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入团志愿书在书店偷书被发现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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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了你去书店偷书,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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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只需一秒。精彩,尽在掌握!路内《十七岁的轻骑兵》系列第三部,豆瓣阅读首发。路内说:这部关于40个男生的短篇小说集已经写了5年,还没有写
路内《十七岁的轻骑兵》系列第三部,豆瓣阅读首发。路内说:这部关于40个男生的短篇小说集已经写了5年,还没有写完,现在够拿出来第五和第六篇。我常觉得,小说里的这群孩子已和青春、校园、小城市这些当下概念无关了,他们是我梦里的诸神。今天推荐的是《偷书人》部分章节。那一年飞机头爱上了各种各样的女孩,他自己数了一下,大概有十五个,其中包括高年级的女生可可、轻工中专的李霞、马路少女闹闹,还有各种叫不上名字的,但一无所获。他唯一可以得手的,是我们学校图书馆的陆莉莉,但陆莉莉实在长得不好看,她比飞机头大五岁。每当说起陆莉莉的时候,飞机头的脑袋就会俯冲下去,仿佛民航客机要着陆的样子。“我觉得还是陆莉莉更适合你。”大飞说。“大家绰号里都有‘飞’,拜托你讲话给点面子。”飞机头说,“我不喜欢比我大的姑娘,你才喜欢这种类型的。”“你上过那个书店女孩吗?”“没有。”“你打算上她吗?你他妈一天到晚在书店晃。”“这事没你想得那么简单。”飞机头拍了拍大飞,“很复杂,但是对你来说确实简单,被那些老女人骑在身上什么都别想就能全部搞定。”“有时候也要换个姿势的啦。”大飞恬不知耻地走到飞机头身后,扶住后者的腰,用自己的小腹对着前面的屁股顶了好几下。飞机头一下子跳出去三米远。等到飞机头走了以后,大飞对我说:飞机头搞不清自己想要什么,其实他就是想上那个书店女孩,但是他没经验,不知道自己要的就是这么简单的东西。另外,大飞又说,飞机头隐瞒了一件事,那个书店女孩和陆莉莉一样都比他大五岁,他还以为别人不知道。“我觉得她很老了。”我说,“像个女巫一样。”另一天,在码头边,我们在飞机头的书包里找香烟,翻到了一本《悲惨世界》的下册,作者是雨果,一个法国人。不知道的人嘲笑他,说他现在变成了一个有文化的人,居然看这么厚的书,而且是下册,那说明他把上册已经看完了。其实《悲惨世界》的故事我们都知道,有一部配音的法国电影,但是谁会有耐心去看原著呢?飞机头摇晃着身子,很扭捏地企图拿回那本书,但它被一群人抛来抛去,最后扔到花裤子头顶上。花裤子说:“他就是看看书嘛,没什么不好,你们太无聊了。”他没伸手接书,于是它直接掉进河里了。飞机头说:“操你妈的。”花裤子说:“这小子中邪了。”过了几天,飞机头在新华书店的开架柜台上偷书,被营业员抓住了,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那会儿新华书店刚刚开架,每天都能抓到偷书的人,但是他们会威胁说把偷书贼送到派出所去。书店先打电话到学校,那天去的老师是个刚从工厂转业过来的,他见面就给了飞机头一个耳光,把书店的人都镇住了。