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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13年中考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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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13年中考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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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基〔2013〕16号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现将《温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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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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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基办〔2011〕号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初中升高中工作指导意见》(浙教办考〔2013〕1号),为深入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与高中招生制度,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温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平考试,目的是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接受完整初中教育的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的水平。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学业考试对象
1.温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2013年温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温州市户籍在外市就读要求回温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
2.温州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初中毕业生:有在温州初中学习的经历(至少有九年级一年完整的学习经历)且具有温州初中学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居(暂)住证并居住1年(含)以上,同时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劳动保障金,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可在我市参加学业考试。
2015年起,温州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初中毕业生须有连续完整的在温州初中学习经历且具有温州初中学籍等基本条件,方可在我市参加学业考试。
(二)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1.文化科目考试
考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两门学科,下同)。
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和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口语25分)、科学180分,社会思品卷面分值为100分(其成绩按50%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各科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90分钟,社会思品100分钟。
文化科目考试日期安排在6月15日、16日。
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思品两科学业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从2014年起,社会思品学科实施闭卷考试,其成绩计入总分的分值将视情况逐步提高。数学和科学考试允许考生使用不具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文化科目考试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2013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要求,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
2.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每项10分,满分值为30分。必考项目1项:中长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选考项目2项:在篮球、立定跳远、游泳、掷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项目中由考生选考2项。
考试安排在4、5月进行。具体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有条件的县(市、区)提倡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
3.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实行人机对话,与学业考试分离单独进行,考试日期安排在5月4日、5日两天。
(三)学业考试组织
学业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3月上旬。
(四)阅卷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利于初中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估,今年阅卷工作继续由市教育局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成绩。毕业补考由县(市、区)自行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根据学生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应做到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初中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文章来源:],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三)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要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要告知学生本人。如有异议,学校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1.综合表现:内容为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五个方面。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语”和“综合表现评定”两部分组成。
综合表现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表现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9年级班主任撰写,班级之间作适当平衡,最后由学校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综合表现评定:各校可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再结合本校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评定程序与“综合表现评语”同步进行。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待合格三个等级,待合格要控制在5%以内。对待合格等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学生可以评为待合格,须经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评议,报学校评定工作小组复核认定。
2.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
测评项目一般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等)、探究与(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测评项目分为终结性测评与平时测评。
终结性测评项目: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实验操作、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实验操作根据课程标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命题,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测试。艺术、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安排在9年级下学期4月份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在9年级上学期1月份进行。
平时测评项目: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测评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实际组织测评。
测评项目成绩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待及格),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的重要依据。学生测评成绩待合格,可以补测一次。对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测评等第应结合测评项目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的在市直或县级及以上范围获得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参加艺术特长测试达B级及以上者,可凭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直接确定相应项目A等。考生因肢残、畸形,学校同意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与健康项目的相关测试,该项目可直接确定为P等。
测评等第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在市或县(市、区)教育局指导下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评为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为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评为E等的和综合素质评为待合格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见附件《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评定表》。
(五)学校要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务处、政教处、教师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定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偏差。班级要建立由班主任、任课老师组成的评定工作小组,组织班级评定工作。
四、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原则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
