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火车站图片今天为什么买不到票啊。我是2011。6.17号去...

我在火车站代售点买的火车票.是不是在任何火车站都能退票啊?_百度知道
我在火车站代售点买的火车票.是不是在任何火车站都能退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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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开之前在任何的火车站都是可以办理退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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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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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方便旅客退票和改签,自9月1日起,铁路部门实行新的火车票退票和改签办法,推出火车票全国通退通签业务,即旅客退票和改签由原来的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仅能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办理,改为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可到任意一个车站办理。
  同时,为充分利用运力资源,引导旅客增强购票计划性,方便更多旅客购票出行,铁路部门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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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你火车票的始发站的火车站才能退票哦!不是!我以前因为这个问题,去火车站问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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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01435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10A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文&&&&号:攀府发[2008]45号
关 键 词:文件,意见,市场,标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文件
  攀府发〔2008〕45号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按照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管理现代的要求,现就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围绕实现&实力攀枝花、魅力攀枝花、活力攀枝花、和谐攀枝花&的战略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标准化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通过市、区(县)联动和部门配合,建立起以市为中心,区(县)为重点,街道(乡镇)为基础,社区(村组)参与的科学规范、高效运行、设施完备、覆盖全面,符合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要求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为广大市民营造便利、安全、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把攀枝花建设成为具有南亚热带风光的山水园林城市和以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主的现代化大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和重心下移的原则。形成事权明晰、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城市管理新体系。   2.依法管理和重在长效的原则。形成市和区(县)联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3.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原则。形成考核严格、监督有力、奖惩逗硬的城市管理新手段。   4.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建管分离的城市管理新机制。   5.市民参与和社会共建的原则。形成舆论宣传有力、市民参与广泛、社会监督到位的城市管理新途径。   二、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事权明晰、分级负责、责权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明确城市管理职权。     (一)职能界定   市级职能: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宏观决策、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及目标考核;编制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及作业标准;指导全市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燃气、城管执法、城市防洪和城市供排水管理等工作。   区级职能: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燃气、城管执法、城市防洪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辖区内各街道(镇)、各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城市管理等工作。     (二)事权划分   1.市、区事权   (1)市容环卫工作   市级事权:负责制定统一的市容环卫作业标准,对全市市容环卫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和考核,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设置的审批,负责对在城市主干道设置户外广告的形式、场地、设施审批,负责对东区、西区、仁和区户外广告、商招店招的设置审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区级事权: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卫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维修以及公厕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和终端处理,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在城市次干道、支干道等道路以及其它区域设置的户外广告和辖区内所有商招店招设置的审批,负责市容环卫其它相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2)市政工作   