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朋友的婚礼【同性】是不是烦我

同性恋是不是疾病?为什么?
本题已收录知乎圆桌「」,地址:欢迎关注!首先,我知道这个问题非常不符合政治正确,我本人没有任何歧视同性恋的倾向。提出这个问题纯粹是处于逻辑上的疑问。在网上大概搜索了一下,中英文的资料都看了看,大部分都只是强调「科学家们认为同性恋并非精神疾病」,以及「某国家于某年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的名单中删除」,但是对于其「不是疾病」的原理有些语焉不详。在这个知乎问答中(),有知友的答案说明了「同性恋符合生物学规律,能使自己种群的基因得到延续」,但「符合生物学规律」和「不是疾病」并不能划等号,「疾病」本身也是符合生物学规律的。所以希望大家在回答的时候不要引用这个知乎问答。另外还有一些比较零散的「同性恋不是疾病」的观点,我先列举并说一下我的看法:1、同性恋是天生的,是基因决定的,所以不是疾病。举个例子,唐氏综合症也是天生的,是染色体异常导致的,是疾病。2、同性恋是不可逆转(治疗)的,所以不是疾病。治不好的疾病也算疾病。3、同性恋对人体没有造成伤害,所以不是疾病。我认为,除了同性恋给人带来的精神和社会压力之外,最起码还影响了个体的繁殖能力,所以应该也算是对人体造成了伤害。4、繁殖并不是必须的,所以影响繁殖能力不一定算是疾病。但是不孕不育只影响繁殖能力,也算是疾病啊。只影响到了「非生存必需的能力」,并不能做为「不是疾病」的理由。最后,还是要声明一下:我并不是在努力试图证明「同性恋是疾病」,只是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想法,总觉得「同性恋不是疾病」的逻辑有点儿问题。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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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个回答
题主已经说的很明确了,这个问题的住址在于定义上的厘清,而非道德和社会的争辩。所以我们权当这是一个形而上的逻辑思辩就对了。首先我们来看看医学上的疾病定义:疾病是生物在一定原因的损害性作用下,因自稳调节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多数疾病,机体对病因所引起的损害发生一系列抗损害反应;自稳调节的紊乱,损害和抗损害反应,表现为疾病过程中各种复杂的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异常变化,而这些变化又可使机体各器官系统之间以及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发生障碍,从而引起各种症状、体征和行为异常,特别是对环境适应能力和体力减弱甚至丧失。医学上的疾病定义比较狭隘,重点在于几点:病因——自稳调节紊乱——器官系统机体协调障碍——最终导致症状(环境适应能力连锁和体力减弱等)。由此看来,同性恋很难定以为疾病,因为缺乏病理上的异常改变。但是宽泛来看,例如精神疾病,也可能由于精神上的压力导致继发的生理应激和损害,最终导致人的环境适应能力降低。同性恋同理,外界环境的压力也可能会使同性恋患者产生生理应激,引发病理改变。这样看来同性恋似乎也能算做疾病?其实不是,因为这里的病因并非同性恋,而是同性恋者收到的外界环境压力才对。从哲学上来看,传统上“疾病”一词的是以“少数人”作为定义方式,即“大多数人”的生理与精神状态定义为“正常”,而“少数人”的特别状态则称作“异常”或是“疾病”。这样来看同性恋的确可以称为疾病。但这种定义本来就只是一种传统共识而已,从来没有获得所有人的认可,本身在逻辑上也有很多漏洞。现在更是广受诟病,因此也没有什么指导意义。总的来说,同性恋不是疾病,对人类繁殖行为的影响不能作为疾病的依据。因为能做不想做和不能做是两回事。疾病,就一定要有病理性的改变。
更新:1. 日发现本题修改为“同性恋为什么是疾病”(貌似又改了),我谴责修改这无理,因为如此修改,导向性明显,不是一个好问题,切切实实让本身值得探讨的问题变成了撕逼大战!2. 我本身愿意以公平讨论、互相尊重的原则对待所有评论的人,但是一些人秀下限似乎秀过了头,所以再三考虑下,删除了这些评论——原因到不只是这些评论恶意满满、智商不足(我很高兴有个被删的还承认了自己智商不足,这个态度就对了嘛!),而是我感觉我和他们探讨容易把自己看问题的高度降到市井无赖水平,因此删了也让我好好思考另一些同学提出来的好问题。3. 这些好问题非常有意思,值得好好回应,恰好我最近看了一本,其中很多东西切合本题,值得和大家分享,同时本题原题中有“同性恋基因是不是一种缺陷基因”的第二问,所以我将以书评的形式来和大家探讨一下,有兴趣的同学请移步本人专栏。由于工作繁忙且身有小恙,请稍安勿躁,一周内给到大家书评。谢谢!———————————————————————————————————————————谢谢 邀请,我愿意尝试从学术角度提供一些意见。答案分派严重,个人观点多于客观阐述,讽刺多于说理。考虑到此问题已沦落为“立场”问题,文中已删去一些敏感话题。本人首先阐明自己的立场,并为此负责:本人不反对“同性恋群体的自我身份认同和社会标签”、不认为“它是一种疾病”,所以”根本谈不上治疗“、”本问题没有成立的逻辑“。关于同性恋为什么不是病,WHO(和一些医学会)首先旨在阐明一个问题:所谓的”疗法“应当是建立在”疾病“基础之上的,若非”病“、何来疗法?(参见下文"Cures" for an Illness that Does Not Exist)所以WHO在类似于position statement中是这么说的:同性恋…是人类正常的性取向之一…目前尚没有足够的科学研究证实改变性倾向的治疗(对其)有效()——其潜台词不言而喻——因为不是病,所以没疗法。请评论诸位小手动一动,参阅外部链接,此处歧义,乃本人表述不当所致,请海涵。但是,实际上有一些研究似乎表明“改变性倾向”是可以成功的(),但是这些研究受到了很多批评,因为它们无法去除社会压力对研究参与者的影响。对此温伯格在自己的著作中引入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homophobia(),不仅包括异性恋对同性恋的homophobia,也包括了同性恋自己的homophobia,其中对后者的论述堪称精彩。当然需要说明的是,homophobia是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词汇,医学上对其持保留态度。对于上述内容有兴趣并愿意探讨的同学,请移步一篇无法躲开回顾性研究:Efforts To Modify Sexual Orientation: A Review Of Outcome