重点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要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统一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进行。普通高中类招生录取分批进行。
1.提前批:为特色高中,包括艺术类、高中和中外合作高中等。特色高中根据自身办学特点,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可先组织相关专业知识测试(或面试),按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专业知识测试(或)成绩择优录取。
2.第一批: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2A2P(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以上。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文章来源:],再按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二批:为一般普通高中(含省二级、三级重点中学,市重点中学等)、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含)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含)及以上。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成长记录册》[文章来源:],再按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减录取批次。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平阳、苍南、文成、泰顺等县设立少数民族高中班的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自行决定。
(三)职业高中类招生
职业高中类包括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技、成人中专普通班。职业高中类招生,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整体情况,择优录取。
报考本市五年制高职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可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学业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分)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报当地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报考外地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到市、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并填报志愿。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汇总后报市教育局职教处录取。
(四)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要把所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没有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区、县可以选一所省、市级重点高中,下同)50%以上的招生计划(不包括三限生)以招收定向生的方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原则上按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定向生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明确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根据学生只参加一次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定向生招生程序,不以任何名目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外的任何测试或笔试,各县(市、区)定向生录取实施办法须报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 (基教处)备案。
(五)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
1.县域内特长生招生。为了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各地各校可根据自己的师资队伍、办学条件、办学传统等重点打造若干个特色项目。凡有招收特长生需求的学校,应于2月底前向所辖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体卫艺处)备案后,由县(市、区)教育局于3月底前统一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学校、项目、人数和报考条件。
2.面向全市特长生招生。获得省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含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或在年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展演)中获得集体项目一等奖、体育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普通高中,若需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须经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于2月底前向市教育局中招办 (体卫艺处)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由市教育局于3月底前统一公布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项目、人数、报名条件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不超过5人。
3.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招收特长生,应以考生参加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为准,经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同意,也可组织相应的专业测试。学校可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下降60-80分(省一级重点高中80分,省二级、三级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70分、一般普通高中60分;对体育特别优秀的考生其录取分数线还可适当降低)内择优录取特长生。各地特长生招生录取名单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并报市教育局中招办(体卫艺处)备案。
(六)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要大力支持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确保民办普通高中稳步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2〕88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应主要立足于当地招生。
温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必须按核定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涉及跨县(市、区)招生的应及时将所招考生花名册报送生源地教育局审核,并报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 (基教处)备案。
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低于生源地当年普高最低分数线15分以下的考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确因其他原因需要调剂的考生,须经已录取学校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涉及跨县的,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协调。
(七)其他事项
1.在外就读学生回原籍报考、录取规定。
(1)我市户籍在市外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凭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须经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学生本人户口册于3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报名,参加户口所在地文化科目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市外回温报考的考生须向当地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并参加当地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
(2)在市外就读学生,未回温参加学业考试者,一律不予安排录取,对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可按转学办理。
(3)在温州市内县域外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参加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其成绩全市范围内通用。
体育考试也可回户口所在地参加当地教育局组织的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在就读学校参评,评价结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盖印后,全市范围内通用。
考生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须于6月1日前送到户口所在地中招办。
(4)在温州市内县域外就读的考生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如回户籍地报考,只能参加户籍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户籍地报考,只能参加报考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2.市外学校来温招生的规定。
市外来温招生的学校,必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办理招生及广告审批手续,并在生源所在地中招办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
3.本市考生外出就读规定。
到市外就读高中的考生必须到当地中招办办理同意就读手续,否则不提供档案材料。
4.严肃招生纪律。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招生。公办普高原则上在本辖区内招生,如需跨县(市、区)招生的,须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号)执行。校际间不得招收委培生。学校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
5.控制班额规模。
普通高中原则上每个年级不少于6个平行班,班额应不超过50人。申报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的学校,班额须控制在40人以内。
各县(市、区)要于2013年2月底前将高中招生计划报温州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审批。
五、政策照顾降分录取和特长加分投档规定
(一) 政策照顾降分录取规定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优抚对象及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民优〔号):