市级事权: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城市主干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主干道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接入市级照明系统设施的管理,负责事权内相关行政许可的审批以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迁移和拆除的审批,负责建成区事权内城市雕塑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城市防洪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区级事权:负责辖区内城市次干道、支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区级城市道路照明系统设施的管理,负责区级城市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辖区城市防洪工作,负责辖区事权内城市其它雕塑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区级权限内市政设施其它相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3)城市绿化工作   市级事权:负责对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城市建成区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及其附属公共绿地的管理,负责攀枝花公园、竹湖园公园的管理,负责权限内城市树木砍伐或移植的许可和古树名木迁移初审,负责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查,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异地绿化费的审核和权限内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核准。   区级事权:负责辖区内次干道、支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绿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公共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区级管理的公园以及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区级权限内城市园林绿化其它相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4)城监执法工作   市级事权:负责对市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和业务指导培训,依法查处重大行政违法案件,负责组织重大专项突击整治和重大城管执法活动以及出现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   区级事权: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公用事业的监察执法。   (5)城市燃气和城市供排水管理工作   市级事权:负责监管市煤气总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服务工作,负责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负责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负责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许可,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开采地下水供水审核,负责新(改、扩)建城市供水工程审批,负责供水企业暂停供水或降低供水压力审批。   区级事权:负责除市煤气总公司以外的城市燃气企业、辖区内自建设施供水企业、污水处理企业的生产经营及服务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区级城市燃气和城市供排水相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2.部门职责   城市管理部门是政府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和承担事权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承担本级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供排水、城市燃气、城管执法、城市防洪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下级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同级其它有关部门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按照政府确定的已建城市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和日常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跨河跨沟桥梁的绿化照明和清扫保洁,负责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噪声以及产生的粉尘和扬尘的管理,负责政府确定的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并在竣工验收后,根据建管分离原则,按事权交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交通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跨江桥梁及其附属绿化的管理养护,负责隧道和城市建成区跨河跨沟桥梁的管理养护,负责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行业的管理,负责公交站台(点)设施的管理。对现承担管护的城市道路及其绿化、照明、涵洞等附属设施,适时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城市建成区内新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在竣工验收后,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城市交通秩序的管理,负责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占道进行规范管理。   工商部门负责对城市建成区市场主体行为、市场竞争行为以及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广告(商招店招)文字的规范和管理,依法组织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竟争行为、擅自发布广告和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并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川府发〔2000〕3号)中规定的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城市医废的管理,负责按照国家卫生管理相关规定,配合城管部门对城市建成区内无卫生经营许可的饮食摊点等予以规范管理和查处。   环保部门负责城市工业烟尘和工业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排污口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油烟排放的监督管理。   