Literature And Ethical Issues ()。可供参阅。实际上,70年代早期,美国精神病标准(DSM-III-R)中删除“同性恋”也不是很多人以为的顺风顺水的事情。同性恋真正从上述标准中去除需要等到80年代后期,此时才真正去除了尾巴ego-Dystonic Homosexual(),之后社会认知上依然吵闹不休(几次民调显示,关于此的正反方比例基本持平,支持非病方略高——此处未找到参考资料,故仅供了解),美国精神病医学会不得不在1998年/2000年再次申明”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原文如下:The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opposes any psychiatric treatment, such as “reparative” or “conversion” therapy, which is based upon the assumption that homosexuality per se is a mental disorder, or based upon a prior assumption that the patient should change his/ her homosexual orientation.()本篇回答以此作结。————————————————回应疑问的分割线———————————————————一:感谢关于”因为没有足够有效的疗法就不是病“的质疑。对此,我的解释在评论中已说明,现补充文件:"Cures" for an Illness that Does Not Exist()。本文由WHO下属机构泛美洲卫生组织(PAHO)发布,主旨如下:1.同性恋不是疾病,不是变态,是人类正常的性取向之一;2.改变个人性倾向的方法,没有科学证据支持其效果,且安全性堪忧;3.视同性恋为“偏差”或“选择”并透过“意志”或“治疗”去改变的理论是荒谬的。二:关于题主的质疑,也即关于“为什么删除”。直接回答是:因为前提不存在,所以根本不能构成“为什么”,此提问实际上没有存在的逻辑。请仔细想一想这个问题:异性恋为什么不是一种病?这个问题同样不成立,理由同上:因为前提不存在,或者说答案就是问题本身。以上,请排除个人价值判断,以逻辑、说理的角度来回答问题。没有看懂答案或者以为本答案与标题无关的同学,亦或者仍愿意“为什么”到底的同学,我中肯地建议好好学习逻辑学。三:关于“疾病”的定义。“疾病”至少有两层含义。医学的和哲学的。医学上:百度百科的定义很不严谨,有一些控制可钻(从哲学层面上钻),它说疾病就是在“一定病因作用下自稳调节紊乱而发生地异常生命活动过程,并引发一系列代谢、功能、结构的变化,表现为症状、体征和行为的异常 ”();相应的,wiki就好很多,“疾病是生物在一定原因的损害性作用下,因自稳调节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哲学上:假如以大多数人的生理与精神状态定义为“正常”,那么少数人的特别状态就又可能构成“疾病”。联系医学定义,这里就会产生陷阱,很容易让人产生以下推论:如果是疾病,那么一定是异常的;同性恋是异常的;因此同性恋是疾病。但是,这里存在着形式逻辑谬误(绝非夸张,很多人完全逻辑混乱),是对直言三段论的曲解,好像叫做肯定后件谬误。回到本题,为什么说同性恋不是“疾病”,需要从疾病的定义说起(以下源自《韦伯辞典》):disease:any condition that impairs normal functionillness & sickness:generally used as synonyms for diseasedisorder:a functional abnormality or disturbancemorbidity:a diseased state, disability, or poor health due to any cause可以看出,所有关于“疾病”的解释,其中都说到了function impaired,事实上同性恋者没有任何function impaired。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对本题的回应吧。四:为什么恋物癖是疾病,同性恋不是?两者不同,不能说因为“恋”的对象不是异性就是疾病,此中逻辑错误请参见“二”。医学上的恋物癖(请区别“恋物”)是一种病理状态,诊断要素一定是“(患者)必须通过无生命物品或把异性非性感部分作为对象才能引起性兴奋,或碰见上述对象必然引起性兴奋”。五:本人反对楼主的自问自答,并不理解同时赞同本答案和楼主答案的行为。若仔细阅读,应该了解,我所引用权威材料——包括本人的个人观点——旨在从逻辑上表明“同性恋根本不是病,治疗没有必要性,所以‘为什么’这样一个疑问没有存在的价值”,所谓的正面回答多是个人价值判断,不足以说明问题。同时个人申明,楼主问题说明中的“同性恋是不可逆转(治疗)的,所以不是疾病“不是本答案的逻辑结构(若因本人先前表述不当,请海涵),为楼主错误地认识本答案表示遗憾。六:与评论中@郭飞 的几处商榷:1.3种性取向不妥,其实尚有non-。一般认为(基于WHO的立场申明),性取向是正常的。2.关于生殖行为,我并未讨论,但是个人认为更多生殖行为更多是基于文化/宗教上的考量,而非医学视角。3.不存在“疾病观”这种术语,原因是医疗作为一种高度专门的学科,它是有“阶级”属性的(我找不到更好的词语),所谓“疾病”一定是基于专业人士的定义的,一般我们以最权威组织作为标杆(WHO和一些学会);其他的,应视为文化或者宗教的某种价值判断。4.若基于疾病观念的“阶级”属性,那么所有非医学上的论证都缺乏可信度(更不论以自己的价值判断作为论证基础了),除非从根本上重新定义“医学”。5.性取向不是一种渐变取值,虽然有研究就此进行过研究(改变性倾向研究),但是在研究设计上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参见正文)。自90年代开始,欧美已经终止了对此类研究的政府拨款(参见WHO和APA的立场声明)。6.恋物癖的着重点在于“只有物和非性感部位才能唤起性兴奋”,而非特定对象的问题。比如某男见美女不举,但是见到bra必举,这是一种病理状态,而非倾向问题。
