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走读海口实验中学元旦

今年秋季高中计划招624人(图)_网易新闻
今年秋季高中计划招624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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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海口5月19日讯(记者许欣实习生吴亮摄影报道)学校是否能解决住宿问题?今年秋季计划招多少新生?作为“省一级学校”、海口市重点中学,海口实验中学今年秋季的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备受家长关注。该校副校长许笃松今天上午做客本报品牌栏目“名校校长热线”,耐心为考生及家长解疑答惑。
  正取生仅限海口户籍
  众多家长:今年秋季海口实验中学将招多少名高一新生?
  答:今年秋季我校高中计划招新生624人,12个教学班,每个班有52人。
  海口一考生:要报考海口实验中学,该在第几批填报志愿?
  答:海口实验中学作为“省一级学校”在中招第一批次参加录取,如果要到海口实验中学求学,第一志愿要填报我校,学校代码为1007。
  文昌一家长:贵校是否面向海口以外市县招生?
  答:根据政策规定,海口实验中学的正取生招生范围仅限于海口,只有择校生指标的30%用于录取户籍在海口以外市县的学生。择校生录取批次为第三批次。如果海口以外市县学生想到海口实验中学就读,只能在第三批次报海口实验中学的择校生志愿,择优录取。
  海口一考生:去年海口实验中学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答:2009年秋海口实验中学招生分数线为82分2个星,择校分数线为78分。受试题难度、报考人数、招生指标这些因素的影响,每年录取分数线都会有变化。
  海口一家长:海口实验中学今年招“指标到校生”多少人?
  答:今年“指标到校生”有87个名额,向哪所学校招生由海口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海口一考生:中招录取时,如果有人同分同星,学校会怎么录取?
  答:如果中考等级分一样,学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海口一考生:特困生在贵校读高中能否申请补助?
  答:特困生到校后,可向学校德育处申请补助。递交低保、特困证明的贫困生可得到减免学费及课本费等费用的政策照顾。学校不会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海口九中初三学生:海口实验中学现在还招特长生吗?
  答:我校每年都要按计划招收一定比例的艺术、体育特长生。今年计划招收20名文艺、体育特长生。其中女子篮球5人、田径4人、美术5人、音乐6人。面试工作已经结束,入围学生要参加中考,成绩合格才能录取。
  海口一考生:高中正取生每学期要交多少学费?
  答:根据教育部门和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高中学费每学期是420元。如果在校住宿,要按标准交住宿费。
  海口九中一考生:去年贵校在九中录了多少人?
  答:我们去年在海口九中正式录取20人。
  海口十中一考生:平时成绩在全年级排前100名左右,报海口实验中学有没有希望被正取?
  答:有希望,望继续努力。去年我们在海口十中正式录取了30多人。
  海口十四中考生:平时成绩在全年级前五名,报海口实验中学有没有希望被正取?
  答:如果你成绩稳定,报海口实验中学很有希望被正取。
  新宿舍楼增加1000个床位
  海口一家长:我家住秀英区长流镇,高中学生能否到校住宿?
  答:为满足工薪阶层家庭的需要,家住附近的学生可以自愿走读。学校有部分的床位,能满足一部分高一学生住宿要求。是否走读还要考虑到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有的孩子学习自学、生活能力强,住校能让家长放心;有的孩子自我管理能力差,贪玩或者迷恋网络,最好能以走读的方式接受家长监督。还有个好消息是,今年学校将建新的学生宿舍楼,新楼建成后,会增加1000个床位,如果加上目前的床位,学校可以满足1800人的学生住宿需求。新生宿舍楼建设正进入招标阶段,估计明年可能入住。
  海口一家长:高中部走读学生是否要到校上晚修?晚修几点下课?
  答:对于走读学生来说,要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到校晚修,晚修时间为7点多到10点钟。学校不强制走读学生回校上晚修。
  择校费3年1.8万
  海口一家长:贵校择校生如何录取?如何收费?