林业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视野范围内荒山荒坡的绿化工作以及全市义务植树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市江段行洪安全及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取土等进行监督管理,在城市江(河)段新建、改建或者扩大的入河排污口,应当经过水利部门同意。   宣传部门负责审批城市公益广告的制作形式、内容和发布时间,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舆论宣传和监督。   文化部门负责对公众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和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对城市社会用字的规范监督和检查。   政府其它部门以及红格管委会和各工业园区等单位,在辖区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按照产权关系,归口管理,履行各自责任范围内办公、生产、生活等相关区域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并接受其检查和考核。   市级有关部门凡涉及城市管理的审批权在未移交之前,其职能仍由原管理部门负责。   3.企业事权   攀钢、攀煤、中冶实久等企业,负责各自办公、生产、生活等责任区域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工作,并接受所在辖区政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电力、电信、移动、邮政等部门负责各自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机构调整和管理移交   涉及城市管理事权划分和管理事项移交,在2008年年底前,由人事、编办、财政、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城管等部门,按事权调整原则,完成相关机构撤并、人员划转、经费调整、清产核资、资产划分和财务审计及养老保险等相关工作。调整到区级的管理事权,分别移交所在辖区实行属地管理。   三、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管理前置机制   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进行各类新建项目的外观设计审查和综合验收等工作中,应按确定的投资责任主体,分别征求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意见。城市供水、排水、供气、供电、电信、消防、有线电视等依附于或者穿越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建设,各管线单位应提出建设计划,统筹规划,严格控制空中管线,地下管线尽可能一次性集中建设。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应充分考虑城市管理的实际和需要,加强对餐饮、娱乐和各种经营活动的事前监督,对涉及跨部门有争议的事项,实行部门会审制度和公众听证制度。     (二)执法保障机制   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执法重心下移,以块为主,对违法建筑、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张贴、污染环境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要切实加大对&三无&人员的管理力度。要强化以城管部门为主,其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格局。要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步伐,建立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城市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三)考核监督机制   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监督机制,继续完善落实并发挥城市管理&日检查、周通报、季评比、年考核&的城市管理检查考核公示制度。实行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城市管理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级各责任主体的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媒体和市民的监督作用,定期在公众媒体公布城市管理工作情况。     (四)应急处理机制   按事权划分,由市、区分别组织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实施应急处置。   四、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各区(县)政府要把城市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统筹领导和组织作用,切实健全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责任体系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要按照&建管分离、分级设置&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主体,配置专兼职城市管理人员,配强街道(乡镇)管理力量。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补充市政、环卫、园林等专业作业队伍,提高专业队伍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要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地编制城市管理作业装备配置计划,及时配备、更新各类作业设施设备,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攀钢、攀煤、中冶实久以及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要结合实际,明确承担责任区域内城市管理工作的机构,配置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城市管理人员,切实加强责任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二)经费保障   市、区(县)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经费投入机制,充分考虑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需要、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管护任务增量和城市管理标准的提高,切实将城市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比例,保障城市管理资金每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市、区(县)两级财政要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改造的需要及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当年财力状况,编制专项经费预算,逐步加大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改造的投入。