同性戀是否疾病,更多的是一個社會問題,或者說政治問題,而不是科學問題。假如有個人,基因變異,有六根手指,但是每根手指都能正常使用,而且他這個六手指是可以遺傳的,這算不算病?按照目前的眼光,無疑他這六根手指會被視為畸形,是病。但人家又怎麼了呢?六根手指,用起來有時還比五根手指方便呢!假如六根手指通過遺傳,逐漸擴大種群,占了人類相當的比例,那麼六指人會逐漸向社會施加壓力,終將有一天,六根手指不再被視為疾病。同性戀,也是一樣的道理。人多了,勢力大了,他們就能向社會施加壓力,使社會不再將他們視為病態,消除歧視。社會為什麼會接受“同性戀不是病”這個觀念?道理有很多:1. 同性戀者其他方面正常,和正常人一樣能夠為社會出力。2. 他們的性取向,是遺傳決定的,普通人並不會因為接觸了同性戀者而喪失生育能力。也就是說,同性戀者只是影響自己的生育,不危害他人。反而是如果將他們視為病態,他們反而會隱藏自己,和普通人結婚,那才是對社會的危害。3. 同性戀無法治療,把它定義為病,就得治療,浪費人力物力。4. 把同性戀定義為病,會使他們仇視社會,對社會有害,不如宣佈他們沒病,讓他們造福社會。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提供几个视角。一、关于为什么有“疾病”人类最开始诞生的时候,产生疾病的观念,我认为是乃是出于解除自己和他人肉体或者精神痛苦的渴望。这应当是我们有疾病这个观念,并开始发展医学的初衷。所以在探讨一切疾病之前,我认为应当问问我们在探讨疾病之时是否不忘初衷:我们真的是在帮助别人解决他们的痛苦么?二、关于为什么有“同性恋”这个部分涉及到一个我一贯的观点:进化的力量决定一切。它既从远古走来,为我们留下了很多“遗产”,例如密集恐惧症,幽闭恐惧症等心里应激反应,也为我们留下了无穷的变化可能。基因总是在不断突变,产生的适应环境的个体,我们称之为“天赋异禀”,不适应环境的,则是“天生残疾”。就我所知,历史上同性恋的比例一直比较稳定。不论是文化风俗如何变化,总有一部分人产生这样的倾向。其根本原因,在于基因和进化是“保守”的,它不会轻易认同任何适应环境的“解决方案”。异性恋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今日看来特殊的小众的甚至被一些人认为病态的同性恋者,可能是环境急剧变化之后唯一的幸存者。进化啥都不管,它就是会尽可能多的留下“可能”。统治地球两亿年的恐龙,就是太过适应当时的环境,放弃了太多的可能,和在当时环境下的“畸形”,在环境巨变之后消失。而进化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于此类似,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类当中总有一些成员更为残暴嗜血,充满了攻击性。而我现在的答案就是:文明也不是进化的唯一选择,这些都是进化的后手,在特定的条件下,更激烈残酷的环境下,他们可能会成为人类最后的血脉。三、关于这个问题本身及其他我常怕自己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太轻忽随意,每当我不小心提到同性恋和我们正常人的时候,我都会立刻纠正为我们异性恋。我决不愿轻易的用不正常甚至有病来断定有这样倾向的人群。因为我并不真正了解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痛苦压抑无奈,承受的社会的压力和误解。我觉得在这样慵懒的午后我们这群异性恋轻松的谈论着同性恋有没有病,即便说不上错,也总缺乏了些对生命、自由意志和人类选择尊严的尊重吧?
关于同性恋是不是疾病的问题,北美和欧洲的主流观点是这并不是一种疾病,也无需接受治疗。这样的一个观点也是为医学界所支持的。具体的栗子就是,1973年,美国心理学协会和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从疾病分类系统中去除。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将同性恋从疾病名册中去除,认为同性性倾向乃人类性倾向的其中一种正常类别,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或不正常,且无需接受任何形式的治疗。2001年,在“中华精神科学会”推出的第三版“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CCMD-3),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这意味着中华医学会不再将同性恋看作疾病, 同性恋在中国大陆实现了“非病化”。当然也不可否认在某些囧国家,同性恋依然被看做是一种疾病(更严重的是有些国家同性恋如果被发现是要判处死刑的)。而且即使在一些已经有非病化界定的国家,同性恋治疗也依然存在。我并非医药行业从业者,用医学视角来回答这个问题显然没有说服力,不过从文化和性别视角倒是可以说两句的。另外我并不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疾病。从性别角度来说的话,就绕不开“差异 (difference)”这个欧陆女性主义非常喜欢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差异(与主流文化、惯常认知、约定俗成、范式等不同或者相悖)通常被认为是不完美、异常、病态或是差距,差异也可能引起恐惧、憎恶等负面情绪。这种对差异的负面认知也是许多女性主义学者和哲学家努力在改变的一种认知。还是先举两个栗子好了。