然后他指着飞机头问:“偷了多少书?”书店的人看了看桌上,说:“《悲惨世界》,而且是下册。”老师又给了飞机头一个耳光,对书店的人说:“够了吗?”书店的人说,够了,别打了,带回去教育教育吧,你身为一个人民教师,这么打学生不太好吧。老师说,你们懂个屁,我要是不打他,他回去肯定被开除。书店的人说,风闻贵校牛逼,果然名不虚传。那时候飞机头已经流出了两管鼻血,样子变得十分可怕。第二天陆莉莉拦住飞机头,说:“你为什么要去书店偷《悲惨世界》?我们图书室也有的。”化工技校的图书室在食堂边上。你必须拐进一条小夹弄才能找到它的入口,也就是说,在正常的活动范围内,你是看不到它的存在的。那条夹弄里甚至连路都没有,下雨时垫的砖头形成一个通道,在不下雨的时候,陆莉莉也会踩着砖头往里面跳。人们根本很少进去,那地方荒僻而狭窄,大部分都是化工方面的技术参考书,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还有一些课外书,小说啦,散文啦,陈旧破烂,散发着霉味,同样无人问津。作为本校为数不多的未婚女性之一,陆莉莉也从未获得过我们的青睐,她的主要问题是长得不好看,不好看的主要问题是她哨牙,录像片里管这个叫牙擦苏,本地叫做爬牙、爆牙、西瓜铲牙。她的工作稍稍可以遮丑,在图书馆高高的桌子后面,她只露出鼻子以上的脸蛋,弯弯的眉毛,双眼皮,鼻梁中间有一颗痣。可惜,她总是在食堂里被人们撞见,哨牙一览无余。作为飞机头的绯闻对象,她一点都不冤枉。事情是这样的,刚念技校那会儿,有一天我们几个受命去图书室打扫卫生,以为只是掸掸灰、擦擦窗,没想到她让我们把所有的书都挪下来,把书架的每一个格层都擦干净。这活干到一半的时候,我们都鼻子过敏,一个接一个地打喷嚏。这时陆莉莉从抽屉里拿出了唯一的口罩,给了飞机头。飞机头起初还很得意,戴上口罩对着我们眨眼睛,后来大飞说,那口罩是陆莉莉用来挡住哨牙的,飞机头就恶心地摘下了它。我们不知道陆莉莉为什么喜欢飞机头,仿佛从一开始,她就对飞机头抱有特殊的好感。固然,他很帅,但他也很王八蛋。也许在陆莉莉眼里是倒过来的,他很王八蛋,但他很帅。有时候陆莉莉还会管着飞机头,譬如这次他偷书,她就很严厉。飞机头翻着眼珠说:“这事不用你管。”陆莉莉很生气,看到我们在一边狂笑,她就没再说下去,呲着哨牙走了。这时我想起一件事,问他们:“有一天我看见陆莉莉在练毛笔字,她在报纸上写‘心远地自偏’,这是什么意思?”大飞说:“就是一个女人不爱搭理别人,然后缩在角落里,然后没有人搭理她。”“不一定是女人。”“大部分都是女人。”大飞蛮有把握地说。后来,我们在书店里看到飞机头,觉得他也快要变成“心远地自偏”的人了。他缩在黑暗的角落里,无聊地翻阅着女孩店里的书,有时他甚至不看书,就捧着腮帮子看女孩。天哪,这副样子太不像是我们的同伙了,他变成了一个文静的人。而那个书店女孩,她有时挥动鸡毛掸子,有时安静地坐在飞机头身边,两个人一起发呆。大飞继续追问飞机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上了她?”“不知道。她是个很单纯的女孩。”飞机头说。“你他妈的才单纯,你再不上她,小心陆莉莉上了你。”“你们不要胡说八道。”飞机头说,“我和陆莉莉根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也许飞机头说的是对的。有那么一阵子,陆莉莉谈恋爱了,对象是我们学校的一个中年老师,前秃并且离异,脾气相当古怪的家伙。他们同进同出,在食堂里可以看到他们并排或者是面对面坐着,吃同一份菜,同时笑,同时点头。哨牙和秃头,仿佛是一对天造地设的组合,仿佛这两种缺陷本身具有独立的意识,而那两个活生生的人却不存在了。