市、区(县)两级财政要坚持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城管资金,实行市、区(县)政府补贴和社会参与的城管资金投入模式,加大城管资金投融资力度,确保城管资金的需要。各大企业应加大责任区域内和相关项目的城市管理经费的投入,确保工作经费需要。     (三)制度保障   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标准化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等管理制度。   五、加快城管体制改革   各区(县)政府要积极探索和推行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市场。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按照&归口管理、科学规划、有偿使用&的原则,积极探索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作业及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进一步拓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建立城市管理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相统一的运行机制。逐步推行城市公共资源经营权公开拍卖拍租,通过市场化经营产生收益,促进城市管理良性循环。   各级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要把重心放到对养护、维修、保洁作业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服务方面,坚持&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开&,进一步加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城市燃气等的体制改革,建立实行城市管理作业层企业化管理,推行&区域综合承包责任制&,逐步将市政、环卫、道路、绿化养护等作业的职能,从政府管理职能中剥离,通过转制、拍卖、承包等多种形式,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实现由养人向养事的转变。要不断减少市直管作业范围,逐步转向以区管为主,真正体现属地管理的原则,从而达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区(县)政府要充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完善体制和机制入手,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措施,解决新问题。要层层明确责任,逐级落实任务,加强工作监督,实现城市管理预期目标。     (二)统筹协调,加强指导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履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协商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工作和前瞻性问题。各区(县)政府要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设立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和工作人员,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工作保障制度、绩效考评制度以及问责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议事协调,沟通信息,推进工作。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各街道、社区、乡镇以及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明确职能部门、负责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在辖区政府的领导和牵头组织下,搞好协调配合,做到责任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明确,人员到位,工作落实,有人管事。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为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攀枝花市市级管理道路范围及市政设施表      2.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3.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雕塑范围表      4.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园林绿化范围表      5.市级保留的审批事项      6.下放区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7.依管理主体和权限市、区行政审批事项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     主题词:城乡建设 城市管理 工作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附件1:
管 理 范 围
炳草岗大街
市人大门前转盘经市政府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等市政设施
  大道东段
密地大桥南经攀枝花公园
炳草岗大桥南
  (小灵通营业厅)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
  大道中段
炳草岗大桥南(元亨建材)
五十四转盘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
攀枝花大道南段
五十四转盘经仁和区人民政府
仁和路歇桥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
竹湖园对面路口经市武警部队
金沙江大道中段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等市政设施
攀枝花大道中段经市人事局、攀枝花影城
炳草岗大桥南,宝山大酒店前路口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
密地变电站经密地桥北
小攀枝花农贸市场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
  大道中段
密地桥南分岔下路口(原滨江大道)
大河桥南(大河与金沙江交汇处)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道路范围及市政设施表   附件1:
管 理 范 围
钢城大道西段
渡口桥北经攀钢(集团)公司
荷花池大桥北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等市政设施
渡口大桥北经攀钢医院路口
渡口货运站路口下行80米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
市福利院对面路口
机场路陈家垭口隧道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
攀枝花大道东段(攀枝花日报社对面路口)
炳草岗大街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等市政设施
炳草岗大街(温商对面路口)经人民街小学
人民街(平安大厦对面路口)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等市政设施