我这一代的女孩子小时候可能经常会听老师家长这么说,女孩子发育之后/初中之后学习成绩就不如男生了。原因无非是女孩子第二性征出现了来大姨妈了,要美了,心思不在学习上了之类的。这种说法,归根到底就是认为女生和男生生理和心理特征不同,所以女孩子不如男孩子。虽然这并没有直接说女孩子不如男孩子,但依然是个典型的基于差别的歧视。在父权社会中,男性是社会的比较标准,而女孩子和这个标准相较是有不同的,而这种不同在许多情况下被理解成了女孩子不如男孩子。相似的说法还有女孩子不适合学理科、瘦(白)才会美等等。如果熟悉殖民史和后殖民理论的话,另外一个典型的基于差异的歧视的栗子就是hottentot venus。hottentot指的是南非的一个民族,叫做科伊桑人。这个民族因为基因特性,女性臀部容易堆积脂肪。欧洲殖民者曾把这个民族的女性带回欧洲,作为异类进行躶体展示。在当时,这种正常的基因特征是被视为变态的,而且和种族歧视密不可分。直到本世纪,在法国博物馆展出的科伊桑女性才被送回南非安葬。在这个例子里,白种人被作为比较的标准。科伊桑女性因为臀部脂肪多,所以被视为可供围观的异类,受到非人待遇。 从维基百科盗张图来~~就是这样的~~ 从维基百科盗张图来~~就是这样的~~长久以来,对差异的这种认知,造成了许多歧视。比如上面说到的女性、非白种人,也包括性少数、残障人士、老年人、自闭症等等。同性性取向本身并不会造成身体上的不适,也不会影响正常生活,但是因为和大多数人的性取向不同而被视为一种疾病,这种界定本身就是一种歧视。同性恋非病化,从这个层面来说,也就是对不同和差异的一个重新认知。性取向的差异并不是病或是变态,而在性取向方面,异性恋也并非是唯一正确的标杆。再从文化角度来说。相信很多小伙伴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都是科学是客观的,定义、公式、结论、定理这些,都是基于现实存在的现象的观察,或者通过精密计算推导的来的。科学的客观严谨很少受到质疑。但一些学者认为一个科学的体系往往是有容错度的,虽然一般情况下,不能被现有理论所解释的现象被忽略不计了。但当某些非常规现场再也绕不开的时候,就会有新的理论出现。科学也随之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文化/社会构建也会不可避免地参与到科学中来。换句话说,科学和文化并非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个体系,因为科学家也是人,也会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有时甚至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偏见。一些被视为科学的观点以及受到学界广泛认可的理论,也会带有主观的阐释。于是,科学会有对定义推倒重来,重新建立认知体系的过程。在医学中,同性恋并非是唯一一个去病化的案例。十八十九世纪欧洲非常普遍的女性歇斯底里症,现在根本不被看成一种科学诊断。而在当时,这种疾病的症状包括胸闷气短、抽经、烦躁、性欲旺盛、晕厥、下腹坠胀、没有性欲和食欲等等(有些是不是很像大姨妈要来了~),而且有各种治疗手段,比如电击,子宫切除(英文单词叫做hysterectomy, 看词根和歇斯底hysteria里有扯不清的关系有没有!知友这里说得更加具体,二者都来自于希腊文的『?στ?ρα / hustéra / 子宫』,这是因为歇斯底里长期被认为是子宫疾病导致的。),据说还包括自慰棒(其实相比其他这就不算那么糟糕啦~),有时“患有”歇斯底里的女性还会被关起来,送进精神病院等等(阁楼上的疯女人听说过么~)。不管是从诊断还是治疗方法,女性歇斯底里和同性恋治疗怎么都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女性歇斯底里在此时看来就是对女性的一种压迫,已经被很多女性主义者批得体无完肤了。举这个例子也就是想说明,疾病的定义也可以是一种社会构建。这种构建可能是因为认知局限,但在很大程度上也关系到谁有权来定义。十八十九世纪,能够定义疾病的大多是白人男性,女性处于被定义的地位。同理,在同性恋是疾病这个例子中,同性恋也处于被定义的地位。就这样简单说下~不过也已经是个长答案了。医学上的争论不打算介入也无法介入。但需要指出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同性恋者可能因为宗教的、文化的、社会的或家庭的原因而感到苦恼,难以悦纳自己的性倾向,乃至自暴自弃并导致自杀、自虐或抑郁症等严重心理问题。这些并不是因为同性性倾向本身造成的,而是社会的不宽容和歧视。即使需要接受心理干预, 这种治疗也应该只关注性倾向身份认同本身,而非试图“纠正”或“扭转” 性倾向。最后,关于我回答的两个角度,性别角度想要了解更多的话可以去看看法国女哲学家Luce Irigary的书,文化角度可以去看看Thomas Kuhn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更多关于同性恋的内容,也可以去看一下我所工作的网站~,以及,或者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 lovematterschina 。虽然本人并非LGBT,但这也算是利益相关呢。
针对夏商周()的答案()写一篇反驳再见,知乎。不歧视同性恋,但也请不要让同性恋剥夺别人对同性恋产生厌恶的权利。“对同性恋产生厌恶的权利”。你有权利想任何事情,有权利意淫出自己所有的个人情感,有权利幻想和任何人发生关系,这都是你的权利。这些都只是你的私事,你的幻想。但是,“厌恶他人”只是你的私事与幻想吗?当厌恶仅仅局限于你的脑内的时候的确只是一种个人情感,但是当你公开表达出对他人的厌恶表达出来的时候性质显然不同。厌恶他人并公开表达的人当着他人的面对他们表示不满,差别对待他人,谩骂诋毁他人。这也是他们的权利吗?如果你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如果你坚信言论自由就是可以随意表达(即使是标榜言论自由的美国依旧不可以随意表达譬如对于黑人的侮辱性言论),大可从道德教养与个人修养层面想想这个问题。况且没有人“剥夺”过你表达厌恶的“权利”。你若认为你有表达厌恶的“权利”,那么别人也有反驳你的权利。