可惜好景不长,大概两个月后,飞机头说陆莉莉失恋了,那个前秃的老师终于厌倦了哨牙,和她说拜拜。飞机头警告我们,陆莉莉最近的心情很差,没事不要去图书室惹她。“只有你才喜欢去有书的地方!”我们一起嘲笑他。飞机头快要得手了,他尝到了爱情的滋味。有一天他惹了两个高年级的男生,被人在学校里追打,他一时没找到同伙们,就狂奔出校门,一溜烟钻进了书店。那两个仇家更生气,提了木棍追他,那个书店女孩双手张开撑住店门,小小的门面恰好被她拦住。她说:“不许在我店里撒野。”这耽误了一点时间,我们一伙人赶了过去,推推搡搡,在书店门口互骂了半个钟头,没有人动手。后来老师来了,就是那个抽飞机头两个耳光的狠角,我们就装作没事那样散去了。飞机头说,那是他见过的最勇敢的女孩。他感动极了,他觉得在自己这浪荡的一生中需要这样的伴侣,一个遮风挡雨的店面,一种侠骨柔情的剽悍。终于有一天,他向她表露了爱意。“她什么都没说,就对我笑笑。”飞机头苦恼地说,“然后她说这里生意太差了,她要搬走。”“你可以跟她一起走,成为一个租书店的小老板。”大飞说。过了几天,飞机头又在新华书店被人活捉了。这次他偷了一本叫《复活》的书,那个狠老师去领人,本来想再打他几个耳光的,发现他已经被书店的男职工打过一次了,就没说什么,把他带了回来。路上,狠老师问他:“你到底偷了多少本世界名著?”飞机头说:“三五十本吧。”狠老师说:“你有这个本事,为什么不去抢银行?你去抢银行吧,这样我就省心了。”于是,第二天中午,我们一伙人在操场上被陆莉莉拦住了。陆莉莉说:“李俊尧呢(飞机头的本名)?”我们说,不知道,他大概又在马路对面。陆莉莉很生气地说:“他为什么又要去偷书?为什么?为什么?”她生气的时候所有的哨牙都在脸上露着,太吓人了。大飞说:“这不能告诉你。”花裤子说:“你知道了会发疯的。”我说:“其实你早该知道了。”陆莉莉扑过来像是要啃西瓜一样揪着大飞的脑袋说:“快告诉我!你们难道想看着他被开除吗?要不是我求情,他已经被开除了!”我们面面相觑,她说得没错,如果任由飞机头这么偷下去,他迟早会因为这件事而倒霉,不仅是开除,有可能会劳教。我们的圈子里会出现一个因为偷书而劳教的白痴,这件事说出去没人信的。于是,大飞把所有的事情都说了出来:飞机头爱上了对面开书店的女孩,他去书店偷书,是为了给那个女孩输送新鲜货物……可怜的家伙,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爱上了她。不出意料,陆莉莉气疯了,陆莉莉从一个书写“心远地自偏”的女人忽然变成了怪兽,我们认为这是出于妒忌。她揪着大飞,一直揪出校门。我们这些人在后面自动跟着她,来到书店门口。飞机头正在店里,这么多人闹哄哄地过来,动静很大,他一下子从书店里跳了出来。陆莉莉指着女孩说:“他为了你去书店偷书,你知道吗?”关注豆瓣阅读微信号read-douban点击右上角【】把本文分享到朋友圈点击阅读原文购买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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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号-12小时候你有在当时还没有监控的书店或超市偷过书或者东西吗?被发现了你怎么做了?后来你是怎么成功消除或者成功隐藏这种正常人可能长久受摧残的心理羞耻感的?
这个问号,真让我怀念已久啊。我终于在谌斌的提示下,想回答问题的冲动了。很想知道这样的心理是因为寂寞还是只想告诉自己究竟多能挑战。那时的我们是偷书小诗人~你果真认为当时的自己是真的在做小贼小惯犯吗?