  答:择校生将根据教育局公布的最低择校分数线,按高分到低分录取。择校生录取名单会在学校公布栏公布,并会电话联系家长或学生,在一定期限内让学生到校办理择校手续。择校费3年1.8万,交满三年择校费的学生不用另交每学期420元的学费。
  定安一考生:定安户籍考生能不能报考海口实验中学?
  答:作为海口市重点中学,实验中学的正取生招生范围仅限于海口,择校生指标可录取户籍在海口以外市县的学生。择校生录取批次为第三批次。择校生人数为100多人。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关于招收择校生“三限”(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招收择校生。
  海口一考生:择校生会单独分班吗?
  答:学校按学生素质平行分班,不会将择校生单独分班。
  初中划片招生400人
  海口一家长:海口实验中学初中部今年计划招多少新生?
  答:今年秋季我校初中计划招生400人,8个教学班。
  海口一家长:贵校初中部面向哪些区域招生?
  答:划片招生以父母居住地为主,我校初中划片范围为:海甸五西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一片,甸昆教师村。
  海口一家长:初一新生报名要拿哪些证件?
  答:有本市户籍的,持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和子女(被监护人)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及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学校报名登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按有关规定确认身份: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
本文来源:南国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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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最新消息】2017年海口中小学划片范围出炉!快看你家孩子在哪个片区上学
小伙伴们注意了!
重磅消息来了~~
海口市教育局公布了
《2017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今年秋季,海口小学继续实施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入学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赶紧往下看
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2日- 8月20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1日-8月23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
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一)乡镇学校
1. 乡镇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2. 乡镇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 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2017年小学初中划片情况一览表
市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招 生 范 围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
滨海大道北侧(至海边),港进路和港集路以东,世贸北路以西。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西海岸校区)
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海府二十五小
海府路单号(从1号至省府大院东边围墙止),海府路双号(从8号至50号蓝天路路口,42号、44号、46号除外),和平南路单号(25-37号)、和平南路双号(38号、40号、42号、54号),红坎坡1-64号。
海甸二十五小
海顺路以西,海甸六西路以南、人民大道以西、怡心一横路以北,安民路(全段)以西,甸昆路(海甸岛段)以西。
白驹学校(小学部)
东至凤翔路口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沿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以西;西至美舍河与凤翔路路口交叉处,沿凤翔路以南至丁村路口,直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以东;南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与椰海大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以北直至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北至凤翔路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沿凤翔路以南,至凡华宾馆交叉路口处,顺沿大道至省疗养院旁(不含省疗院)与美舍河交叉口,顺沿美舍河以南与凤翔路交叉口。
