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新农村建设房屋设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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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河南省唐河县黑龙镇位于唐河县南豫鄂两省交界处,东部为浅山丘陵,西部为冲积平原,豫S240线穿境而过,北距唐河25公里,南距湖北枣阳45公里,总面积117.7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267个村民小组,5.1万人,是豫西南著名的建材重镇。近年来,以新农村建设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得到加强。以新农村建设统揽全农村工作全局,一是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挂帅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王铁成专抓,制定了全镇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并拨出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基础建设:以“工业大镇、商贸重镇、生态强镇”为建设目标,运用经营城镇理念,加快集镇建设进度。一是聘请县规划局对集镇进行远期规划,唐枣路以东工业区,以西行政区、文化区,确保10年不落后。二是加快集镇建设进度。今年在完成福林服饰步行街建设,菜市场开发后,又对普化路北侧、派出所门前、农工路西段等进行了收储、拍卖。普化路北侧、派出所门前两处临街门面方开发,在镇电影院修建文化广场项目和豫龙广场等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即将开工建设。目前,全镇已形成10条主干道三纵七横的城镇格局,集镇面积3平方公里,被市政府命名为“二星级集镇”,正迎接市“三星级集镇”验收。三是强化集镇管理。由城管大队牵头,对集镇的交通、卫生、市场进行严格管理,垃圾定时定点清理。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把黑龙镇建设成一个产业支撑有力、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备、建设规划合理、管理规范有序的新兴集镇。以新农村建设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得到加强。以新农村建设统揽全农村工作全局,一是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挂帅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王铁成专抓,制定了全镇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并拨出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二是统筹规划,搞好试点。按照每年20%行政村整体推进的目标,2008年在提高谢庄村新农村建设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以赵朗庄、黑龙镇、尹田、小李营、三官庙、朱庄六个行政村为整体推进试点村,结合乡村道路建设、空心村治理,全部实现自然村通水泥路,自来水、沼气普及率达到80%和40%,朱庄新农村建设文化广场正在建设当中。三是突出重点,把试点做实。至目前,镇村两村投入建议资金140余万元,已高标准完善了谢庄文化广场的配套设施,文化大院存收2000余册,配齐了乒乓球、篮球、健身器材等娱乐设施,其他几个试点村累计修筑乡村道路7.8公里,打配机电井7眼,1200多个农户用上了自来水,建沼气池130个。认真落实中央惠民政策,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2008年全镇对12060户种粮农民发放直接补贴及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706.2万元,比2007年增长98.1%。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7万亩,补贴金额70万元。专用棉花良种补贴2万亩,补贴金额30万元。能繁母猪补贴20950元,民政倒房重建补贴10300元,黄牛贷款贴息75800元。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认真落实对农村贫困学生补助政策,2008年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费,对634名困难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210256元,农村中小学更新课桌1380张,椅子1380把,筹措资金44万元,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房屋56间。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7508人,占总人口的95%,止目前,全镇参保受益人数1.51万人,兑现报销金额25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困的问题。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全镇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633人,五保户442人,其中集中供养176人,集中供养率达到40%,累计发放城市、农村低保资金144万元。2008年通过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搞好土地调整、转换机制、挖穴栽植等关键环节,全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农田林网挖穴任务100500穴,完成环镇生态林带长穴,围村林带6900米,1.24万穴,完成通道林带9000米,2.8万穴。采用反租倒包、土地置换、植树补贴等多种形式全部落实林木管护机制,确保所栽林木的保存率和成活率均在95%以上。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青神县黑龙镇地处青神县北面,东与东坡区罗平镇隔江相望,南与青竹乡接壤,西北与东坡区莲花乡、张坎镇毗邻,幅员面积19.5平方公里。全镇共辖11个村,2个居委会,82个经济社,总户数4235户,总人口为14531人,耕地面积11225亩,人均占有耕地0.8亩。眉青公路(二级)贯穿全镇,岷江河从旁流出,离成昆铁路眉山站21公里,离省会成都120公里,境内有3.5万伏变电站一座。又是省级小集镇试点镇,是经商办企业的风水宝地。经济发展:以招商引资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以来,我们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重奖招商引资有功人员,以工业项目为重点的招商引资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全年引进项目21个,合同引资4.57亿元,到位资金2.37亿元。主要引资项目有:引进泰隆集团3.2亿元建设的日产4500吨熟料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目前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竣工,正在安装设备,预计2009年初可点火试产;引进香港资金1.1亿元在县工业区建成的唐河福林先科航模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已生产各类航模飞机6000架,配件1.2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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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黑龙镇派出所西50米 便民超市 张女士 联系电话:(归属地:河南南阳)联系邮箱: 联系 Q Q:友情提示:本信息为网民自行发布...
唐河县黑龙镇赵庄村二砖厂 网站 招聘...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黑龙镇 赵庄村委会 传真号码: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黑龙镇 赵庄村委会 邮编:473408 电话:...
唐河县黑龙镇杨庄小学,唐河县黑龙镇杨庄小学联系电话:8733114通信地址:河南省唐河县黑龙镇杨庄村委会邮政编码:47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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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黑龙镇电信支局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青神县黑龙镇南街 电话8811501 邮编612461 传真 所属地区四川省乐山市青神县 公司性质国有经济 开业日期1953年6月 联系人...
“青神县黑龙镇中学”是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的一所中学,加入校内网,你可以找到“学校简称”的同学们,和他们一样写日志、传照片、分享音乐和视频、体验各种有趣的...