而反驳≠剥夺。所以①你有对同性恋产生厌恶的权利②当你公开表达你无缘无故的厌恶之时只会显得你素质低下、缺乏教养,当然你不在意这些的话当我没说③没有人剥夺过你所谓表达厌恶的权利,因为别人有反驳的权利。只是想知道为什么最近诸多类似同性恋的群体的群体嚷嚷声越来越大,越来越矫情。因为中国的同性恋平权运动刚刚起步,而媒体最擅长捕风捉影,所以同性恋的新闻呈现出增多的趋势,这是争取权利,不是你所谓的“嚷嚷声”。如果对于此类新闻反感,你完全可以略过,如果非要上前漫骂只会显得素质低下。就如黑TFBoys与Exo的人在任何微博底下评论他们傻逼一样,是极度幼稚与扭曲的行为。“狗奴”是不是一种疾病?“圣母”呢?那“刻奇”呢?不存在任何一群人是“狗奴”“圣母”“刻奇”,这些都只是作为旁观者给别人扣的帽子。往往扣帽子的人只是由于觉得自己所见所闻某些片面的行为或者言语比较极端,便讲别人定性为“狗奴”这类具有侮辱性的词语。准确的说,这样的帽子都只是绝大多数人经历的某个短暂的状态,对某种东西的喜爱过度从而发表了较为激进的言论,从而被扣上“果蛆”“诺狗”“圣母”等帽子是绝大部分网民经历过的状态(刻奇更不用说)。这些东西和同性恋有本质的差别,荒谬的类比只让我看到想对同性恋群体进行语言上的侮辱的急迫感。只要别烦我,根本不管你们。歧视的不是同性恋狗奴和圣母,而是因为自己是同性恋狗奴和圣母而要去强奸他人意志的那些人。强奸意志?强奸意志就是强迫他人接受你不愿意接受的想法,那么,同性恋群体是否有强迫您接受他们的想法吗?如你所说“只要别烦我,根本不管你们”,新闻、知乎、微博,这些信息流都是可以略过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看到大可忽略掉,因为这些并非别人刻意针对你一人的“烦你”。并且没有任何人的意志可以被轻易地“强奸”。关我鸟事?但是如果同性恋为了游行把我上班的路封死了,我下车就骂人,不是因为你是同性恋骂你,是因为你影响我生活了。不管是不是同性恋,只要你不是过五分钟就绑着炸药来炸我小区的绿绿,我都会教育你什么叫别影响他人生活。绿绿,算了,我怕死。同性恋游行堵住路—我下车骂他们是因为你堵住我的路而不是因为你是同性恋,完美的逻辑,彰显出三观之正。然而对于同性恋与穆斯林的厌恶溢于言表,包括“我怕死”“绿绿”“炸校区”这些嘲讽意味的词汇。在叙述自己“公正”的立场的时候一旦带了情绪任何人都能看出来,这个时候的公正的外衣只是为了掩饰内里自私暴动的情绪而已。所谓的公正只是借来羞辱他人的手段而已。就如前几天回答过关于中山大学女学生毕业典礼出柜的问题一样,大把的人提出“毕业典礼不适合做任何过激的事”,这个观点我是同意的,然而他们对于这个观点的展开却使得原观点变了味,以至于出现“毕业典礼不适合做过激的事情--毕业典礼不适合出柜--出柜是错误的是刷存在感是高调是吸引眼球--同性恋越来越猖狂越来越高调了”这样的推导逻辑。“公报私仇”便是如此。并且,中国有同性恋游行吗?那位答主说不要把同性恋和穆斯林混为一谈,看看是谁先混为一谈的?反对歧视只不过是反对通过这些标签Judge别人与之无关的能力的这种思维方式。但也请同性恋们不要忘了,谁都有权利不喜欢甚至厌恶一些东西。追求的是同等的话语权,但是我越来越感觉同性恋们最近的这一波更像是农民起义。或者说,一群人刻奇了。前面已经叙述过,谁都有权利不喜欢甚至厌恶一切东西,但是一旦你将这些东西公开或者当面表达出来,便不是你的权利了。你有权利厌恶老人,但是你没有当着一个与你毫不相干对你毫无影响的老人的面对他表示厌恶的权利,这不是违法,这是"不尊重"”不道德“,缺乏人之为人的基本修养。至于后面“一群人的刻奇”这样的话,只是为了显示自己“众人皆醉我独醒”罢了,关于刻奇的定义:含义自我感动及感伤;难以拒绝的自我感动和感伤;与别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动与感伤;因为意识到与别人一道,感伤变得越发加倍;滔滔不绝的汹涌感伤最终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体验感伤也就是体验崇高;这种崇高是虚假的,附加含义大过实际含义;当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谁要是不加入这个感伤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测。这是最主要的,刻奇是一种自我愚弄。然而,同性恋运动并非自我感动与感伤,同性恋运动关系着运动中每个人的权益,加入的人并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感染而产生了自我感动,而是为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事情做出自己的努力,这种努力并不是虚假的,并不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更不是自我与弄。对于这种自己不了解含义的词汇任用以显得自己的“高端”与“清醒”,没想到只是弄巧成拙。最后,请不要用“我不歧视同性恋”这样的话来表示自己的公允,然后说一堆饱含了深深歧视的话语。最后,希望大家明白,如果你觉得有人生来低人一等,有人生来高贵,人类生来不平等。那么,当有一天有不平等的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的时候,有一天你被歧视的时候,千万不要抱怨,因为按照你的逻辑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一切你都应该默默接受不做反抗。深夜码字,语言来不及组织,明天重新整理一下。晚安。
疾病应该是对人类健康有害的,同性恋不会对自己或他人产生身体健康的影响,所以不能算疾病。所有对其反感的反应我想都只是因为对新事物的不适应。
题主的最后一条质疑混淆了两个概念,作为社会行为的繁衍和作为自然行为的繁殖(题主统一称为繁殖)。动物也存在同性恋的行为,但是没有人会拿“影响繁衍”这种理由去指责它们,因为动物和人类有一个最最关键的不同,就是人类的性行为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作为社会属性,它承担着延续文明的责任,作为自然属性,它承担着延续物种的使命。所有物种的同性恋行为目前为止不能证明是自然行为还是社会行为,但是人类对于因同性恋行为而导致的“影响繁衍”的责难,基本上是出于社会责任的考虑,也就是说以“因同性恋行为而导致影响生育”为理由影响繁殖是一种社会性定义,而题主说的以“不孕不育导致影响生育”为理由影响繁殖却是一种自然性定义(这个没有疑问吧),所以,并不能用不孕不育影响生育并且是疾病,所以同性恋影响生育也是疾病这种逻辑来反驳“同性恋不是疾病”。