滨海大道以北到海边(东至滨海眼科医院,西至玉兰路);国贸路以北(东至龙昆北路,北至滨海大道,西至玉沙路止)。
五源河学校(小学部)
滨海大道(从长安路路口至长滨路路口段);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直线延伸至粤海大道)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海口市海景学校(小学部)
和平大道(自海甸四东路路口北段)以东,海甸四东路以北,碧海大道以西,碧海大道以南。
招 生 范 围
海南侨中初中部
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龙华路双号从8号起至滨河路叉口以北、省人民医院至盐灶路八灶路口以南、八灶路以东、滨河路以东一片;大同路2号至大同二横路口以西、大同二横以北、龙华路单号新时代广场至玉河天桥以南一片(含沿街门牌);龙华路单号从得胜沙路口至龙华路29号(以门牌号为准)。
海口实验中学
海甸五西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一片;世纪大桥北岸沿世纪大道至五西路口以西一片。
中山路以东,琼州大道以西,建国路以南,文庄路以北。
人民大道以西、海甸五西路以南;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西,海甸二东路以南;长堤路(从龙华路口至博爱北路口148号路段),得胜沙路,竹林里,人和坊,富兴街,彰兴街,永兴街,大兴街,新民东路,解放东路,博爱北路,中山路,新华北路,振东坊,义兴街(单号1-155、双号2-190)。
白龙南路,青年路,海府一横路,琼苑路,流水坡村,九村,美舍上下村,晋江村,群上村,下洋村,瓦灶村,沙亮村,和邦路,山内一、二、三里,渡头村,龙岐村,嘉华路以东至海府路以西、国兴大道以北至蓝天路以南一片。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
长流镇及所辖村庄。
丘海大道、丽晶路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海港集团职工子女。
博雅路以南、琼州大道及东线高速公路以东至南渡江以西一片(不含那央村委会和儒逢村委会所辖自然村)。
灵山镇及镇所辖各村(东和村、罗王村、沙头村、仲恺村除外)。
五源河学校(初中部)
滨海大道(从长安路路口至长滨路路口段);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直线延伸至粤海大道)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白驹学校(初中部)
凤翔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的凤翔街道办辖区,石塔村、那央村、儒逢村。
海口市海景学校(初中部)
人民大道(海甸五中路以北段)、海兴路以东,海甸五中路、海甸五东路以北,碧海大道以西,碧海大道以南。
秀英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招 生 范 围
海港路以西,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一片;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滨海大道以南、丘海一横路以北一片;港进路和港集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北至石油库一片。
书场村、海南五金仓库;秀英大道至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丘海一横路以南、秀华路以北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海盛路以南、海玻路以北一片。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
秀华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秀英大道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南海大道以北、海玻路以南一片;海盛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科技大道以西一片。
海秀中心小学
南海大道以南、富康路以北、金福路以西、海榆中线以东一片;海秀镇新村。
南海大道以南,丘海大道以西,金福路以东,白水塘路以北一片;锦地翰城二期(秀英片区);翰林西苑(秀英片区);水木清华;海秀镇水头村。
南海大道以南,永万路以东,海榆中线以西;富康路(东西走向)以南,金福路以西,海榆中线以东,椰海大道以北;周仁村、儒益村、业里村。
永万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南,椰海大道以北;永庄村;永庄水库区域。