唐河县邮政局黑龙镇邮政支局 详细信息:类别:兴趣点-生活服务-邮局 地址:南阳市唐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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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倪进&&&&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876
  一、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今年三、四月份农业部组织的对全国18个省的200多个县进行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百村调研”考察活动中发现,当前各地的新农村建设目前都已起步,开局良好,在一些地方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试点工作也次第展开,其示范效应也开始凸现。但是有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和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与误区,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这些问题主要有:   1、存有明显的项目依赖思想,乱占耕地的现象严重。一些地方把发展片面地理解成抓项目。在河南某县的一次开到村支书一级的千人工作会议上,县领导号召县乡村三级都要“抓项目”,提出:“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坚持项目统揽不动摇”会议要求各乡镇、县各职能部门都要积极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努力让县里更多的项目报上名、排上队、进规划,力争获得政策性项目资金较上年增长lO%以上。这给人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一些县乡干部把建设新农村―――这一农村面临的全面发展机遇片面地理解为“要钱”的机遇。河南省唐河县一位镇党委书记说,现在国家对农村的扶持项目比以前多了好几倍,对于基层来说,大项目要跑,小项目更要跑。这种论调绝不是个别人的想法。在基层干部心目中,凡沾着“项目”的事热情就高,反之,工作积极性就不大。在这种错误认识的指导下,一些干部热衷于跑项目、要项目,从而忽略了“总体规划”、“民主管理”这些基础性工作,在争着“跑项目”风气的推动下,一些部门也会以支持三农为名,由部门造预算,积极向国家要钱要项目,使国家财政投入分散,削弱了杠杆作用。更为严重的是项目引进来之后,为了盖工厂搞产业,就想方设法在耕地甚至是农民宅基地上动脑筋,由此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刚刚发布的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国净减少耕地36.2万公顷,全国耕地面积仅剩约12200万公顷。如果再这样盲日乱上项目的话,我们迟早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无法向子孙后代交代。不难看出,一些地方存在的“项目依赖症”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误区。   2、由政府包办代替一切,农民参与不进来。应该承认,地方政府和部门对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工作力度也很大,但是由于受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的影响,一些干部没能正确地摆正政府引导与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关系,缺乏引导和激发农民发展生产、建设家园的有效措施,进而把农民群众排斥在外,完全忽视了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主体作用的发挥。有很多县乡的新农村规划,是规划部门做出来的,农民没有说话的机会,这一切都严重挫伤了一部分农民的积极性,在由政府主导的强势作用下,一些农民也忽略了自身的存在,没有把自己摆进去,表示“上面要干啥就干啥”。部分村干部认为提不提新农村建设,要不要农民支持和拥护,对抓建设促发展没有区别。在甘肃省凉州区达桐村,一些群众竟说,“啥农村,都是干部的事儿;刮风呢,老百姓还不是一样活”。尽管如此,大部分农民知道新农村建设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有愿望参与进来,这一切都说明了只要政府引导得当,农民群众会积极投身其中的,并愿意参加兴修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劳动,以造福自身。   3、盯着村容村貌作表面文章,大搞样板工程。厕所贴瓷砖、门前建喷泉、贷款建洋房、扛着锄头进电梯……这些看似夸张的现象,却成为一些地方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追逐的样板。不少地方流行着“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的说法,认为只要“门面阔了”就是小康。这种不切实际的做法误导着一些地方搞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在实践上容易劳民伤财,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农村建设在农民群众心目中大打折扣。一些地方干部也未能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村庄建设的关系,对于新农村建设,他们头脑中存在模糊认识,思想上希望立竿见影、早见实效,指望两三年工夫就能建成新农村,索性提出全部拆除现有住房,实现村民的整体搬迁,而不顾做法的可行性以及农民的自愿与否。一些地方的规划不切合农村实际,损害了农民利益。成都市双流区昆山村按照规划统一建造新房,将农民集中居住,所有房子都呈欧式风格,外观非常漂亮。但村民朱金全为此花了4万元钱,其中还向银行贷了1万元款。现在对于他来说,最大的烦恼是如何偿还贷款。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西坑村号召农民建起了40多幢黄白相间的小别墅,成为当地政府大力宣传的明星“小康村”,但西坑村却因此欠下130多万元贷款,成为当地百姓沉重的负担和挥之不去的心病。   4、政绩为先的思想严重,试点村示范作用不明显。少数县乡干部头脑发热,热衷于立招牌,不想干真事,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是自己政治上升迁的大好机遇,全然不顾实际情况和农民意愿,实施“达标工程”、“限时工程”和“指标工程”,希望在短期内就搞出“政绩工程”米。一些地方的“十一五”规划规定,20户以上的村都要通油路,都要盖新房子,都要按照新的统一的图纸建设。河南中部某县大搞小康样板村、文明村工程建设,当地干部不惜扒房子、扒墙来推进工程建设,农民们气愤地称其为“两扒”工程。   难怪乎农业部调研人员在河北农村调查时发现,老百姓最担心的是“大拆大建,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有些试点村示范作用很不明显,试点与整体工作脱节,好看不耐看,好听不能学。很多地方推荐的试点村没有考虑到不同发展水平的特点,兼顾好中差来选择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发展模式的村来做示范,而是选择那些多半靠近城镇,发展基础较好,并不具备足够的代表性的村来做试点,其结果是这些所谓的试点不能给全局提供一些经验,做出一些示范。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是对以前概念的简单重复,而是有着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全面、系统且完整。新农村建设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农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真正建立好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1、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扶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新农村建设的最大的瓶颈制约就是资金不足,村级组织集体经济薄弱,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全部取消以后,原有的农村收费项目被取消,而新的收入来源―――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村级正常运转和村干部误工补贴都不够,根本就拿不出钱来兴办村级公益事业了。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要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和人居环境,还要升级软环境,如科学化的管理、良好的民风习俗等方面的培养。而这一切,都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作支撑。令人可喜的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国力空前提升,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实施提供了财力上的可行性,为我们国家最终解决三农问题准备了最充分的物质基础。为此,就必须要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向农村倾斜的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的结业式上指出,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今年,要做到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高于上年。特别是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思路。目前,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政府可用财力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35%左右,有的高达一半以上。有些县、市财政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60―70%来自出让土地的收入“以地生财”已成为地方政府增加财力、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借鉴吸收世界上多数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通过长期的政策融资来解决资金不足方面的成功经验,为来自各方面的投资主体创造良好的和完善的投资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吸引越来越多的资金。   2、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民受益的长效激励机制。三农问题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民增收缓慢。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归宿。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关键是要确保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受益,从而激励他们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建设自己的幸福家园。因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处理好与现代农业建设的关系,防止和及时纠正忽视发展农业生产的倾向,它的中心任务就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它的最重要、最本源的内容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全面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为此,一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让农民收入得到更快的提高。二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的社会福利。三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民主决策结合起来,使新农村建设能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江西省赣州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初始阶段,一些农民一听说要投入资金,又认为政府在搞政绩工程,积极性不是很高。