手机简单回答一下。之前上王建平老师的变态心理学课程,受益匪浅。对于判断一种行为或心理倾向是否属于精神疾病,王老师认为以下两个标准非常重要:1、个体本身是否对自身的这种倾向感到主观上的痛苦;2、个体的社会功能是否因为这种倾向而受到影响。比如焦虑障碍中的强迫症患者,往往由于自身的不必要的强迫倾向而非常痛苦,难以自拔,这种强迫倾向也往往由于难以自控而使患者消耗过多时间,患者的心理资源也被过多消耗,其社会功能会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而同性恋倾向并不会给自我概念建构良好的个体造成非常严重的主观痛苦,更不会影响他们的社会功能。他们可以很好的生活。从这个角度,同性恋倾向不应该被化作精神疾病。然而,有些个体可能对自身的性倾向抱有非常持久、强烈的焦虑情绪,这些个体是需要心理医生的帮助的。
第一次破百赞,让我不得不再次审视自己的回答了(在下面会我心平气和的表达自己对同性恋的看法,不过之前先听听我的咆哮…括弧笑)宣泄内心愤怒后请看我之后的看法…括弧笑--------------------咆哮分割线----------------------好吧我的戾气的确有点重只是看完这么多这么多的回答很不爽感觉像是站在被告席,听着原告和被告律师的最后陈述,忐忑得期望他们的决定我们才是当事人啊喂!我们恋爱你们激动什么我要开启地图炮!不管你是不是支持同性恋我准备去楼下日!狗!问我为什么?首先:我声明是同!性!恋!纯的!除了性取向,我生活方式,性格,行为,社交,完全没有因为我是一个同性恋而产生改变而且!看了很多争论同性恋是否合理的问题!我特么忍不住就想问!黑人运动主导人是黑人,女权运动主导人是女人怎么到了同性恋运动变成了一群异性恋直男直女的撕逼“你!们!一!群!异!性!恋!凭!什!么!想!决!定!同!性!恋!是!否!正!常?”我们给你们的生活带来了什么不便么?还是说你们被“某些少数”的被媒体热炒的事件(比如一百块)而恶心到?说到新闻,这尼玛都是无良记者博取眼球炒作出来的,根本没这么多GAY想去公开自己以及一些“直男癌”认为“我边上有gay他会强奸我”的病态思维!拜托!你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女人就强奸?我们和正常人一样!只追求优秀的,适合自己的人!你们最介意不就是恶心两个男的Kiss和XXOO么…wait……你都不会关注你父母的性生活…为什么你脑子里会有这个…难道…要和我们一起游行么?(括弧笑)你们异性恋当众秀恩爱都会让人感觉难受,更别说我们会公开秀恋情你们知道我为了装直男得去和朋友说:GAY真恶心,让我打死他们。那种必须隐藏自己的心情?为什么你们激烈的撕逼我们是否正常该不该公开恋情?为什么?是因为我们在你们眼中是异类?而你们是正常人?你们在同情我们?还是在恶心我们?可是,我们大多数同性恋从来都没有想要去干扰你们,去公开自己,我们没你们这么没事干,只想像一般的异性恋一样能够拥有一段有爱的生活。反对我们的说实话,我们没打算去屌你支持我们的,我想说,谢谢,但是仅此而已,别来打扰我们我们不需要支持只是需要正常的生活而已----------------------华丽分割线---------------------下面更新的是我心平气和的(也许吧)观点没错,身为同性恋的我也必须承认,同性恋圈子在社会上的确产生了非常多的问题最主要的让人感觉恶心的(我也是)同性恋滥交问题以及最让人诟病的深柜GAY的同夫同妻问题没错,这问题都是实实在在无法忽略的问题,也是反对党反对与批判同性恋最有力的证据我再次承认,这些问题的确非常的严重但是,批判反对辱骂归类为罪人病人绝对不会有任何作用相信我,大多数同性恋都十分想出柜,但是这个社会给了一个出柜的环境么?国外有一次同性恋游行,出现了恶徒故意伤人,但国内评论确实一堆辱骂和讥讽你们能想象这种环境出柜后,同性恋者会受到多少伤害?所以,对于深柜的同性恋,责任真的可以全甩给同性恋么?滥交问题更是由于同性恋性生活完全不受现有的社会道德秩序约束,同性恋情侣在法律上不被认可所以不负责任。并且没有像异性恋一样的性健康宣传,同性恋全由自己的本性欲望进行性行为,所以滥交没法被约束,而批判和反对又没法阻止同性恋对性生活的需求,滥交无法被约束了所以,解决同性恋问题,所谓的支持,反对,赞同,批判,讥讽,定罪都没有任何作用在法律上承认并制定相关的同性恋法则,社会上理解包容并接受同性恋群体只有这样,同性恋生活有了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滥交得以停止,社会不再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同性恋,GAY就会愿意公开自己,同性婚姻被社会认可,同夫同妻问题也就解决了法律上承认同性恋婚姻,道德上包容同性恋,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也就一句话,当同性恋不再是异类,同性恋和异性恋之间没有隔阂,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了谢谢PS,点赞够多放我和男友照片(更新中)