博养村、美新村、大效村、富屋村、雨苍村、龙光海云天小区、鲁能海蓝园筑小区。
新海村、荣山寮村、镇海村、东汇西海岸小区、粤海铁路海口站(粤海大道)站区。
招 生 范 围
丘海大道(海秀西路路口至椰海大道路口段)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南;海榆中线至市二砖厂;海秀镇及所辖村庄。
博养村、美新村、大效村、富屋村、雨苍村、龙光海云天小区、鲁能海蓝园筑小区。
新海村、荣山寮村、镇海村、东汇西海岸小区、粤海铁路海口站(粤海大道)站区。
丰仍村委会、拔南村。
西秀镇所辖区域。
石山镇所辖区域。
东山镇所辖区域。
永兴镇所辖区域。
注:各乡镇小学招收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龙华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招 生 范 围
解放西路(含永兴街)、龙华路从友谊天桥起至玉河天桥路段以东,大同一横路、大同二横路。
十一小(广场校区)
大同路,大同里、大同二里、大同三里,公园路,大英西路,万国西路、海秀东路单号自乐普生至彩虹天桥,义龙东路,大同南街,龙丰路。
十一小(义龙校区)
海秀东路单号自彩虹天桥至南大桥,龙昆北路单号自海秀东路路口至龙华路路口、义龙西路、义龙后路、义龙横路、龙昆里、龙昆南路双号自南大桥至南沙路路口,正义路(龙昆南正义路路口起,西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南至南沙路),南航西里。
月朗新村(含原市政府办公厅宿舍),龙昆上、下村,龙阳路,龙华路玉河天桥以西至南大立交桥,龙昆北路东边龙华路口至玉河路口止、滨河路(含龙华路21号友谊住宅小区),龙昆下新村(注:龙昆下村搬去龙昆下新村的农业户口,其他属玉沙实验学校)。
金盘实验学校
金盘开发区;金盘路;南海大道保税区路口起以东(南至白水塘路,东至坡巷路和城西路交汇处);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片区);南沙路以东(不含坡博村、面前坡村)。
第十二小学
义兴街,义胜街,富兴街,竹林村,得胜沙路,龙华一横,彰兴街,滨海医院,龙华路以东(得胜沙路起至东方广场一带)。
第二十小学
1.老庙片区:滨海大道31号连接盐灶路60号的小巷起沿盐灶路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口,南至盐灶路止);2.八灶片区:八灶街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南至玉河路止)。
招 生 范 围
第二十六小学
海秀路南大立交桥以西(南至奥林匹克花园(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北至水英双拥市场路口);金垦路1至7号(金垦路与金宇路口交叉路口止);一供。
玉沙实验学校
1.滨海大道以北至海边(东至玉兰路,西至世贸北路);2.滨海大道以南(东至玉沙路,西至世贸东路,南至金龙路),含金海广场、怡和花园、军安花苑、秀英炮台景点管理处、格林梦墅、华秀小区;3.国贸路以南(东至龙昆北路,西至玉沙路,南至金龙路;4.龙华西路连接金龙路以南(东至龙昆北路,西至侨中路,南至华海路)(不含海秀路门牌号住户,属二十六小)。5.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文华东路)
1.八灶街以西(北至盐灶路,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玉河路止);2.滨海大道33号连接盐灶路62号小巷起以西(北至演海大道,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盐灶路止)。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1.丘海大道以东片区一(北至滨海大道,东至文华路,南至海秀中路);2.丘海大道以东片区二(北至海秀中路,南至滨涯路,东至海濂路);濠江花园、丘海大道(电力村、椰海山庄、水利水电综合公司);海秀路(边防检查站、省茶叶加工厂仓库、土产进出口公司仓库123号、省药材仓库134号、省扶贫公司138号、省农机公司139号、宝迪花园);丘海大道滨涯路(滨涯村);海瑞后路(光华厂、粮油进出口公司);滨涯花园新村。海濂路以西。
秀峰实验学校
海垦路以西(北至海秀路,南至滨涯路,农垦西大院除外);海濂路以东;顺发社区;海垦一社区;海垦二社区;金山小区;友谊路。
坡博实验学校
坡博村、面前坡。
南航部队,头铺村,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大学(城西校区)。
招 生 范 围
坡巷路连接城西路和学院路以东片区(北至南海大道,东至龙昆南路,南至椰海大道)。
凤翔路西路1号到65号(单号),丁村路口城南路以西至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西路南侧至椰海大道丁村路段。
农垦直属第一小学
海秀中路100号(二供南院)至海垦天桥路口路段以南(不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华垦路;农垦西大院;海垦路从海垦天桥至金岭路以东,金岭路以北。
农垦直属第二小学