但当地政府本着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原则,不急躁冒进,不搞强迫命令,先从解决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困难入手,派出大批新农村建设指导组下到乡村免费为村庄和农户搞规划,然后选定示范点以典型引路,农民从中得到了切实的利益,他们由最初的不理解到等待观望再到积极参与,最后水到渠成。由此说明了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促进农民增收这一基本着力点,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农民,才能得到农民的拥护,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   3、建立依靠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工作机制。新农村目标要求的实现,最终还是要靠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艰苦奋斗的努力来完成。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引领农民脱贫致富方面的积极作用。从现实情况看,中央提出的建设新农村“20字”目标要求,不是几句空洞口号,而是饱含着具体实在的内容,是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于一体的渗透各方面的综合建设。无论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还是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都需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不可能是农民群众的自发行为,而直接组织领导的责任,必然是由“一线堡垒”和一线党员来承担然而近年来,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后于农村改革发展客观形势的需要,面临着年龄结构老化,整体素质不高,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较弱等诸多问题。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就是要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地党组织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任务的要求,在基层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工作制度、领导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从而有效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要打破过去以自然村建立党组织的传统做法,围绕产业发展和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建立党组织;通过组建党群共富产业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经纪人与中介组织作用;实施党员“创业富民”工程和对无职无位党员设岗定责,为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新作用创设有效载体,彻底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信息不灵不敢富、新技能不懂不会富、实力单薄不能富”的“三不”问题。被誉为“天大第一村”的华西村、“共产主义小社区”的南街村、“京郊首富”韩村河等明星村的实践充分证明,“农村发展快,全靠党员带”。这些村普遍有“三个好”:有一个好“班长”,有一个好“战斗堡垒”,有一支好党员队伍。他们的经验昭示:党员强化责任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新农村建设才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4、建立以深化改革为中心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创新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推进一场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这也是从农村当前情形出发而可以迅速推行的改革。取消农业税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也使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更加凸显。如何遏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卷土重来,避免农民负担反弹;怎样从财力上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等。这些问题都与农民的现实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围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必然要提出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在新农村建设中,国家财政也增加了对农村建设资金的扶持力度,但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却存在严重问题。从近几年来的情况不难看出,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支持三农的资金数量不断增长,但在资金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却存在着多头管理、“部门寻租”机会增大、支出结构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专家建议,在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上,应改革现行的不合理的做法,全面推行专家评审、项目指南、标准文本和资金报账、集中采购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透明运作”的示范作用。还有,要处理好增加投入与创新体制机制的关系,特别是要探索建设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融资机制、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机制等。此外,还要逐步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和加强村级民主选举,实现乡村干部队伍消肿。当然,在全面推进农村改革中,必须强调要保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这是前提。(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前进)(倪进)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南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要求,唐河县组织编制了《唐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规划期内唐河县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规划》全面分析了唐河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县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唐河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2496.84平方公里。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县域概况
    唐河县位于南阳盆地东部的豫鄂交界处。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28′---113°16′、北纬32°21′---32°55′之间。东临桐柏县、泌阳县,西接新野县、宛城区,南连湖北省枣阳市、襄阳县,北与社旗县接壤。下辖2个街道办事处、7个乡和12个镇。全县土地总面积2496.84平方公里,2005年全县总人口129.12万人,城镇人口27.98万人,城镇化率为21.67%,人均耕地0.1109公顷。
    唐河县地貌由桐柏山脉向西延伸的低山丘陵和南阳盆地东部的冲积河谷带状平原、洪积坡积缓倾斜平原构成。低山丘陵面积383.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5.37﹪;冲积河谷带状平原1312.4平方公里,占52.56﹪;洪积坡积缓倾斜平原面积800.74平方公里,占32.07﹪。全县地势东北高西南低,最高点是马振抚乡的老熊庵,海拔660米,最低点是苍台镇于湾的西刘庄,海拔72.8米。
    全县共有4个土类68个土种,以黄棕土壤分布面积最广,砂姜黑土次之。适宜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
    唐河县是典型的农业生产县和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县之一,获得“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中国农科院全国首家农业综合示范县”和“ 全国黄牛综合饲养标准化示范县”等称号。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红薯和棉花等为主,畜牧业以南阳黄牛和瘦肉型猪为主。全县乔木品种达130多种,灌木20多种,水果类有11科41属100多个品种,全县已形成了以枸桔、水果、泡桐和栀子树等为主的林果生产优势。
    唐河县矿产资源种类较多,已探明的有石油、石英、花岗石、大理石、钾长石、石灰石、云母、铜和镍等20余种。张店镇、毕店镇、古城乡、马振抚乡和王集乡等地的石油储量占河南油田总储量的三分之一。
    2005年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89亿元,国民生产总值达94.6亿元,人均收入达7254元,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40.27亿元、37.75亿元和16.56亿元,增加值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2.6%、39.9%和17.5%,二、三产业比重逐渐增加,接近“二一三”的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唐河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农业结构趋于合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工业立县战略初步确立,基础设施得到逐步完善,对外开放取得重大突破,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唐河县地理位置优越,宁西铁路、沪陕高速横贯县域东西,G312、方(城)枣(阳)公路、确(山)内(乡)公路在县城交汇,交通十分便利。
    唐河县历史悠久,山川秀丽,拥有众多深厚文化底蕴的人文景观和引人入胜的自然景观。境内有虎山水库景区、白马堰、生态观光农业游览区及发山普化寺、湖阳东大寺、泗州塔、文笔峰等古遗址。
    第二节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坚持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施了土地用途管制。对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上轮规划编制由于受到当时指导思想、环境条件、技术水平和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其编制的科学性不强,与唐河县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结合不够紧密。同时,随着唐河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制约因素逐渐显现,已不适应当前和今后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
    一、实施成效