提出这个问题之后其实我自己也一直在思考,也跟朋友讨论了这个问题,现在来自问自答一下。先说一下我的结论吧:我现在认为,同性恋并不能算是疾病。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认为同性恋是疾病的逻辑是这样的:因为「同性恋」这个属性限制了带有该属性人类个体的繁殖能力,所以应该算作「疾病」。很多人在回答里质疑了「同性恋限制了人类个体的繁殖能力」这个结论,理由是同性恋也有正常的生育功能。的确,我也认为同性恋在「生育功能」(比如男性的精子数量及活性,女性的卵细胞质量以及子宫内部环境等等)和普通人应该没有显著差异。但是,影响同性恋「繁殖能力」的因素并不是「精子质量」或者「子宫内部环境」这些生理条件,而是精神上「不想与异性发生性关系」。当然,也有很多同性恋迫于社会压力和异性结婚生子(这是非常糟糕的一种结果),但是我相信,如果做一个大样本量的调查,同性恋群体的生育率一定会显著低于异性恋群体的生育率。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想生孩子」,而是不想进行「与异性发生性关系」这个生孩子的必要准备活动。所以,当时我认为,同性恋的这种「不想与异性发生性关系」的精神状态从结果上影响了他们的繁殖能力,应当算是一种疾病。但是,摧毁我这个逻辑的事情在我和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发生了。在讨论的过程中我俩发现,「同性恋」能从结果上影响繁殖能力,与之相似的是,「长的丑」同样也能从结果上影响繁殖能力。如果说「同性恋」是影响了此个体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欲望,那么「长得丑」则是影响了其他异性个体与此人发生性关系的欲望。如果再做一个大样本量的调查,「长的又胖又丑」群体的生育率,可能也会显著低于「肤白貌美气质佳」群体的生育率。但是,难道我们能说「长得丑」也是疾病么?显然不能。所以,我那个「同性恋对个体繁殖能力有负面影响所以是疾病」的逻辑显然也就不能成立了。大概就是这样。
1、异性恋是天生的,是基因决定的,所以不是疾病。举个例子,唐氏综合症也是天生的,是染色体异常导致的,是疾病。2、异性恋是不可逆转(治疗)的,所以不是疾病。治不好的疾病也算疾病。3、异性恋对人体没有造成伤害,所以不是疾病。我认为,除了异性恋给人带来的精神和社会压力之外,最起码还影响了个体的繁殖能力,所以应该也算是对人体造成了伤害。(你说异性恋没压力?世界大同了你还异性恋,还没压力吗)4、繁殖并不是必须的,所以影响繁殖能力不一定算是疾病。但是不孕不育只影响繁殖能力,也算是疾病啊。只影响到了「非生存必需的能力」,并不能做为「不是疾病」的理由。(这条莫名其妙呐,哪点证明性取向影响繁殖能力了,给我一个女人,我来创造一个民族给你看。)最后,还是要声明一下:我并不是在努力试图证明「异性恋是疾病」,只是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想法,总觉得「异性恋不是疾病」的逻辑有点儿问题。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这不是一个抖机灵的答案。我想说的是,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不存在任何病态。你把这三个字换成异性恋也好,左撇子也好,吃豆腐脑加盐还是糖也好,统统成立,你的生活环境桎梏了你的思维,觉得不同于“正常”的即是病态。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何谓“正常”呢?
没有直接对身体造成病理性的损伤啊,那怎么算病呢?
不是那句话的逻辑出了问题,是提问者的逻辑出了问题(没有贬义)。
法律上有一个原则,不能让被告自证其罪,告诉先举证。
你觉得对同性恋是疾病有疑问,那么找出是疾病的证据,而不是让大家证明其不是疾病。
就算它是病~…你也得允许人家有选择治或者不治的权利吧
我觉得单纯作为自然界的生物来讲,在进化中出现导致无法遗传基因下去,无法繁殖后代的性状显然是一种疾病
但是人显然不能单纯的作为生物来讲 所以还是有争议的
最近在学习考公务员的书,所以对逻辑类的东西比较敏感。看了其他人的答案,基本没有遵从三段论的,只是在强调小前提:“同性恋符合(不符合)疾病的定义”,而对于大前提:“疾病的定义”都没有介绍,每个人道理都能说出一大堆,很多却没有说到点子上。用的手机答题,维基上不去,只能从百度上找定义。百度虽然不靠谱,这个定义应该是大差不离,至少可以用来当作大前提来进行逻辑推断。用的手机答题,维基上不去,只能从百度上找定义。百度虽然不靠谱,这个定义应该是大差不离,至少可以用来当作大前提来进行逻辑推断。下面为推理过程。定义中,疾病“表现为症状、体征和行为的异常”。即,命题“一个人有疾病则这个人有症状、体征和行为的异常”为真命题。它的逆否命题也为真。即,命题“一个人症状、体征和行为无异常则这个人无疾病”为真。所以,“如果同性恋症状、体征和行为无异常则同性恋不是疾病。”为真命题。同性恋在“症状、体征”上没有异常。(菊花变松算是异常?至少我是不知道有什么异常,欢迎打脸)在行为上有没有异常呢?几十年前,社会普遍反对同性恋,这时候同性恋算是“异常”的。那时候同性恋确实是疾病。而现在,社会认为同性恋属于正常的行为。所以,“同性恋没有症状、体征上的异常”为真命题。所以同性恋不是疾病为真命题。推理完成,欢迎打脸。
我认为题主其他几条对疾病的理解都不正确。只有一条勉强有点道理就是:3、同性恋对人体没有造成伤害,所以不是疾病。不过我觉得不够准确。我理解的疾病的要素之一是对人体造成痛苦,并且这种痛苦应该是自觉的。换句话说,应该是有某种障碍让自己觉得不爽。更新:感谢某些知友对于这句话的质疑和批评,我补充一点:如果某种疾病是不自觉的,那么一定有社会危害性(比如精神病),而且这种危害性不应该是形而上的,比如让父母伤心,让封建卫道士感叹“人心不古”,让基督徒觉得“违背上帝意愿”之类的,这种危害性应该是诸如杀人,伤人,自杀,自残,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或者无法和他人交流导致无法在社会上生存这样的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风险和负担的危害。而同性恋本身并没有这个意义上的危害。题主又说:我认为,除了同性恋给人带来的精神和社会压力之外,最起码还影响了个体的繁殖能力,所以应该也算是对人体造成了伤害。我觉得在个体繁殖能力这个事情上,首先,未必器质上同性恋不能繁殖,其次,如果同性恋不愿意繁殖,那么这本身并不是痛苦。从这个角度上讲,不孕不育对于本来就一辈子不想要孩子的夫妇来说不应该称之为疾病,他们不但不会为此痛苦反而为此庆幸省了很多麻烦。如果题主认为不愿意繁殖也算是病,那么和尚和修女也都是疾病了?至于精神和社会压力,恰恰说明了这个社会在这方面上存在“社会病”,而不是同性恋者自身。近年来对同性恋者越来越宽容也说明了社会在进步,对社会自身的“疾病”在进行治疗。