//人生在世应该尝尽百味而不遗憾,来,说说你自己的经历吧!别告诉我你这人生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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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去菜市场第一次看到鹌鹑蛋,很喜欢,但是妈妈不给买,就拿了一个回来,放到了裤子的口袋中,忘记了,结果给坐烂了,挨了一顿打——不是因为偷拿鹌鹑蛋,而是还要为我洗裤子。小学的时候,班里一个同学老欺负我,为了报复他,偷了他不及格的卷子,开家长会的时候,放进了他的书桌里面……还有一些,不算是偷,但属于不当得利,比如在拉手团购,过期没有使用就会退款,但我明明已经用掉了,还是退给我钱了。再比如,去朋友家做客,他让我吃桌上的巧克力,我一般会多拿些,够我回家路上吃的……
作为偷书惯犯,看到这个问题真是又惊又喜又羞又怀念。为了起警示作用,我要好好回答这个问题。Daniel Wang 说的心理差耻感,我是没有体验到,但有一种更要命的心理感觉。这个最后面再说。(嘿嘿)1、最早是在县城的图书馆偷书。有个同伙(也是长期的搭档),那时候偷了很多室内设计方面的杂志。基本上很安全,心理上也木有羞耻感和压力。2、某一天去还书,图书馆的图书仓库居然没有关门,于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体验到面对宝山,茫然无措的感觉:近百米长的大厅,无数的书架,无数的书,我们的时间有限,而我不知道要拿哪些。
我后来拿了六本装订好的什么家庭生活。 那么多书,我怎么会拿这么本不好看的,百思不得其解。3、那时候还小,喜欢看武侠小说。有些书比较喜欢,就跟搭档去那些租书店下手。基本上是他动手,我掩护。有一次被老板发现,叫住我们:你们好像拿了点东西吧? 我搭档返身把书放回。两人面不改色地走掉。老板也没多说什么。4、曾到新华书店去偷金瓶梅(那时候还木有网络,看不到这书)。被店员盯住。搭档把书放回。两人面不改色地走掉。5、某一晚与搭档决定半夜到学校偷点辅导书(我们准备好好学习了)。当夜先去他家碰头,到半夜了,拎着包,包内放的是全套作案工具和手套出门。刚走一段路,对面四个手电筒扫过来,被城管还是什么巡逻队逮着了。打开包一看,那些人大乐,“好小子,你们这是去哪作案啊?"
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次有了绝望的感觉。并且吓得发抖。(第一次是期末考试舞弊被抓)。但突然之间,我灵光一闪,编了一个完美的故事。告诉他们,我们白天踢球,弄坏了玻璃,明天学校检查,所以连夜去修。玻璃已经买好放在学校了。我的声音颤抖,完全的让人相信并怜惜。于是安全地走掉了。当晚偷了大批的辅导书。6、高中时,开始独立作业。主要是在一家租卡通书的小店里偷〈城市猎人〉。很不幸在偷最后一本的时候被老板娘抓了。老板娘的老公是教育局的高官。这是我人生中第三次有了绝望的感觉。我扑通跪下,痛哭流涕。回家把所有偷来的书全部还上。写了好几页纸的忏悔。从此我再也不偷书了。注:在所有人眼中,我都是个好孩子。每一次被抓,我都觉得好绝望,会想,妈呀,这以后怎么活啊。我爸妈一定会气死吧?-------------------------------------------------另外,回答Daniel Wang.我从始至终都没有体验到太多羞耻感。倒是洗手之后,在去租书店,图书馆,或者新华书店时,在很长时间内,都会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总觉得有人在看着我,看我是不是一个偷书犯。过了很久,这种感觉才慢慢消失。所以,还是奉劝大家不要偷书。
不怕别人耻笑,我年轻的时候也尝干此事。不同的是,我偷的更多的是租书店的漫画(当时尤其迷恋漫画,又没有钱买,恨啊)每次都是我坐着一边看一遍偷偷将漫画书塞包里,或者直接夹在裤腰.里。。至今家里一柜子漫画书中,有四分之一都是的偷来的==除了偷书,我还喜欢做一件邪恶的事情——撕漫画。看到自己喜欢的漫画的扉页,我就撕下来夹在自己的文件夹里,现在也积攒了好多。随着年纪大了,慢慢也觉得这样不太好,哈哈哈,也戒掉了这样的不好的习惯。