    (一)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巩固了唐河县粮食主产区的基础地位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唐河县逐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县、乡、村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实现了耕保责任“进村入户”,连续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年全县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629.72公顷,实际补充耕地972.30公顷,多补了342.58公顷,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稳定了唐河县作为“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的基础地位。全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一直稳定在上轮规划确定的125000公顷。
    (二)加强了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保障了必要的建设用地
    上轮规划实施9年以来,唐河县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坚持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非农业建设年均占用耕地69.97公顷,保障了宁西铁路、沪陕高速、河南油田等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促进了唐河县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三)加强了建设用地内涵挖潜,推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996年唐河县城乡建设用地为27911.77公顷,人均用地为225.09平方米。2005年唐河县城乡建设用地为26779.28公顷,人均用地为207.4平方米,人均城乡建设用地减少了17.69平方米。
    (四)加大了土地生态建设力度,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年,全县加大了对大于25°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力度,林地面积由.46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15537.71公顷,增加了4479.25公顷,森林覆盖率由%提高到6.22%,增长了1.79个百分点。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同时,通过大力建设和保护生态林业,构筑林业生态屏障,加强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等措施,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好转。
    二、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由于退耕还林面积远远大于规划确定的退耕还林指标,导致耕地保有量没有完成规划下达的指标;规划确定的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量692公顷,年均46.13公顷,年年均建设占用耕地量69.97公顷,年均超出23.84公顷;规划在分解上级下达用地指标分配时基本采取了平均分配的办法,规划实施以来,建设发展的非均衡态势明显,局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
    随着唐河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上轮规划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不适应性逐渐显现出来,用地需求与上轮规划的矛盾日益突出,已不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唐河县建设小康社会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规划修编已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状况
    唐河县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0362.08公顷,未利用地面积32020.91公顷。
    (一)农用地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5.02%。其中:
    耕地:面积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39%。其中以源潭镇、桐寨铺镇、张店镇和昝岗乡面积较大,文峰办事处、滨河办事处、桐河乡和苍台镇面积较小。
    园地:面积3994.0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0%。其中以上屯镇、昝岗乡和龙潭镇分布较多。
    林地:面积15537.7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22%。其中以南部浅山丘岭区的马振抚乡、祁仪乡、湖阳镇和黑龙镇分布较多。
    其他农用地:面积24489.4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81%。其中以源潭镇、桐寨铺镇、张店镇和昝岗乡所占面积较大。
      (二)建设用地
    全县建设用地面积30362.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6%。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6779.2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73%。其中:建制镇面积3282.41公顷,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12.26%;农村居民点面积21249.52公顷,占79.35%;采矿用地面积1516.96公顷,占5.66%;独立建设用地面积730.39公顷,占2.73%。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031.3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1%。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51.4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0.22%。
    (三)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面积32020.9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82%。
    水域:面积2309.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2%。其中以郭滩镇、苍台镇等沿唐河乡镇分布较多。
    滩涂沼泽:面积11533.5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62%。其中以源潭镇、上屯镇、郭滩镇和苍台镇分布较多。
    自然保留地:面积18178.2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28%。其中以城郊乡、王集乡、黑龙镇和祁仪乡分布较多。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农用地中耕地比重较大,质量总体不高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公顷,其中:高产田面积20539.4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4.33%;中产田面积69548.17公顷,占48.54%;低产田面积53192.46公顷,占37.13%,中低产田占全县耕地的85.67%,中低产田比重较大。
    (二)农用地分布规律明显
    全县耕地约有80%以上集中于平原区,不足20%分布于山地丘陵区。林地主要分布于县域东南部的浅山丘陵区。
    (三)土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32020.91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2.82%。除河流水面和裸地不可开发外,适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是荒草地和滩涂,面积24382.99公顷。
     (四)农村居民点比重大,分布零散
    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21249.5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79.35%,分布零散。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
    2005年,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分别为12.26%和79.35%。近年来唐河县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城乡用地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城镇工矿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土地利用效率较低;二是工矿占地面积较大,布局较为分散,每公顷工矿用地产值与1996年相比虽然提高了近2倍,但与省内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唐河县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人口增加、城镇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对土地利用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供了契机。
    一、耕地保护形势较为严峻
    唐河县2005年人均耕地面积0.1109公顷,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人口规模预计将分别达到132.48万人和136.83万人,人均耕地也将分别下降到0.1031公顷和0.0929公顷。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工业化、城镇化高峰的相继逼近,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还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耕地保护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2005年,唐河县城镇化率仅为21.67%,远低于河南省同期30.7%的平均水平。为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唐河县提出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35%左右、2020年达到50%以上的目标。推进城镇化使得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规划期间唐河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需要增加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县之一,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未来可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三、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
    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唐河县行业之间、城乡之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出,亟待通过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优化各类用地布局,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的优惠政策为唐河县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了良好环境
    唐河县为河南省24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市)和粮食生产全国百强县之一,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粮食主产区域的投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五、新农村建设为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提供了契机