金垦路北侧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金岭路路口,南面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农垦设计院;金岭路自金垦路口起东边南侧;金宇东路至龙华法院止;南沙路西侧至滨涯路口;滨涯路与金牛路交叉口起至南沙路以北。
农垦直属第三小学
南海大道以北(西与丘海大道交界、东与金牛路交界);滨涯路以南(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学校范围),丘海大道以东;海垦路从金岭路至滨涯路口以东,金岭路沿金垦路至农垦设计院以西;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苑(龙华片区),南海幸福城。
西湖实验学校
广场路、广场横路,新华南路单号,新华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路口至东湖路路口,新民西路单号,新民西路双号自西门外至新华南路路口,博爱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口至东湖路路口,东湖路,居仁坊,文明西路,园内里。解放东路及横巷,新华北路,人和坊,中山路,大兴西路,中山横路,长堤路(从博爱北路口至新华北路口),博爱北路西侧(解放东路口至长堤路),海秀东路单号1号(原广播电视台)至大英西路路口。
招 生 范 围
义龙东、西路,义龙横路,义龙后路,龙昆里;龙昆上下村,大同里(含二、三里),大同一横路,大同南街,万国西路,大同路26号起至海秀东路叉口段;龙华路(单号从31号起,双号从66号起);金龙路单号从龙华路交叉口起至侨中路口止,国贸大道单号从龙昆路交界点起至国贸一横路口止(国贸一横路东侧);海秀路(单号从13号至海垦天桥,双号从48号起至金垦路口止),侨中村,侨中里,华海路,龙昆南路西侧(海秀路至南沙路叉口一段),南沙路北侧(从龙昆南路口至金宇、南沙路交叉路口一段),金宇路以北至侨中路口止。
金盘实验学校
金盘开发区(中沙路、金盘路、建设一、二、三横路);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片区);南沙路;金垦路以东金宇路以南;头铺村;农垦总医院;南航司令部大院;金地路;金牛路以东;南海大道以南的坡巷路以西至海口保税区止。
海垦路以西至丘海大道,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滨涯路(不含滨濂村和金山小区、海垦路电信小区,属秀峰实验学校范围);滨涯花园新村;文华路以西(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中路,西至丘海大道);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苑(龙华片区)。
秀峰实验学校
1.海垦路以东,金垦路、农垦设计院和金牛路连接线以西(北至海秀中路,南至南海大道,含农垦设计院);2。海垦路与滨涯路交界点起至南海大道以西(北至滨涯路,西至丘海大道);(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学校招生范围);3.滨濂村、海垦路电信小区、金山小区、顺发新村。
滨海大道龙华路口至玉兰路(万绿园西门)止以北,龙华东路滨海大道路口至盐灶路口以西,盐灶路龙华路口至八灶路口以北,八灶路以西,玉河路八灶路口到滨河路口以北,滨河路以西,龙华东路滨河路口起到南大立交桥以西,国贸大道龙昆路口至玉沙路口以北、玉沙路以东围成区域;含义兴街(龙华路至盐灶路段,单号157起、双号192号起)。
招 生 范 围
南海大道与龙昆南路交叉点起至坡巷路止以南一带;城西路;学院路、苍峄路四周,凤翔西路以东至椰海大道一带。
玉沙实验学校
1.滨海大道以北(从玉兰路起至丘海大道止以北);2.国贸一横路以西至玉沙路(北至国贸路止,南至金龙路止);金海广场;3.玉沙路以西至世贸东路止(北至滨海大道,南至金龙路);4.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文华东路);军安花苑,华秀花园小区、秀英炮台景点管理处。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西湖实验学校
新华南路,文明西路,新民西路,解放西路,广场路,公园路,居仁坊,西门外,博爱南路双号,东湖路,园内里,海秀路1号和3号,大同路(单号1至25号,双号8至22号),解放东路。
坡博实验学校
坡博村、面前坡。
龙泉镇管辖区域。
龙桥镇管辖区域。
新坡镇管辖区域。
遵谭镇管辖区域。
注:各乡镇小学招收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琼山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招 生 范 围
琼山一小东校区
东至美舍河(高登东路口至巴伦路段)以西;北至巴伦路(美舍河至琼州大道)以南;西至琼州大道(建国路口至高登东路口)以东。
琼山一小西校区
琼州大道(建国路口至高登东路口)以西;建国路(琼州大道路口至中山路路口)以南;中山路(从建国路口,沿中山南路,沿忠介路,沿美食街,沿草芽巷,沿万寿亭路,沿中山南路至交美舍河)以东;美舍河(中山南路至高登东路口)以北。
东至中山南路(沿万寿亭与中山南路交叉口沿中山南路至中山南路与美舍河交叉口)以西;西至龙昆路(板桥路口至龙昆路与凤翔路交叉口)以东;南至凤翔路(龙昆南路口至美舍河,沿美舍河至中山南路交叉口)以北;北至大路街、板桥路路段(板桥路龙昆南路口至大路街,沿朱云路至达士巷,沿达士巷直通马鞍街,沿马鞍街至忠介路路口,沿美食街至草芽巷、沿草芽巷至万寿亭路至中山南路口)以南。