人民街(平安大厦路口)
金沙江大道中段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等市政设施
清香坪立交桥经市二医院
乌龟井转盘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
格萨拉大道
弄弄坪西路(凉风坳隧道出口前约200米)
苏铁中路(乌龟井转盘)
城市道路、排水管、检查井、排水沟、雨水口、护栏、涵洞等市政设施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道路范围及市政设施表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金沙江大道东段(金江火车站&密地大桥南分岔下进口)
城市主干道
金沙江大道中段(密地大桥南分岔下进口&大河桥南)
城市主干道
攀枝花大道东段(密地大桥南&炳草岗大桥南)
城市主干道
攀枝花大道中段(炳草岗大桥南&五十四转盘)
城市主干道
钢城大道东段(雅江桥&密地变电站)
城市主干道
钢城大道西段(渡口大桥北&荷花池大桥北)
城市主干道
机场路(市福利院对面路口&陈家垭口隧道前100米)
城市主干道
临江路(竹湖园对面路口&金沙江大道中段)
城市主干道
人民街(市人事局&宝山大酒店路口)
城市主干道
炳草岗大街(市人大转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路口)
城市主干道
隆庆路(密地变电站&小攀枝花农贸市场)
城市主干道
隆庆东路(五道河&倮果)
城市主干道
木棉路(渡口大桥北&渡口货运站路口下行80米)
城市主干道
弄弄坪东路(炳草岗大桥北&螺丝嘴)
城市主干道
弄弄坪中路(螺丝嘴&大花地桥)
城市主干道
弄弄坪西路(大花地桥&清香坪立交桥)
城市主干道
新雅江大桥
旧雅江大桥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炳草岗大桥
荷花池大桥
花城上街(攀枝花报社对面路口&温州商城路口)
城市次干道
花城中街(温州商城路口&人民街)
城市次干道
花城下街(人民街&金沙江大道中段)
城市次干道
大渡口街(渡口大桥南&东区文化馆对面路口)
城市次干道
江边街(攀枝花大道中段&渡口大桥南)
城市次干道
泉福路(金沙江大道中段&自来水厂)
城市次干道
互通路(五十四转盘&迤沙拉大道)
城市次干道
八中支路(临江路&市八中)
城市次干道
聚宝路(攀枝花大道东段&尾矿坝)
阳春路(攀枝花大道东段&炳草岗垃圾处理厂)
鸿运巷(攀枝花大道东段&九附六农贸市场)
鸿福巷(攀枝花大道东段&攀枝花实验学校)
鸿海巷(攀枝花大道东段&原市酿造厂)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学园路(攀枝花大道东段&市第三高级中学)
学园路支线(攀枝花大道东段&市临江路派出所)
竹雅巷(攀枝花大道东段&转干楼)
桃源街(攀枝花大道东段&攀研院)
竹园巷(攀枝花大道东段经市一中&攀枝花大道东段竹湖园路口)
竹苑巷(市一中&市建二公司住宅楼)
通达巷(攀枝花大道东段&市房管局维修队)
通湖巷(攀枝花大道东段&西海岸社区)
文青巷(公园路&体育局住宅楼)
紫荆巷(临江路经紫荆苑&攀枝花大道东段)
紫藤巷(临江路&紫荆巷)
湖山巷(临江路&湖滨路)
湖水巷(临江路&市有线电视台)
湖滨路(市民政局办公楼路口哟市检察院、湖光社区&临江路)
民众巷(人民街&西海岸农贸市场)
民生路(人民街&人大办公楼左侧路口)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民祥巷(人民街&攀枝花宾馆住宅楼)
民福巷(人民街&市公路工程处住宅楼)
民安巷(人民街&金沙江大道中段)
文景巷(人民街&炳草岗大街)
凤凰东街(人民街&花城下街)
市园林处公园家属楼(市园林处公园家属楼)
德阳巷(市委大楼&炳草岗派出所)
商业街(市公园对面路口&炳草岗大街)
榕树街(炳草岗大街&人民街)
二街坊巷(花城上街&市中级人民法院路口)
东方新天地(东方新天地)
银河AB座(花城中街&银河AB)
铁马巷(隆庆路&密地铁路住宅区)
瓜子坪街(瓜子坪天桥&隆庆路铁道口)
新亚街(攀钢密地医院对面路口&新民路)
新民路(新农村36栋&攀钢冶建三公司)
密地街办江北社区(钢城大道中段&密地街办江北社区)
佳运巷(钢城大道中段&密地街办佳运社区)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宁和巷(攀枝花大道中段&基督教堂)
宁祥巷(攀枝花大道中段&原501电厂家属区)
益康街(攀枝花大道中段&市中心医院)
东区华山村天外天(大渡口街&华山村渡口组17号)
东阳巷(攀枝花大道中段&华山国贸路口)
益兴巷(攀枝花大道中段&华山小学)
东林巷(攀枝花大道中段&东区机关灯光球场)
益华路(攀枝花大道中段&原医药公司)
金华巷(原市贸易局&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金福南街(五十四转盘经五十四小商品一条街&攀枝花大道中段)
金龙巷(金福南街&博精学校)
锦阳路(钢城大道西段&103火车站)
枣子坪东街(枣子坪下街广场&万立桥)
枣子坪下街(东风螺丝嘴&万立桥)
团结路(万立桥&高峰村)
高峰路(弄弄坪中路&高峰村)
创力巷(弄弄坪中路&弄弄坪街办后面)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金沙江大道西段(大河桥南&新庄大桥南)
城市主干道
攀枝花大道南段(五十四转盘&仁和路歇桥)
城市主干道
迤沙拉大道(大河桥南&仁和路歇桥)
城市主干道
彩虹路(金江火车站&金江派出所)
城市主干道
联通街(大河中学对面路口&仁和君满楼)
城市次干道
土城街(攀枝花大道南段仁和邮政局路口经仁和大桥&迤沙拉大道)
城市次干道
华阳路(攀枝花大道南段&市第九中学)
巴斯箐机电市场(攀枝花大道南段&巴斯箐机电市场)
四季花城对面(四季花城对面路口&市建二公司住宅)
华兴巷(攀枝花大道南段&五十一农贸市场)
鑫南路(原市机械化施工公司家属区)
华西巷(攀枝花大道南段&市汽运公司)
华美巷(攀枝花大道南段&市农机公司)
云盘路(攀枝花大道南段&齿轮厂)
嘉园巷(攀枝花大道南段&原木器厂家属楼)
四十九制药厂(四十九制药厂)
宝灵寺巷(攀枝花大道南段&宝灵寺)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云康路(攀枝花大道南段&第三人民医院)
云山路(攀枝花大道南段&五交化公司)
沙沟路(攀枝花大道南段&原市沙沟酒厂)
沙田巷(攀枝花大道南段&市第四人民医院住宅区)
仁和烧烤城(仁和烧烤城)
仁和消防三中队(仁和消防三中队)
同乐巷(联通街转盘北&春天小区南门)
宝兴北街(宝兴街转盘&仁和春天小区)
宝兴南街(仁和医院路口&宝兴街转盘)
老街加油站(老街加油站)
仁和街(攀枝花大道南段&土城街)
老环巷(仁和派出所&宝兴南街)
仁和自来水厂旁(迤沙拉大道&仁和自来水厂)
正德街(迤沙拉大道&仁和小吃一条街)
彩霞巷(金沙江大道东段&金江铁路住宅楼)
土城南街(仁和农贸市场&迤沙拉大道)
沙沟大河中学旁(沙沟大河中学旁)
弄弄坪西路(大花地桥&清香坪立交桥)
城市主干道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苏铁中路(清香坪立交桥&原河门口商场)
城市主干道
苏铁西路(原河门口商场&格里坪)
城市主干道
陶家渡东路(动力站加油站&法拉大桥北)
城市主干道
凉风坳隧道
清香坪北街(苏铁中路&格萨拉大道)
城市次干道
河门口北街(苏铁中路&攀枝花苏铁保护区)
金沙滩路(苏铁西路&格里坪漂流基地)
通江路(苏铁西路&金沙滩路)
田晖巷(苏铁西路&格里坪木材加工厂)
飞鹰巷(苏铁西路&原汽车运输公司)
景抒巷(苏铁西路&攀煤精煤公司住宅楼)
和平巷(河门口北街&河门口小学)
家盛巷(苏铁西路&市汽运公司二队住宅楼)
晨星巷(格萨拉大道&十九冶电石厂)
建强巷(清香坪北街&原塑料公司住宅楼)
冷杉巷(苏铁西路&原市肉联厂住宅楼)
和欣巷(河门口南街&河门口电厂住宅楼)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晨光巷(格萨拉大道&攀煤建材厂住宅楼)
苏铁中路896号(苏铁中路896号)
春风巷(苏铁中路&市聋哑学校)
百合巷(苏铁中路&康谊厂)
玉松巷(苏铁中路&大水井武警中队)
建兴路(苏铁中路&503发电厂生活区)
和顺巷(苏铁中路&河门口邮电局后门路口)
田园巷(苏铁西路&云南水运局住宅区)