    国家实施中部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加大了对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和对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为唐河县争取更多的“三农”扶持资金以及能源、交通、水利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项目提供了难得机遇。规划期内,唐河县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完成40个试点村建设任务、507个村容村貌整治任务。制定村镇规划,大力推进空心村治理,为城镇建设腾出必要的发展空间。
    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两保一高”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把土地利用推向科学合理、集约高效、和谐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保障唐河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立足于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且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并重转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非农业建设优先考虑利用未利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及支柱产业发展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坚持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相结合,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和工业用地,保障唐河县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于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指导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各类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唐河。
    (五)可持续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第二节  战略任务
    一、战略定位
    唐河县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中国农科院全国首家农业综合示范县、全国秸杆养牛示范县、全国科教兴农暨可持续发展(肉牛)示范县、全国黄牛综合饲养标准化示范县、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县、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财政部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试点县、农业部农经管理先进县、水利部节水增产示范县、河南省畜牧百强县。
    唐河县城地处宁西铁路城镇发展轴,是南阳市域内的次中心城市,同时也是县域内的政治、文化中心和以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及物流业为主的经济中心。
     二、战略任务
    继续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必需用地。执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区域、城乡土地利用。
    第三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唐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指出,唐河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济增长、结构优化、社会进步、环境友好、社会安康。
    (一)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5.5%以上,2010年达到190亿元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4815元以上。到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全县生产总值达到380亿元。
    (二)社会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10元以上,年均增长12%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5495元以上,年均增长11.5%;一、二、三产业结构比调整为28:49:23;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城镇化率达到23.86%左右。到2020年全县人口达到135万,城镇化率达30.05%。
    (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到2010年,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5年累计投资400亿元,全县干线公路203.29公里,干线公路新建改建任务89.70公里,县乡公路建设377.56公里;到2020年,将构建一个由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和乡村道交织而成的交通网络,实现所有行政村和大多数自然村通油路。90%以上县道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乡道、村道达到四级以上公路标准。
    (四)可持续发展目标
    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总人口控制在135万以内,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7%,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单位生产总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到2020年,全县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5以上,重点污染排污达标率90%以上。
    (五)生态环境发展目标
    到2010年,林木覆盖率明显提高,城乡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农林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强化,农业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范围普及,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趋于良好,资源消耗型产业逐步退出,人与自然和谐的唐河初步形成。
    第四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根据《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各项指标的通知》(宛国土资〔2009〕11号)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结合唐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一、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010年、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均为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6675公顷。
    二、科学安排建设用地
    规划到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为30506.75公顷,其中:城乡用地规模为26761.2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3157.3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588.11公顷。
    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为30919.01公顷,其中:城乡用地规模为26819.2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3451.3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648.37公顷。
    三、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0年,各行业土地利用效益增加,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97.63平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161.00平方米;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建设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21249.52公顷下降到2020年的20199.52公顷。
    四、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 公顷,2020年的公顷,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5.02%、75.91%和77.2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26779.28公顷增加到2010年控制在26761.28公顷,2020年控制在26819.28公顷,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10.73%、10.72%和10.74%;交通水利用及其他用地由2005年的3582.80公顷增加到2010年增加到3925.47公顷,2020年增加到4652.80公顷,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1.21%、1.26%和1.38%;未利用土地的到适度开发,至规划期末,全县未利用土地减少6192.22公顷,未利用地比重由2005年的12.82%减少到2020年的10.34%。
    五、基本形成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20.64%增加到21.53%,2020年增加到24.68%。
    六、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现有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耕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完成补充耕地850公顷,到2020年,完成补充耕地1740公顷。
    七、进一步加大土地生态保护
    规划期间,每年治理水土流失的面积不少于4500公顷,规划期内积极营造农业生态防护林网,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全县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见表2-1。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5.02%;2010年增加到公顷,占75.91%;2020年增加到公顷,占77.27%。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农用地比重分别提高0.89%和2.25%,面积分别增加2239.78公顷和5635.29公顷。
    一、稳步增加耕地面积
    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80公顷,补充耕地2480公顷。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均为公顷,与2005年相比耕地面积净增加2000公顷。
    二、适当增加园地面积