东至中山北路与忠介路口以西和巴伦路与美舍河交叉处沿美舍河至红城湖路以西;西至朱云路(朱云路与红城湖路交叉口沿朱云路至马鞍横街)以东;南至达士巷(达士巷沿马鞍街至忠介路路口,沿中介路至中山南路,沿中山南路至建国路与琼州大道交叉口)以北;北至朱云路与红城湖交叉口沿红城湖路至美舍河以南。
东至海府路(海府路与红城湖交叉口沿海府路与国兴大道交叉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龙昆南路与红城湖交叉口沿龙昆南路至国兴大道路交叉口)以东;南至红城湖路(龙昆南路与红城湖路交叉口沿红城湖路至海府路交叉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海府路与国兴大道交叉口沿国兴大道至龙昆南路口)以南。
东至椰海大道与滨江路交叉口沿滨江路以西至博雅路与滨江路交叉处;西至琼州大道与桂林下路交叉处沿桂林下路以东、沿凤翔路以北、那梅立交、沿东线高速公路以东至与椰海大道交叉处;南至椰海大道与东线高速交叉处,沿椰海大道以北至椰海大道与滨江路交叉处;北至博雅路与滨江路交叉口,沿博雅路以南至博雅路与琼州大道交叉处。
东至朱云路(大路街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南至大路街、板桥路与龙昆路交叉路口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朱云路口至板桥路口)以南;特区报西对面、龙昆南路以西的琼山区行政区域。
招 生 范 围
东至滨江路路以西;西至琼洲大道与美舍河交叉沿美舍河以东、省干部疗养院与桂林下路口交叉(凤桂路沿桂林上路147号沿108-1号至省干部疗养院围墙至美舍河)以东;南至博雅路与琼洲大道交叉口沿博雅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路段以北;北至琼洲大道与高登东路沿美舍河交叉口至红城湖路沿红城湖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路段以南。
东至滨江以西;西以海府路与红城湖交叉口沿海府路与国兴大道交叉口的路段以东;南至海府路与红城湖交叉口沿红城湖路至滨江路交叉口的路段以北;北至国兴东大道以南。
椰海大道以南;东线高速公路东;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以北;东至南渡江。
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以南(郑村、北拱村、北汉村、尚道村、美元村、北点村、礼文村、玉杖村、老市村)。
琼山十一小
玉雅村、王李村、玉吴村、玉成村、玉苍村、大路村、公务村、沙上村。
琼山十二小
永乔村、兴民村、美爱村、 珠良村、永田村、文森村、玉洲村、梧大村、新潭村。
招 生 范 围
东至滨江路(国兴大道路口至博雅路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板桥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东,特区报西对面、龙昆南路以西的琼山区行政区域;南至板桥路、大路街、忠介路、沿中山北路、建国路、琼州大道至博雅路、沿博雅路至滨江路交叉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龙昆南路口至滨江路口)以南。
东至琼州大道(凤翔路口至文庄路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板桥路口至凤翔路口)以东;南至凤翔路(龙昆路口至琼州大道)以北;北至板桥路、大路街、忠介路、文庄路以南。
注:乡镇、红明和东昌农场中小学招收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美兰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招 生 范 围
市四中;琼苑路以南、海府路单号(琼苑路口至海府一横路口一带),海府一横路北侧一片(从海府路口至美舍河三号桥),白龙南路(从中法大厦至武警大厦,美舍河南边一片,含和邦路住户)、美祥路3号。
五指山路以东(含沿街铺面),三角池至五指山路口以南一片(包括东湖里,龙舌坡),蓝天路(从海府路入口至五指山路口段以北一带),海府路46、48号,龙舌后路。
和平南路(22号至尾号)、建山里、上坡村(上、下村);君尧村、美舍路(东风桥西至中法大夏止)、文明东路(从文明天桥至东风桥西的南侧)。
联桂坊、博爱南路东侧(文明路口至海府路口)博爱南横路、南门新村、大英里、南联路、文联路附近一带住户,红坎坡65—尾号(含工商行银苑新村宿舍)。
博爱南路东侧(新民路口至文明路口)、龙文坊、龙兴坊、文明中路(至和平路路口止)、文明一、二横路。
振龙坊、大东路、大兴东路、博爱北路东侧、水巷口、新民东路、塘边路、牛角村;和平北以西(三亚上、下、后街)住户。
和平大道(从和平桥起至海甸四东路路口南边)以东一带。
按新划分范围安排至海口市第十六小学和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学。
振东街居委会辖区、长沙坡、长堤路(以临江楼至酱料厂)等住户。
蓝天路(原机场西路段和原机场1号至五指山路口),海秀东路(南侧从五指山路口起至南大桥止),龙昆南路东边至新建国兴大道路口,五指山路以西(包括五指山路临街门牌住户),自来水厂。
美兰实验学校
