不会支持。我应该怎么办?
李老师回复:你好,谢谢你的信任!
从叙述看,你和老公的性生活存在次数少、时间短的问题,你性欲旺盛,他性欲低下,他满足不了你,你陷入了性福无望的境地,很理解你的痛苦。
你们的问题很有代表性,遇到和你一样问题的女性不是少数。
我们先说说时间长短问题。根据国际标准,1分钟以下才算早泄(原发性的早泄),你老公每次能坚持2、3分钟,时间上是没有问题的。你觉得时间短,说明你属于慢热型,你慢,他就显得快,他快你慢,节奏不合拍。
再说说次数问题。不同的人,食欲有大有小,性欲有强有弱。从“我们结婚十多年”这句话推算,估计你老公也就是40岁左右。40岁左右的男人,多数能保持在每周1、2次的水平,你们“每个月就那么一两次”,次数上确实是低于平均水平。
我不知道你们做过什么样的沟通,做过那些努力,但从“每次做完我都压抑的哭了”这句看,我能想象每次做爱你老公是背负了多大的压力。他很想满足你,他害怕看到你哭,但他无能为力,他陷入了“越着急越不行”的恶性循环。
针对你们的情况,我的建议是:
1、性和谐不只是一个人的事,你认为是老公的问题,或许老公又认为是你需要太强烈的问题。建议夫妻一起到正规的咨询机构去咨询,在咨询师的帮助下改进对性的认知,共同努力改善性生活质量。
2、夫妻多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学习一些性技巧,充分利用好双方各自身体的敏感点,通过各种性技巧来延长时间。认识自己的身体,把自己身体感受告诉对方,这一点对女性更重要。
3、多了解自己的身体,多学习自慰方法,尝试借助性用品自我满足,争取达到“没有男人照样搞定”(咨客语录)这样的水平,事实上也是可以做到的。
从“我出过一次轨,可是受不了人们那种看我的眼神,只好断了。”这句看,你骨子里也是一个传统的女人,出轨你是玩不起的,你首先就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出轨会让你陷入更深的焦虑。我也不支持通过出轨来满足,那样风险很大。
性生活在婚姻里到底有多重要,每个人的感受不一样。从你的叙述看,你是一个非常在乎性福的女人。如果通过上述努力你还是没法接受这样的生活,你可以考虑离婚。性生活不和谐当然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法官也会支持。只是,这是男人最不愿意公开的隐私,把这个作为理由在法庭上公开陈述会把男人置于无地自容的境地,你觉得合适吗?
这个男人值得你珍惜,离婚一定要慎重!建议三思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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