这种顺手牵羊的事,其实和现在的各种盗版行为本质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前者“身临其境”的感觉更到位罢了。因为所能获取的利益足够大,而行为成本、道德风险又足够低时,人以身犯险的行为是基于个体利益驱动的,这本身是一种赌博。而且这种层面上的博弈将相伴我们一生,并非儿时所特有。至于那种羞耻感,我觉得总会隐隐的在心头,只不过在我为这种程度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小伎俩而歉疚时,却见识到有更多的人明目张胆从公司揩油,见识到各种有恃无恐地摄取不法利益而不被绳之以法的“特殊人群”。于是我会时长提醒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欠下的总是要还的;占小便宜吃大亏;热衷免费分享也要积极地免费贡献。
图书馆撕过书超市买小东西,结果放在篮子底下没发现,没结账就出门了。
和大家相比我太无地自容了。不仅从来没偷过东西,连这想法都没有过。唯一一次算偷的,是从家里的存钱罐里偷了五分钱去买冰棍,且未果,被我妈发现,痛打了一顿。估计是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从小学到大学,我连弊都没做过,连体育理论这种开卷考试都没看过书。想来人生还真是不够完满啊
小时候房东家的哥哥带我去食杂店,他当时5年级,只跟店主聊了几句,什么都没买。出门后塞给我一包2毛钱一袋的无花果,那种震惊感直到现在仍记忆犹新。后来我家搬家了,跟那哥哥再没什么交集,他长什么样子已经忘记了,但一直记得那袋顺出来的零食。12年后小城出了件轰动一时的绑架撕票案,团伙里为首的就是那哥哥,后来抓住判死了。所以不能理解任何对这问题回答”有过“的人。
有两次。一次是很小时候。偷过朋友一根彩带。至今不敢和她讲。一次是初三的时候在图书馆看书。没带纸笔。就直接把书上的内容给撕下来了。这是我第一次透露。偶尔会想起那么一次。也不明白当初这么做的原因。是不是对一件东西太过喜爱了。都想占为己有。
我曾是个惯偷,就是那种走在文具铺,书店,精品店,商店都会顺东西的人。并不是没钱,是没那么多的钱,看见喜欢的东西都会塞进衣服里面,然后很淡定的离开,不知道是不是我技术过硬,竟然从来没被当场抓包过。而且回家会把偷回来的东西一件件摆在面前,慢慢欣赏。最后把东西送人。罪恶感这种东西倒是没有感到,只会感到和别人格格不入,会想自己是不是不正常,为什么身边的朋友都不会这样子,并且物欲很强,喜欢就想要,得到了就送人。后来是自己觉得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意思,也就没有再继续顺东西,现在很多喜欢东西摆在我眼前也不会控制不住的想要去偷。算是练就了一份控制力。记得之前在书店顺了好几本书,后来都不知去向,书名我都忘记了,内容也忘记了,唯一记得有几本是《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看完后,六年级毕业送给我的同桌,到现在还记得她感动的样子,我还真不好意思说这是我偷的。
这里的回答似乎成了大家的儿时忏悔录了。。。好吧,我小时候某一年需要乘公车上学,那年我常常上车时大模大样地对乘务员讲“月票”(那时还没有无人售票和IC卡什么的,月票就是个一般的纸质证件),当车上比较拥挤时,乘务员也不会一个一个看得很仔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这种行为没被发现过,后来自然而然地终止了,跳过第二个问题。至于“后来你是怎么成功消除或者成功隐藏这种正常人可能长久受摧残的心理羞耻感的?”我觉得这才是最关键的一个问题,这种羞耻感是绵长的,当日后我们的意识认为我们已经克服它时,它又说不定什么时候会会在潜意识中浮现出来,轻者噩梦,重者驾车分神肇事,再重就植物人。。。囧rz。所以,对于过错的悔恨与羞耻心的意义不在于它们给当事人带来的折磨和赎罪感,而在于一种幡然悔悟的意识——犯错的成本如此高昂,人们要竭尽全力地保留清白的良心。P.S 刚才复习“Two and a half men”,其中有句台词大意如下:“人们在真正克服自己的心理阴影前只会一次又一次重复过去的错误”。如果一个人能受控于良知、时机和胆量未犯下罪恶(有贼心没贼胆也不坏O(∩_∩)O哈哈~),那么他是幸运的;如果犯错了,那么,知耻近乎勇吧。