1.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予以照顾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予以照顾录取:
(1)因公牺牲军警人员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4分予以照顾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3)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子女;
(4)现役军人子女。
若考生具有多项照顾条件,则取最高一项照顾,不重复照顾。
(二)特长生加分投档规定
1.下列考生可享受6分加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2.下列考生可享受4分加分: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者;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3.下列考生可享受2分加分: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市直)一等奖者;&&&&&&&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获得者。
特长生加分项目另行发文公布。
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享受,不累计加分。若考生同时符合加分投档和降分录取条件,则在加分投档的基础上予以降分录取。
(三)其他各县(市、区)制定的照顾录取政策。
六、初中毕业资格认定与管理
(一)初中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学业考试成绩(含学校补考)合格,即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5个科目中有3科及以上达D级及以上。
(二)学校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九年制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七、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应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杜绝舞弊现象。
(一)公示制度
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及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获得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支持。
(二)诚信制度
逐步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定能力,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四)监督制度
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责任制。市教育局监察室牵头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和特长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 八.本文件解释权在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
附件:温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评
& 温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
&&&&&&&&&&&&&&&&& 评& 定& 表
班级: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学号:_______
说明:1.学生在7、8年级四个学期末某一测评项目成绩为E,若9年级学期末该测评项目成绩为E,则按E计算;若9年级学期末该测评项目成绩为A或P,则按P计算。
&&&&& 2.校级体育比赛,年级段规模在12个班级及以上可取前12名(集体项目前4名),16个班级及以上可取前16名(集体项目前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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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3: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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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宿舍内部图片,温州大学宿舍条件怎么样环境好不好四人的便是包括在十人的大寝室里的。现在是分十人公寓和六人公寓。十人的分三个房间ABC室,AB分别住4人,C室住2人,有一大一小两个卫生间,大卫生间有两个淋浴的,两个马桶,两个洗脸槽,小卫生间也有一份。AB室是上铺下桌的,C室是上下铺,桌子是分开的。AB两室都是朝南的,有阳台,C室朝北,有个大窗子,不过ABC室离很近,而且是在一个大门里,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挺好的。十人间比较像商品房的类型。我就是住这样的房间的。至于6人间,也是上铺下桌的,阳光挺充足的。具体的我不是很清楚,因为没有住过。不过话说回来了,温大的住宿问题新生过去就已经安排好了,不用纠结的。温大的寝室还是不错的,放心地住吧~~~祝你在温大一切顺利温大宿舍很不错啊!要看你是报考什么学院,分为南北校区。本人是文科生,在北校区。住在C区,有六人间和四人间的,里面有独立浴室,电热水器什么的,反正条件很好的。如果是独立学院如城市学院的话,生活区里宿舍是有空调的。总之各个区的宿舍条件都很不错的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  学校位于浙江省南部美丽的沿海城市温州。学校占地总面积2352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茶山主校区位于温州高教园内,南眺罗山群峰,北蕴三湿地,山水灵秀与翰墨书香相得益彰,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绝佳所在。  学校校舍面积11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59.8万册,电子图书约162.2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50个。  学校本部下设17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652人,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974人;教职工1755人,其中专任教师106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168人、副高职称教师363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336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310人,有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工程入选者515人,拥有“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培养)计划”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12人)、“钱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浙江省教学名师(5人)、浙江省21个产业集群首席专家(3人)、浙江省突出贡献科技人才(2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层次人选(3人)等一批高层次人才。举办2个独立学院,其中瓯江学院开设4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500余人,城市学院开设23个本科专业和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8300余人,拥有一支相对独立的教师队伍。  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2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0个招生领域)。化学一级学科为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民俗学、应用经济学、文艺学、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生态学、电气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为温州市重点学科。举办5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4个省级重点(建设)和优势、特色(国际化)专业;1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3门省级精品课程,6部国家级规划教材、30部省级重点教材,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4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办学生命线的观念,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教学、科研协调发展。致力于培养“重实践、强创新、能创业、懂管理、敢担当”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线、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融合地方元素,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加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与水平,在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校被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创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创业教育”和“教师教育”已成为学校办学的两大特色。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7项、二等奖12项。“十二五”以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21项、国家级奖项321项、省级奖项1178项。  学校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坚持科研发展必须“顶天立地”的方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坚持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并重,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不断提升。学校设有111个科研机构、26个实验室(中心);建有1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浙江省行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6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1个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11个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研究中心),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浙江省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拥有4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和3个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近五年来,主持承担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6项、国家973计划课题2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66项,省部级项目669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主持人、第3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3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3项、浙江省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4项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47项。  