    2005年全县园地面积3994.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2010年增加到4124.03公顷,占1.65%;2020年增加到4294.03公顷,占1.72%;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园地面积分别增加130公顷和300公顷,比重分别提高0.05%和0.12%。
    三、逐步增加林地面积
    2005年全县林地面积15537.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2%; 2010年增加到16847.71公顷,占6.75%; 2020年增加到19207.71公顷,占7.69%;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林地面积分别增加1310公顷和3670公顷,比重分别提高0.52%和1.47%。
    四、合理减少其他农用地面积
    2005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24489.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81%;2010年减少到23289.21公顷,占9.33%;2020年减少到24154.72公顷,占9.67%;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减少1200.22公顷和334.71公顷,比重分别降低0.48%和0.14%。减少的其他农用地一部分是通过土地整理转换为耕地,一部分建设占用。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30362.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6%; 2010年增加到30506.75公顷,占12.22%; 2020年增加到30919.01公顷,占12.38%;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增加144.67公顷和556.93公顷,比重分别提高0.06%和0.22%。
    一、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规划期间要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2005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5529.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1%; 2010年增加到5761.76公顷,占2.31%; 2020年增加到6619.76公顷,占2.65%;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分别增加232公顷和1090公顷,比重分别提高0.1%和0.44%。
    二、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1249.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1%;2010年减少到20999.52公顷,占8.41%;2020年减少到20199.52公顷,占8.09%;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别减少250公顷和1050公顷,比重分别降低0.10%和0.42%。
    三、合理增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保障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增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规模。2005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031.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 2010年增加到3157.36公顷,占1.26%; 2020年增加到3451.36公顷,占1.38%;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分别增加126公顷和420公顷,比重分别提高0.05%和0.17%。
    四、适当安排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2005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51.4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0.22%;2010年增加到588.1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4%;2020年增加到648.3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26%;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比重分别提高0.02%和0.04%,面积分别增加36.67公顷和96.93公顷。
    第三节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32020.9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2.82%;2010年减少到29636.67公顷,占11.87%;2020年减少到25828.69公顷,占10.34%;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全县未利用地比重分别降低0.95%和2.48%,面积分别减少2384.44公顷和6192.22公顷。
    减少的未利用地为滩涂(减少2302.11公顷)和荒草地(减少3890.11公顷),主要用于补充耕地、园地和林地。
    唐河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表3-1。
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按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唐河县区域发展战略、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避免耕地保护和未来建设发展的冲突,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得以落实,并为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第一节  合理布设生态屏障用地
    根据全县自然地理条件和各乡(镇)实际,按照“区域布局、突出重点、培育特色、注重效益”的指导思想,重点构筑“山岗栀子通道杨、沿河用材沿线果”的区域林业生产布局,以国道、省道和县乡通道为主构筑绿色通道、以东南部山区和岗丘区发展栀子和以沿河区域发展速生杨、桃李林果业,建设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体的生态安全维护屏障。
    将水源保护区、自然风景区、湿地保护区和蓄洪行洪区优先划为生态保护用地。在城镇周围适当布置生态绿化用地,农业生产区合理布置农田防护林。
    到2020年,使水土流失地区得到有效治理,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继续扩大林业用地规模,完善生态防护林体系,发展城区绿化工程,提高城乡建设用地的整体生态效益,实现农村和小城镇“生态良好”的目标。
    第二节  优化农用地布局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一)优化耕地布局
    全县耕地布局的优化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进行,巩固唐河县做为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和中国农科院全国首家农业综合示范县的地位。
    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均为公顷,比2005年均增加2000公顷。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不做大的布局调整,增加耕地以整理复垦为主,以土地开发为辅,主要集中在后备资源潜力较大、易于开发的城郊乡、桐寨铺镇、张店镇、上屯镇、昝岗乡、马振抚乡、王集乡、郭滩镇、黑龙镇、苍台镇、龙潭镇、湖阳镇和祁仪乡等12个乡(镇),净增加耕地2000公顷。
    (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唐河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特别是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数量有所增大,质量有所提高。把中心城区规划区及扩展区、重点乡(镇)及产业集聚区发展区、新农村建设规划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一定范围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
    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主要分为两部分:1、全县至规划期末增加基本农田1675公顷;2、全县调出基本农田4565.80公顷,调入基本农田4565.80公顷,调入调出面积相等。
    1、基本农田增加情况:总计增加基本农田1675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1.34%
    规划期内,唐河县新增基本农田1675公顷,具体在源潭镇的白庙冯、代店和党坡增加261.81公顷;桐寨铺镇的唐岗、李松庄增加217.24公顷;毕店镇的王西甫、杨家柳和沙河铺增加172.03公顷;昝岗乡的大树李、枣林屯、付洼、白坡、王屯和岗柳增加888.99公顷;祁仪乡朱元村增加134.93公顷。
    2、基本农田调出情况:共计调出基本农田4565.80公顷, 占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3.65%
    一是将城乡建设规划用地区、唐河县产业集聚区(包含于中心城区内)的允许建设区和建设用地扩展区(有条件建设区)所涉及的3014.79公顷基本农田调出。具体在滨河办事处、文峰办事处、城郊乡和古城乡临近中心城区部分调出2780.85公顷:其中从滨河办事处调出718.57公顷,文峰办事处调出564.94公顷,城郊乡调出1139.90公顷,古城乡调出357.44公顷;上屯镇镇区所在地的丁岗村和上屯村调出157.84公顷;郭滩镇镇区所在地郭滩村调出76.10公顷。
    二是将新农村建设规划用地所涉及的970.53公顷基本农田调出。具体在桐河乡的桐一、桐四村调出24.57公顷;张店镇宋庄村调出100公顷;郭滩镇的隧王、董庄等村调出830.92公顷;龙潭镇的段庄调出5.6公顷;少拜寺镇涧岭店调出9.44公顷。
    三是将部分工业较发达乡(镇)的独立工矿用地周边基本农田调出,为以后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具体将湖阳镇叶山村和周庵村铜镍矿生产区附近的205.87公顷基本农田调出;黑龙镇唐枣路沿线石灰窑、尹田等村的374.61公顷基本农田调出。
    3、调入情况:将高等别耕地、集中和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调入基本农田,共计调入基本农田4565.80公顷, 占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3.65%
    调入基本农田涉及城郊乡果园村、王岗村120.25公顷;桐河乡申桥、邱庄等村108.52公顷;源潭镇的齐庄、三王庄114.78公顷;桐寨铺镇的陈园、许冲等村711.93公顷;少拜寺镇的黄庄、李岗等村207.71公顷;毕店镇西古城和肖棚村199.96公顷;上屯镇井岗屯村25.25公顷;马振抚乡姚湖、姚岗村和关地村141.83公顷;王集乡牛庄村、李华村等村244.35公顷;苍台镇康庄村、丁湾村和于湾村173.28公顷;龙潭镇王谢庄村、高营村、小河陈村等村1464.92公顷;湖阳镇亢寨村、大常庄村125.74公顷;祁仪乡王油坊等村898.01公顷。
    4、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5000公顷,规划期内南阳市下达给唐河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26675公顷,比2005年保护面积高出167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高达87.19%。根据上述全县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规划期内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详见附表三。
    5、调出、调入基本农田质量分析