想来我也是偷书惯犯了,从小学就开始偷过书籍了。1、小学三年级暑假,和几个朋友玩的时候溜到了学校,看到一个老师办公室里有不少的少年童话书籍,拿砖头砸了窗户,钻进去就把书抱了出来。几天后,又返到这个办公室,抱走了一堆学生作业本(学期结束,老师从不把作业本发回去的)。后来学校貌似加强了校园假期的看管,假期就很少再溜达到学校了。2、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校图书馆换房间,被老师拉过去当苦工搬书,唯一的好处了,可以从旧书中挑一些自己喜欢的书带走!可以明目张胆的“偷书”啊!当时一边搬书,一边挑书,大概看中了十几本书,一股脑都塞到书包里了,结果背回家才发现从图书馆里拿的书就剩下五六本了,这件事至今是个悬案。3、初中的时候,学校门口推三轮的书摊,书摊的面积太小,看书的穷学生往往会把书摊围的里外三层,买本书要结账的话,要喊老板半天才有反应的。所以想拿书,只需挤进去挑本书拿出来然后揣怀里就行了。我同学最强的一次是怀了揣了三本书,还若无其事的走了。 后来,这家书摊学的聪明了点,把书都摆到了地面上。这给一直以来的揣书活动增加太多的难度系数。4、高中的时候,学校旁边有个希望读书社的,办张会员卡一本书借一天是一毛钱,而且每次最多可以借5本,能看的书多了,这也让我们直接告别了冒着风险的揣书活动。不过,随之而来的是开始了“撕书”,最初是从漫画书开始的,只是觉着里面的插画彩页不错,所以撕下来留作个纪念,后来就发展到了其他各类书的插页。再后来发现,书的内容页也被几页几页的撕去,才发现原来撕书的不只是我们几个。偷书很有成就感,因为要发现安全漏洞,然后还要花费一点心思绕过常规的程序,然后这些东西就归你所有。偷书的过程很精彩,因为书只要还在现场,被发现自己就是罪犯,但是只要脱离了危险区域,那么瞬间就恢复自由身。不过现在安全防范措施也越来越好,偷书的成本越来越大,而另一方面,可以看的书越来越多,看书的成本的越来越低。更多的是,买了一堆书,却没有时间细看。
初三快毕业的时候从学校图书馆偷过书,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的合集,收了三个故事,还是三毛主编的,这本书现在都放在我书橱里。没有被发现,但是有同伙,帮我望风,偷了一次之后,还策划过来票更大的,想在上体育课,学校图书馆不开放的时候,翻墙爬窗进图书馆,那天中午还特意把图书馆的窗打开,方便爬,不过后来发觉学生图书馆后面就是教师图书馆,常年有人,所以就放弃了。愧疚感的话,其实没有,那个时候也不是特别想要这本书,比较像是做出一种反叛的姿态吧。现在回忆的话,更多是青春记忆,觉得还蛮好笑的。同学聚会经常会拿这件事来当谈资。
偷撕过五张书签,在好几年后诱发了我强迫症。。。。看到这么多人回复,释怀了很多。。。。
从没偷过别人的东西。小时候偷过家里的钱,10块。当时对我来说,巨款啊!
记忆中没有偷过东西,倒是有一次,上初中,家里只有我爸和我,他从床单下面去拿钱(平时放了几百在那里),发现少了五十,开始各种找,结果没找到,就开始怀疑是我偷了,我说我没有拿(我确实也没有拿),然后他出门去我妈上班的地方问看是不是我妈把钱拿了,我一个人坐在床边伤心(竟然污蔑我偷家里的钱),过了半小时我爸回来说我妈也没有动过这钱,再一找,在床沿下的地上,我本以为这下洗脱冤屈了!可是我爸冷冷的说就知道是你拿了钱,刚才趁他不在的时候又扔在地上。后来我上高中的时候还写信给我说这事,劝我要学好!汗~~这辈子他都认定是我偷了钱!对父亲的不屑和愤怒就是从那时开始了~~~!