祥和巷(宝鼎东路&沿江矿住宅区12号)
福才巷(陶家渡西路&原宝鼎商场幼儿园)
福鸣巷(陶家渡中路&原陶家渡住宅老一号楼)
福寿巷(陶家渡西路&宝鼎商场库房)
迎风巷(太平北路&攀煤机械化施工队)
建兰巷(苏铁中路&西区建材市场总汇)
建利巷(苏铁中路&原汽车大修厂)
建国巷(苏铁中路&通力公司水电安装队)
百叶巷(苏铁中路&大水井农经楼)
玉泉巷(苏铁中路&格萨拉大道)
  附件2: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照明设施范围表   
街  道  名  称
管 辖 区
春益巷(徐家渡路&原市面粉厂住宅区)
玉树巷(苏铁中路&西区武装部)
玉秀巷(苏铁中路&大水井社区居委会)
田庄巷(苏铁西路&原格里坪工商所)
飞歌巷(苏铁西路&渡口水泥厂住宅区)
春禾路(陶家渡东路&格萨拉大道)
和畅巷(河门口北街&河门口明洁纸厂)
春秋巷(春禾路&九鼎建材住宅区)
建树巷(苏铁中路&清香坪街办)
苏铁中路109号(苏铁中路109号)
苏铁中路264号(苏铁中路264号)
苏铁中路40号(苏铁中路40号)
苏铁中路100号(苏铁中路100号)
苏铁中路445号(苏铁中路445号)
清香坪北街87号(清香坪北街87号)
徐家渡路(苏铁中路&河门口水厂)
玉泉广场叉路(玉泉广场叉路)
玉泉街办家属区(玉泉街办家属区)
  附件3: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城市雕塑范围表
火红的攀枝花
钢城大道东段(倮果桥)
攀枝花大道中段(元亨对面)
民俗文化长廊
攀枝花印象
人民街(凤凰小区对面)
炳草岗大街(阳光大梯道)
           附件4:   攀枝花市市级管理园林绿化范围表
炳草岗大街(人大转盘至原保险公司)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攀枝花大道东段(密地桥南经公园门口、攀枝花日报社至炳草岗大桥南)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攀枝花大道中段(炳草岗大桥南至五十四转盘)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攀枝花大道南段(五十四转盘至仁和路歇桥)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临江路(竹湖园对面路口经市武警支队至金沙江大道中段)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人民街(人事局路口经电影院至宝山大酒店)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隆庆路(密地桥北至小攀枝花)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金沙江大道中段(密地桥南加油站至水文站出口)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钢城大道西段(渡口桥北至荷花池桥北)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木棉路(渡口桥北至攀钢总医院路口)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机场路(炳仁路转盘至陈家垭口隧道前桥头)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花城上、中、下街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弄弄坪东、中、西路(炳草岗大桥桥北至凉风坳隧道前)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苏铁中路(凉风坳隧道西出口经西区政府至乌龟井)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格萨拉大道(清乌复线入口至乌龟井转盘)
行道树及附属的公共绿地
攀枝花公园
  附件5:   市级保留的审批事项   
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2.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许可
3.城市规划区内开采地下水供水审核
4.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审批
5.供水企业暂停供水或降低供水压力审批
6.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7.权限内古树名木迁移初审
8.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迁移、拆除审批
2.权限内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3.按规定收取异地绿化建设费审核
  附件6:   下放区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审批项目
1.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验收
2.设置二次供水或其它加压设施审批
3.城市供水工程竣工验收
4.设立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点)审批
5.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6.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审批
7.环境卫生设施拆除许可
8.在城市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
9.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0.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许可审
  批事项
1.影响古树名木的建设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审批
2.占用城市道路设置集贸市场的审核
3.迁移、改建城市排水设施的审批
4.大中型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
  附件7:   依管理主体和权限市、区行政审批事项   
1.市级负责在城市主干道设置的户外广告审批;区级负责在次干道、支干道等道路及其它区域设置的户外广告审批。
2.市级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审批(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建设);区级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审批。
3.市级负责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一次一处10株以上(含10株)许可;区级负责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一次一处10株以下许可。
  (依管理
  主体和权
  限市、区
  分级审批)
4.工程建设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5.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6.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7.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批。
8.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9.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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