学校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领域,不断探索国际化办学之路,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58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与泰国东方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举办温州肯恩大学,与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合作举办市场营销本科专业,与台湾中华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学校每年接收外国留学生、进修生近300人次,是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获得港澳台侨学生联合招生资格,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  学校弘扬“厚培德本、深F智源”的优良传统,秉承“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遵循“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地方、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省内外有影响的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区域内高端人才集聚培养中心、科技创新研发服务中心、先进文化培育发展中
2015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招生考试安排表(考试时间、地点)各位考生:现将我校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初步安排公布如下(以最终准考证上通知为准),请各专业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考场外候考。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等)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予参考。自带考试工具请参阅我校招生网1月29日公布的《关于温州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例题的温馨提示》通知。教育技术学专业考生请务必选择好信息素养的考试类型(平面作品设计、动画作品创作、编写程序三选一,领取准考证当天予以备案并分流考场)。所有考试项目预计在当天中午12:30左右全部完成,考生及家长请合理安排回程时间。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温州大学!1、服装设计与工程、建筑学专业考场安排表时间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场号试场人数准考证起讫3月29日上午8:20―9:50服装设计与工程思维能力0024401建工楼7D20130--想象创造能力服装设计与工程思维能力0024402建工楼7D20326--想象创造能力建筑学思维能力0024301建工楼7D20530--想象创造能力建筑学思维能力0024302建工楼7D20730--想象创造能力建筑学思维能力0024303建工楼7D30130--想象创造能力建筑学思维能力0024304建工楼7D30330--想象创造能力建筑学思维能力0024305建工楼7D30530--想象创造能力建筑学思维能力0024306建工楼7D30530--想象创造能力建筑学思维能力0024307建工楼7D30712--想象创造能力3月29日上午10:30―11:30服装设计素描0024401建工楼7D11030--服装设计素描0024402建工楼7D11026--建筑学素描0024301建工楼7D50230--建筑学素描0024302建工楼7D50230--建筑学素描0024303建工楼7D10230--建筑学素描0024304建工楼7D10630--建筑学素描0024305建工楼7D10830--建筑学素描0024306建工楼7D51030--建筑学素描0024307建工楼7D51012--&2、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考试安排在南校区音乐厅,考生报到后由我校带队老师分组带领参加5个项目的考试。考试时间(预计):8:00――12:30,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候考。3、教育技术学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考试安排在北校区教育技术楼,考试项目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测试+信息素养(三选一)。考试时间(预计):8:00――12:30,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候
报名方式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2.网上报名时间:日-3月15日,申请人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①所在中学盖章的申请表(即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5.材料邮寄: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409室&,邮编:325035,邮寄时请选择“妥投短信”附加服务,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人数按照计划数1:5划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本人成绩。六、录取办法1.所有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和自选综合课程不计分,满分最高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咨询联系方式温州大学网址:&http://www.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通讯地址: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近日,中国校友会网发布了2015中国大学排名(),其中温州大学2015年位列269名,相较于2015年()的排行第248名,排名下降了21位。温州大学历年排名年份全国排名总分排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声誉排名201424861.7860.5963.1660.67201322560.51.330.931.6920122520.890.980.930.3620112850.660.310.990.7320102850.690.31.021.0820092930.570.320.721.19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1987年升格为温州师范学院。温州教育学院、温州幼儿师范学校、瑞安师范学校、平阳师范学校先后并入温州师范学院。2006年,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专科)合并组建新的温州大学。
、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招生计划:学前教育专业30名(文、理科兼招,文、理科计划根据入围文、理科考生确定);建筑学专业20名(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25名(理科);机械工程专业20名(理科)。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二、报名时间日-3月12日三、报名条件1.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3.有志于学前教育、建筑学、机械工程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习的考生;4.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四、报名方式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2.网上报名时间:日-3月12日,申请人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①所在中学盖章的申请表(即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5.材料邮寄: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邮寄时需选择短信通知的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五、综合测试程序(一)初审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生名单,面试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面试考生名单于日在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二)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考生于综合测试前一天(日),到温州大学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和缴纳报名费110元/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三)综合测试办法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日地点:温州大学(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2.综合测试内容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学前教育专业:(1)仪态仪表;(2)语言表达;(3)艺术基础。建筑学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1)素描;(2)思维能力;(3)想象创造能力。机械工程专业:(1)逻辑推理能力&(2)空间思维能力&(3)制图能力。(四)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人数按照计划数1:5划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成绩。六、录取办法1.所有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满分最高为100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七、监督机制1.温州大学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温州大学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6.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4.本招生简章由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八、咨询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温州市高教园区,邮编325035)联系电话:0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  温州大学优势专业排名   化学   物理学  温州大学全国排名
1.19  温州大学本省排名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中国计量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绍兴文理学院
浙江海洋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
浙江万里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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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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