小时候,也不小了,上初一或者初二吧!那时候,流行四驱车,我和一哥们儿对此很热衷。我们俩在追求赛车性能的道路上没有尽头,我们会买龙头凤尾提高赛车的抗撞击能力,买棉花胎软胎雨胎提升赛车对不同环境的适宜能力,买更强劲的电池提升赛车爆发力和耐力,买转速更高更劲爆的马达提高赛车速度。话说我们城里有一家买光盘磁带的店,那家店原来卖过四驱车及配件,还剩了一部分,店老板(记得是个老太太,也不是很老,五六十吧),她就把东西摆那里,不怎么管(使我们有机可乘)。因为那时,四驱车的热度已经消退很多了,但我俩还乐此不疲,我那哥们儿比我狂热,我倒没有那么痴迷。我俩在那儿买了一个马达,是当时最快的光速马达,价格不菲六十多块的样子,是我哥们儿买的。在我俩的相互配合及掩护之下,顺道,他还“带”走了一些零碎配件,我则“带”走了一个捷豹马达,市价三十多。后来,发现这个马达没有想象中的快,心里很内疚,觉得不值得,而且爸爸妈妈老师从小教育我们不能拿别人的东西。为了缓解这种愧疚,我就去那里买过一盒磁带,还带着另一哥们儿也去那儿买。磁带是盗版的,周杰伦的《叶惠美》。现在想起这件事来心里还是不那么舒服,更多的是感到可笑。好吧,年轻时谁没犯过错误呢?把它当作成长的一部分吧!
我看到这个问题瞬间就想起来小时最喜欢干的坏事就是到大型超市随手拿起一瓶饮料就喝,喝一口就放下……
小时候在农村,翻到人家院子里偷鸭蛋,天天偷,整整两个礼拜,那家人没捡到自己家鸭子下的蛋了,最后也没被发现,就是把鸭子杀了………
这个记忆真的很清晰,看到问题瞬间就想到了,因为是人生的第一次:当时我还在读幼儿园,没错,是幼儿园,大家一起在一个桌子上玩一种类似积木的游戏,塑料的各种零件可以组装起来各种东西的那种(类似乐高)。当时桌子上组装好后多了几颗螺丝,塑料的,蓝色的螺丝。动机忘了,反正应该是抱着一种尝试没做过的事情的心理,我就拿了一颗放在口袋里。之后的一天我都处在惴惴不安中:总觉得别人在看我,总觉得那颗螺丝不小心会从口袋中掉出来(那我的人生就完蛋了!——当时的我会有这种想法?),总觉得我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但是又无法把那颗螺丝放回去。终于挨到放学了我回到家里,我终于可以把那颗螺丝拿出来了——但是一颗螺丝我怎么玩呢……然后他就被我闲置了。不过我妈看到了随意地问我:“这个哪个玩具里的啊?你也不理理好。”我记得当时我是随便扯的,但我心里很清楚:这颗螺丝是我顺来的——每次看到这个东西的时候我都无法消除这种感觉,最后我把它扔了。大一点,小学吧,似乎也跟伙伴去租书店偷过书,就是用的就是夹在皮带上的方法,没被抓过,因为我很谨慎也很不容易表现出紧张。但是当时更多是出于挑战未做过的事的那种动机和小伙伴一起去的,没有很重的想要拥有这个东西的意愿,尤其是我事后看到这些东西都会很清醒地告诉自己:这东西是顺来的,负罪感太强,所以大部分东西不是丢了就是当时成功后就给小伙伴拿走......后来长大了,根本不动这念头了,因为学会了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谁顺了我的东西我也会不爽的,所以还是算了。我只能说,一种强烈的“我得到了不该得到的东西的念头”促使我后来无法去做这些事情,以及延伸到生活中其他占便宜的事...所以经常吃亏,不过现在很淡定,觉得心里能得到平静才是最好的。
初中的时候作案多起,大多是书籍和光盘之类的文化读物(另有铜管、电机、电阻、鸽子等杂物),另配有多名同伙(也是同学)协同作案。从小知道的“读书人的事儿,不能算偷这句话“深深激励着我。有一次被现场抓住的经历~~ 真是惨痛的回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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