(一)白龙北路一带(至文明东路口)、文明东路(从东风桥东边至白龙路口止)、岭下村住户(不含岭下村廉住房小区)、文明东路北侧(从板桥路口至山内花园路口的西侧)、板桥路(含板桥路蓝水湾、方圆小区)、白沙居委会辖区、海口木器厂桥以东一带住户。(二)锦山里、木器厂桥以西、和平北路、新风里;文明东路至滨江路路口以北(即省工人疗养院、碧水名城、省总工会等)住户。
海甸四西路以南(含拦海村)、海达路以西一带住户。
青年路北侧(东至朝霞路口以西一带)、文明东路南侧(白龙路口至朝霞路口)一带住户(含岭下村廉租房小区、即山内村二、三里、亮典公寓。)
招 生 范 围
白沙门一带及海甸四西路以北住户(含海景花园)、和平大道以西。
海口市美苑小学
一)、群上路以东一带、国兴大道以北一带(至美舍河东边止)、美苑路一带(北至青年路口止)、青年路以西一带(从美苑路起至海府一横路南侧)、海府一横路(从群上路口至美苑路口)两侧的下贤村住户;二)、流水坡村一带住户、文明东路(从朝霞路口至流水坡路)南侧住户、朝霞路以东一带住户(海府一横路北侧至美苑路口含千家村、青年路以东的下贤二村住户。
海府路:西边从蓝天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东边从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蓝天路南侧(从海府路口至五指山路南路口)、 海府一横路南侧一片(从海府路口至美舍河三号桥止)。
白龙中心小
青年路南侧(东至美苑路口),白龙南路(东侧从青年路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不含市四中;西侧从文明东路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
新埠中心小
新埠镇上及附近一带住户、横沟村一带住户。
亮脚、亮肚村、外坪一带住户。
海口市第九中学 (小学部)
海甸一东路(海甸溪)至海甸二东路(即和平大道以西至人民大道以东)
招 生 范 围
锦山里、锦山里新村、文明中路(博爱南路口至白龙路口以西)、和平北路单号、建山里、君尧村、上坡村、联桂坊、美舍路、田边村、文联路、南联路、南门新村、大英新村、博爱南横路、板桥路(含岭下村)。
人民大道以东、三亚上、下街、文明中一、二横路、塘边路、海甸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东,海甸一、二、三、四、五东路,长堤路(博爱北路口以东段),博爱南路单号1—123号、博爱北路单号、振东街、长沙坡、新风里、水巷口、新安村、过港村、福安村、椰子园、牛角村、振龙坊、龙文坊、龙兴坊、白沙门、白龙北路、和平大道、和平北路双号、海达路、海景路、福安路。
海府路(单号1—75、双号2—54)、和平南路、龙舌坡、红坎坡、东湖里、蓝天路(单号33—尾号段以北一片)、龙舌后路、博爱南路(单号125—尾号)。
招 生 范 围
人民大道以东、三亚上、下街、文明中一、二横路、塘边路、海甸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东,海甸一、二、三、四、五东路,长堤路(博爱北路口以东段),博爱南路单号1—123号、博爱北路单号、振东街、长沙坡、新风里、水巷口、新安村、过港村、福安村、椰子园、牛角村、振龙坊、龙文坊、龙兴坊、白沙门、白龙北路、和平大道、和平北路双号、海达路、海景路、福安路。
新埠岛、白沙坊所有住户、仙桥路、板桥横路(含祥和小区)。
灵山镇东和村、罗王村、沙头村、仲恺村。
演丰镇所辖各村。
三江镇、三江农场所辖各村。
大致坡镇咸来附近村庄。
大致坡所辖各村(咸来中学招生范围除外)。
桂林洋中学
桂林洋农场范围(含塔市)。
注:1.桂林洋小学招收桂林洋农场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三江第二小学招收三江农场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各乡镇小学招收本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
2017年秋季海口市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海南白驹学校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
海口市海景学校
滨海九小(滨海校区)
滨海九小(西海岸校区)
第二十五小学(海府校区)
第二十五小学(海甸校区)
海口市港湾小学
直属公办小计
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
海口景山学校
海口华兴学校
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海口海天学校
海口市罗牛山学校
海口寰岛实验小学
直属民办小计
秀英区公办小计
秀英区民办小计
秀英区合计
龙华区公办小计
龙华区民办小计
龙华区合计
琼山区公办小计
琼山区民办小计
琼山区合计
美兰区公办小计
美兰区民办小计
美兰区合计
全市公办小计
全市民办小计
2017年秋季海口市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海南华侨中学
海口市第一中学
海口实验中学
海口市第四中学
海口市第二中学
海口市长流中学
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
海口市灵山中学
海口海港学校
海南白驹学校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校