    根据唐河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成果,唐河县基本农田共分为5个等别,4等到8等。调出基本农田低等地包括4等、5等,面积947.36公顷,占调出基本农田面积的20.75%,主要位于古城乡、少拜寺镇、黑龙镇和湖阳镇;调出基本农田中等地包括6等、7等,面积2453.58公顷,占53.74%;调出基本农田高等地8等,面积1164.86公顷,占25.51%,主要位于郭滩、张店、上屯等灌溉条件较好沿河平原。
    调入基本农田低等地(包括4等、5等)面积1023.75公顷,占调入基本农田面积的22.42%,主要分布在祁仪乡和湖阳镇;调入基本农田中等地(包括6等、7等)面积1191.92公顷,占26.11%,增加了3.18%;调入基本农田高等地8等,面积2350.13公顷,占51.47%,主要分布在沿河平原龙潭镇、桐寨铺镇和苍台镇。
    经过基本农田优化调整,调入调出基本农田面积相等,都为4565.80公顷,其中:调入部分中、高等地占77.58%,调出部分中、高等地占79.26%,中、高等地整体比率稍微有所下降,但高等地调出25.51%,调入51.47%,调入部分高等地面积占调整面积的一半以上,总体来说,基本农田整体质量有所提高。
    调入的基本农田中大部分属于平原区的一般农田,与原有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全县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后,连片15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比例由原来的78%增加到89%,有利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管护。
    二、园地布局
    规划期间,调整改造现有园地,适当增加园地面积,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园地发展逐步由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提高上来,即完成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规划期间重点向浅山、丘陵和荒坡地发展,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以东部山区、岗丘区为重点,以栀子为主导树种,适当发展大枣、柿子等优质果品;以国道、省道、高速道路和宁西铁路为纽带,沿线发展优质桃梨、核桃、板栗等干鲜果品。
    三、林地布局
    结合唐河县林业规划,根据全县自然地理条件和各乡(镇)实际,按照“区域布局、突出重点、培育特色、注重效益”的指导思想,积极构筑“三区一带”的林业建设布局。一是西部平原高标准林网建设示范区:以西部平原乡(镇)为重点,以通道绿化和高标准农田林网为骨干,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标准整地、高标准栽植、高标准管理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带动全县实现平原绿化升级达标。二是沿河速生优质用材林基地建设区:以唐河、三夹河、泌阳河等三条河流为主线,在沿河地带高标准建立速生优质用材林基地。
    四、其他农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以市场为导向,以达到财政增收、农民收益为目标,稳步发展猪、羊、禽、兔等养殖业,大力培育黄牛生产基地。同时,结合农田整理,优化农田水利用地、农村道路及田坎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
    第三节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一、优化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
    依据唐河县“一个中心、两条轴线和四个重点”的城镇空间发展战略,构建县城、中心镇、一般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
    “一个中心”:以唐河县城为中心;“两条轴线”:沿宁西铁路、312国道、沪陕高速(信宛段),形成张店(桐寨铺)——县城——井楼(古城)——双河(毕店)的东西向经济发展轴;沿方枣路,形成包括源潭镇、县城、上屯、黑龙镇、湖阳等乡(镇)的南北向发展轴;“四个重点”:指地处“两条轴线”上桐寨铺镇、大河屯镇、黑龙镇和郭滩镇这四个重点镇。
    按照唐河县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资源分布状况、产业结构等,合理规划城镇工矿用地布局。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提升其经济辐射能力;合理增加中心镇区发展用地,扩大其影响力;其他乡(镇)用地以内涵挖潜为主,适当增加用地规模。
    二、合理发展中心城区
    唐河县城地处宁西铁路城镇发展轴,是南阳市域东部的次中心城市,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以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和物流业为主的环境友好型宜居城市。
    (一)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2005年唐河县中心城区人口15万人,中心城区用地规模1721公顷,人均城市用地114.7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7.45万人,中心城区用地规模1906.67公顷,人均城镇用地109.26平方米,净增用地185.67公顷。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25.65万人,中心城区用地规模2655.50公顷,人均城镇用地103.55平方米,期内中心城区规模净增加934.50公顷。
    到2020年,县中心城区规模四至:东到小常庄;南至文峰办事处上王岗、下王岗南部边缘;西至城郊乡罗冲东部;北至迎宾大道和G312交叉口西部。
    (二)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围绕把唐河县城作为南阳市次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按照“一河两岸三组团”的空间发展战略,确定中心城区用地空间布局。
    1、老城组团:东至牛庄行政村,南以宁西铁路为界,西至唐河,北到312国道规划线,面积 1105.74公顷。形成具有商贸特色和环境宜人的绿色居住区。
    2、铁南组团:即唐河县产业集聚区。东至小常庄村,南到刑庄村,西至唐河,北至宁西铁路,面积 900.00公顷。形成集科研、开发、加工及交易为一体的新型工业园区,城市产业基地以及城市物流配送基地。
    3、河西组团:东至唐河,南以宁西铁路为界,西至王冲村,北至桐河,面积 649.76公顷。规划构筑新的文化办公中心区,从而增强新区的聚集功能和中心带动作用,减轻旧城压力,本组团居住区建设主要为新区开发,以高档居住区为主。
    规划中心城区近期向南和向西方向发展;远景向东发展,控制向北发展。
    (三)合理划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为适应中心城区发展的不确定性,综合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城镇发展趋势判断、空间拓展模式、主要发展方向、农村居民点减少潜力等因素,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即扩展区),确定为有条件建设区。分为三片:西北片位于迎宾大道与G312交叉口北部迎宾大道两侧,面积59.45公顷;北片位于中心城区北部G312改道线以南200米以内,面积26公顷;东片位于老城区东北部四里桥和三里王之间,面积74.90公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规模160.35公顷。
    三、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
    依据现有产业基础,结合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县域内设置了1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属于唐河县中心城区铁南组团,位于唐河县城南部,北至宁西铁路,南至大张湾,西临唐河,东至三十里铺,以机械、电子为主导产业。建成区面积500公顷,发展区面积400公顷,控制区面积600公顷。
    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建成区靠内涵挖潜,盘活存量;发展区用地纳入规划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保障;控制区内的基本农田全部调出,为产业集聚区发展预留空间。
    四、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一)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人口和产业集聚到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加快城镇化进程。
    到201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23.86%,城镇人口达到31.61万人;到202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0.05%,城镇人口达到41.12万人。
    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增加232公顷,到201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761.76公顷。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增加858公顷。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6619.76公顷。
    (二)适度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力度,引导工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促进工业板块建设,充分发挥集聚效益。将产业集聚区纳入城镇用地统筹安排,除资源型、污染型等有特殊选址要求的项目外,工业用地一律在城镇集中安排,增强与其他城市的产业联动。适当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提高城镇用地比例。到2020年,全县城镇用地增加993.92公顷,城镇用地总规模4276.33公顷,占城镇工矿用地的64.60%;独立建设用地增加96.08公顷,独立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26.47公顷,占城镇工矿用地的12.48%。
    (三)加强存量用地的盘活和利用
    采取政策引导、政府投入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和调动企业积极性等措施,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等活动。规划期内减少农村居民点1050公顷。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2005年,唐河县共有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1503.08公顷,其中空闲土地10.94公顷,闲置土地9.06公顷,批而未供土地3.50公顷,低效使用土地1422.80公顷,工矿存量土地为56.78公顷。规划期内,通过加大复垦力度,提高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土地产出率等,可以重新利用的土地面积1.85公顷;积极推行节地型村镇更新改造,研究和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四)加大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力度
    继续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范围。严格落实各项供地政策,加快制定地方配套措施,推进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非政府财政投资的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科研等用地要逐步纳入招拍挂出让范围,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多种形式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五、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一)保障新农村建设用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搞好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和空间布局。重点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居民点等用地整理,鼓励迁村并点,建造多层和公寓式农民住宅,积极引导农村居民住宅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规划期内,新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自求平衡解决。