其实什么是病这个定义真的不那么好下,很多日常百姓口中的疾病的定义里面往往存在大量的主观偏见。比如单眼皮算不算病?长的丑算不算病?如果这些都算病的话,那么整容无疑是一种必要的治疗了。我的理解是:其实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唯一的,根本不存在也不需要一个什么所谓的颇具优越感的“正常”来斜视或俯视看待和定义那些“不正常”。正常与不正常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心态和需求。如果有个教派的教徒认为性交是不道德的,那么可能在他们看来,拥有生殖器就是一种疾病,而先天性没有生殖器才是健康正常的。当然,你们这些富有偏见的人自然可以说这些教徒是变态,说他们有心理疾病。不过我觉得如果人家不妨碍别人,我们为什么不能宽容一些呢?如果人家也没有叫我们这些自诩“正常”的人“色鬼”的话。最后,请问“先天性没有阑尾”这病怎么治?另外,普及一个医学知识:“宫颈糜烂”现在医学界已经普遍认为不是疾病,不需要任何治疗。
你不喜欢吃萝卜只喜欢吃白菜,有的人不喜欢吃白菜只喜欢吃萝卜,这个口味是他们基因决定的。 你喜欢吃香菜嘛?如果大部分人都喜欢吃香菜我要不要也逆转一下你让你吃香菜?不孕不育死不了人。你听说过输精管结扎吗?这是给异性恋做的计划生育手术哦,我看他们过得也不错嘛。不是我们的性取向给我们压力,是社会上某些人的存在给我们压力。我排卵很正常,我朋友射精也很正常,我们都生产很健康的精子和卵子。我们的生殖能力很好,我们想要孩子的话也可以生孩子。
首先,这个星球上的天干地支生老病死新陈代谢并不是人类决定的,人类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无论这一部分多重要,影响力多大,也不是由人类来决定自然规律的。你说人类完全有能力毁掉地球?没错,那人类只是利用自然规律,利用能量规律做的这件事。说回来,炸了地球能说明人类厉害了?来自星星的某人“呵呵”了。然后,人类的地位是什么样的?在这个星球上的生物界里目前是无可撼动的。没有任何其他生物有能力消灭人类,换句话说,某种意义上,人类没有除自己以外的其他生物天敌。再强调一遍,是没有其他生物的天敌,不是没有任何天敌,自然规律想灭你就灭你。为什么?因为人类聪明。人类怎么就聪明了?人类知道要顺应自然规律为己所用。这是人类聪明的地方,而不是对抗自然界的力量。火烧了野鸡好吃?那就取火来烧鸡吃。是取火,摩擦、燃烧这些既成的自然规律生热,而不是什么魔法变出的火。人类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发现把自然规律理顺了,看透彻了,想明白了,用得当了,人类在这个星球上的地位越巩固,于是,人类在永不停息地朝这个方向迈进。但是...可是...然而...However...自然规律那么好理顺吗?Fucking NO!废特么话,要是那么好懂,人类用得着花好几万年走到今天?整个地球只有一种生物能做到这样?当然不是那么容易的,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且,荆棘丛生困难重重。更关键的是,有的人够聪明,有的人不那么够聪明,还有的人蠢到不仅不能贡献,还帮倒忙,自己以为自己够强大,想跟老天爷对着干。于是人类聚集在一起,定下自己的规矩,组成自己的人类圈。一方面,人类发现团结凝聚力量也是自然界放大能量的有效办法,另一方面,人类发现自然界也在自己的规矩下不断得淘汰劣等品。这件事情,总得来说做的还不错,从此人类不再需要每天顶着风寒到处奔波猎食,取而代之,现在人类最重要的事是不断地发现新的自然规律,不断更新不够谨慎的自然规律,不断纠正搞错了的自然规律,以为人所用。背景铺叔完毕,我想我该答题了。直接点说到疾病上,人类发现感冒了是病毒侵入人体,发现了遏制病毒折磨人类的自然规律,我们就能让感冒的人更舒服,不再影响他们的生活。但我们也长头发,你的头发长得太长也会影响你的生活,你如果不理,你就会被挡住眼睛看不见。但你能去医院吗?医院不管,你要去理发店。医院凭什么不管?这是我的规定,我规定那不是病。还有好多好多别的人正承受着更煎熬的折磨,我不能把这种事情也放进我的管辖范畴。所以,有病还是没病,不是自然规律说的,是人类自己说的。人类原来说黑人是低人一等的,后来发现错了,黑人白人并没有相差太多,于是改过来了。人类原来觉得太阳是绕着地球转的,后来发现也不对,于是又改过来了。人类不断发现错误,并改过来,说得轻松,但你听说过斯巴达克斯战死和哥白尼被烧死的故事吗?所以,改正错误并不轻松。现在有人想说同性恋不是病,当然也不会太轻松。但不轻松就不改了吗?人类是要进步的。你不改,我改。我为什么偏要改?因为同性恋没有伤害到我,是异性恋的歧视伤害到了我。我是能生育的,但是我不想生。你也能上哈佛牛津,你为什么没去?人类定了自己的规矩,想让一男一女结婚生子,永远幸福美满的在一起,这是大多数人的美好愿望。但后来人类发现,还有一部分人不开心,因为他们想男男女女永远幸福美满的在一起,这和大多数人的美好愿望不太一样,但并不影响大多数人的生活,所以,我们得改规矩啊!看看自然规律怎么写的?自然规律写的就是让一公一母交配养后代然后死亡吗?没有,同性恋在动物界有的是,动物界也都不是一对一一公一母交配的。我不得不说,现在对同性恋成因的自然规律没有证明,但是这个自然规律已经被发现了,是自然的,像左撇子、黑皮肤一样,于是,人类的原则是尽全力保证更多地人类幸福美满的生活,于是规定同性恋不是病了。我写了将近一个小时,刻意回避你的各种疑问,因为我相信你的疑问根本就不是疑问,是文字游戏,是规矩,都是人类自己的玩意。我默认你是不歧视同性恋的,所以我希望我的回答能有哪怕一点点帮助。说实话,世界上很多问题很难辨认,牛二定律我们初中就学会了,放牛顿那时候搞明白就是巨人。最后一句话,我真心希望你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不然我的答案会很简单:“老子想说他是病他就是病,想说他不是就不是,你要不服想改回来,你就好好学习,争取做到成为能左右那个决定的人。”这么说省事,但我和千千万万同性群体会非常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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