海口市海景学校
直属公办小计
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
海口景山学校
海口华兴学校
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
海口海天学校
海口市罗牛山学校
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
直属民办小计
秀英区公办小计
秀英区民办初中
秀英区合计
龙华区公办小计
龙华区民办小计
龙华区合计
琼山区公办小计
琼山区民办小计
琼山区合计
美兰区公办小计
美兰区民办小计
美兰区合计
全市公办小计
全市民办小计
2017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
推荐遴选和录取
(一)学校初评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统计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校。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复核后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
(二)学生填报入学意向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按学校推荐条件要求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学生提交入学意向申请后,不得再更改入学意向。不服从自报入学意向的,视作放弃推荐,依次递补。
(三)学校遴选(7月5日前)
1.学校按学生综合素质和入学意向申请,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报送名单(7月10日前)
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接收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五)审核材料 录取报到(7月20日前)
指标到校推荐生向推荐接收初中学校提交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材料,由初中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要明确报到时间,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备案录取名单(7月25日前)
接收学校将录取指标到校学生名单盖章报市招生办备案。
2017年小升初指标到校计划表
海南华侨中学初中(可住宿)
海口市第一中学(走读)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可住宿)
2017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分配表
北师大附校
海南白驹学校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
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
国科园实验学校
昌茂花园学校
第二十七小学
第三十三小学
海南子弟学校
海秀中心小学
东山中心小学
长流中心校
永兴中心校
石山中心校
西秀中心校
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一小学
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二小学
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三小学
海口市第九小学
海口市第十一小学
海口市第十二小学
海口市第二十小学
海口市第二十六小学
海口市龙华小学
海口市滨海小学
海口市城西小学
海口市海燕小学
海口市苍西小学
海口市丁村小学
海口市高坡小学
海口市新坡中心校
海口市龙泉中心校
海口市遵谭中心校
海口市龙桥学校
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海口市海瑞学校
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
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
海口博才流动人口子弟小学
海口秀英学校
海口市坡博实验学校
海口山高学校
网络科技时代海口实验学校
龙塘镇中心小学
云龙镇中心小学
琼山区红旗镇中心小学
三门坡镇中心小学
三门坡镇谭文小学
大坡镇中心小学
旧州镇中心小学
甲子镇中心小学
三门坡学校
海之南学校
琼府实验学校
海师实验小学
第十三小学
第十六小学
第二十一小学
第二十八小学
第三十一小学
第三十四小学
美兰实验小学
白沙门小学
灵山中心小学
演丰镇中心小学
海口市三江镇中心小学
大致坡镇中心小学
桂林洋中心小学
海口景山学校海甸分校
来源:海南特区报记者刘泽飞、海口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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