    (二)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
    坚持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社会、集体、农民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因地制宜,加强“空心村”整治,适度撤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和节约集约利用,适时适地优化空间布局。建设和完善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
    (三)逐步加大农村居民点整治力度
    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建设以村镇规划为前提,以内涵挖潜为主,大力发展小集镇或中心村、撤销城中村、搬迁偏远村、合并相邻村。规划在源潭镇的刘岗、张店镇的白秋、古城的井楼、昝岗乡的岗柳、上屯镇的长秋和丁岗、马振抚的双河、王集乡的王集村、祁仪乡的祁仪村及少拜寺的涧岭店等地建立10个小集镇或中心村,通过农村居民点整治,将区位条件差、发展潜力小的村庄进行撤并、迁移,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
    规划期内共整治居民点117个(包括10个中心村),其中:年整治居民点368.38公顷,新建居民点118.38公顷,居民点减少250公顷;年整治居民点1044.88公顷,新建农村居民点244.88公顷,居民点净减800公顷。
    六、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一)保障交通用地
    完善铁路、公路综合运输体系,提高运输效率。公路建设方面,年将重点建设S240线(唐枣路)、扩建S335线(唐泌路)及改建G312线城区段工程;年将重点建设G312线升级工程,S335线(棠西路)和S239线(鲁姚路)改建工程。另外对现有的乡级公路和农村道路进行改扩建,逐步改善农村地区的交通条件。铁路建设方面,规划期间主要是建设宁西铁路复线工程。以上交通项目用地337.31公顷。
    (二)保障水利设施用地
    水利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期内主要优先保证虎山二库、唐河河道治理、毗河(源潭段)治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南水北调”饮用水支线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同时,规划期内唐河县将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上述水利设施项目用地82.69公顷。
    (三)保障能源建设用地
    按照积极发展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稳定增加能源用地供应。项目用地216.70公顷。
    (四)保障旅游设施用地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祁仪乡虎山水库景区和“三冯二李”故里,积极为旅游业发展提供用地。规划期内总计增加96.93公顷。
    第五章  加强粮食主产区保护与建设
    第一节 稳固粮食生产的耕地基础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减少过快的趋势。规划期内唐河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90公顷以内,其中:年,控制在480公顷以内,年控制在610公顷以内。
    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提高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减少建设对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占用。
    二、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
    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农业结构调整要因地制宜,尽量选择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要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三、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和复耕力度
    积极开展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降低自然灾害对耕地的危害程度,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加强耕地灾毁情况的监测,对灾毁耕地及时复耕。
    四、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其中年补充耕地850公顷,年补充耕地890公顷。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第二节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在严守耕地数量的同时,把提高耕地质量作为根本性措施来抓,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土壤肥力,优化农田环境,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在内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耕地数量;完善配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抗旱排涝调控能力,切实增强对粮食稳定增长的保障作用;加强山区丘陵生态林和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工程,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和水土流失。搞好耕地质量建设,努力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有机肥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平衡施肥技术、土壤改良技术、节水农业技术,实现土肥水资源的高效调控与综合利用。
    第三节 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
    以建设全国优质粮食生产基地为目标,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实施优质农产品产业工程,大力发展优质小麦、棉花、烟叶和油料等高效农业,巩固农业生产的基础地位。全面调整和优化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农业生产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逐步形成优质专用小麦、专用玉米、棉花、“双低”油菜、栀子、小辣椒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带。
    根据唐河县各乡(镇)粮食生产现状及发展前景和相关规划安排,按照目前粮食生产水平,在平原区建立10个连片种植万亩以上、棉花单产100公斤以上的优势区域,提高单产和品质,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全县棉花种植面积稳定在40万亩左右,总产量2800万公斤。在稳定芝麻、油菜的种植面积的同时,大力发展花生种植面积,保持油料总种植面积30万亩,产量达到1亿公斤。其中在桐河、桐寨铺、张店、上屯、湖阳等平原乡(镇)建立21.5万亩优质花生基地;在少拜寺、王集、大河屯等乡(镇)建立5.5万亩芝麻基地;在源潭、祁仪、苍台、黑龙镇等乡(镇)建立3.0万亩“双低”油菜基地。按照国家级优质烟叶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标准,以东部岗丘区乡(镇)为主建立5万亩生产基地,产量达到5500万公斤。调整蔬菜种植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全面推进无公害蔬菜生产。在城镇近郊和集中产区建立10万亩常年蔬菜基地,总产量达到2亿公斤;以源潭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乡(镇),逐步建立30万亩小辣椒生产基地,产量达到6000万公斤。
    第六章  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为了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好全县现有耕地,协调好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将全县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等六个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并提出相应的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域包括期末面积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9.41%,其中基本农田面积公顷,为上级规划下达的保护目标面积。该区是满足全县人民物质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农副产品的基本生产基地。除一般农地区、城镇、居民点、独立工矿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田间沟渠、生产道路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和农田之间其他零星土地一并划入基本农田护区。
    二、管制规则
    (一)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三)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四)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配套设施的零星用地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除外;
     (五)根据规划安排,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的耕地面积但不突破预留规模的独立建设项目,以及在规划布局范围内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一、范围
    一般农地区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除已列入基本农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城镇村、独立建设等土地用途区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划入一般农地区。该区面积26860.3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76%。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四)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
    一、范围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其中已划入其它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如生态退耕土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星、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林地;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它零星土地。规划期末,林业用地区土地总面积21320.5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54%。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五)禁止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第四节&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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