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大沙田传销良庆大沙田那边盛行的是什么行业 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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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2年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街〔2012〕31号
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2012年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辖区相关单位:
根据良庆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良安委〔2012〕3号)要求,现将《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7项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 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依据南宁市良庆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良安委〔2012〕3号)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消除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创建本质安全型矿山企业为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遏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街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我街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街道非煤矿山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人身伤亡总人数不突破城区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露天采石场采用的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进一步改善。
(三)全街道证照齐全的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5%以上,其中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的企业1家以上。
三、总体要求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努力做到“四结合”:一是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相结合,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相结合,促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四是把专项整治与夯实矿山安全基础相结合,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全街道所有非煤矿山以及容易发生非法开采活动的矿区。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精神,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矿山企业深入持久地开展学习宣传,进一步领会好、执行好国务院两个《通知》精神;二是要加大执行落实力度,切实强化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和露天矿山领导现场值班、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现场监督检查等重要制度的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要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矿山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促使企业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到2012年底,全街道证照齐全的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到85%以上,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矿山企业1家以上。
3.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露天采石场在全面推广使用中深孔爆破、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化铲装作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非电起爆、专业爆破队伍一体化服务、挖掘机到达山顶进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作业方式。
4.实施矿山专业人员配备标准。地下矿山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要求设技术总负责人,对矿山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强化其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并配齐采矿、地质、机电、通风、选矿、安全等专业人员,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或者配备安全总监和副总监;地下矿山配备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3人(辖区范围内琪春矿业现处于探矿阶段)。露天采石场要根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即39号令的规定,配备矿山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每班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小型地采矿山企业和露天采石场无法按要求配齐和配备专业人员的,可以聘任安全中介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
5.以预防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地下矿山以开展机械通风、提升运输、排水、供电通讯等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露天矿山以整治掏底式开采、“一面墙”、不分层或不分台阶开采为重点,在全面推广使用中深孔爆破、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化铲装作业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挖掘机到达山顶自上而下进行作业的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开采方式,严惩掏底式开采、“一面墙”和超高台阶行为。
6.坚持严格准入和有序退出,新建、改建、在建和整合技改矿山,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储量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经济分析等因素,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和论证,严格准入;经论证现有技术难以有效治理或投入产出比不合算的矿山,要下决心停产整顿,有序退出;按国家政策要求,今后对以下新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1)低于国家或本地区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的;(2)开采年限小于3年的;(3)相邻露天矿山开采范围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小于300米的;(4)没有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5)没有按规定装备采掘设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
7.加强综合防尘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措施,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尘管理制度;三是坚持实行湿式凿岩、冲洗岩帮、装岩洒水、放炮前后喷雾和个人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四是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情况普查,对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摸清情况,及早处理。
8.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没有建立专职应急中队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兼职应急队伍或明确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职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9.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矿山,着力强化地方政府的“打非”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提高联合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街道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宝宁& 街道党工委书记
&&&&&&& 颜志环&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闭耀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韦利国& 街道安全办主任
玉& 芬& 银海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一烈& 志远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海燕& 金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雨花& 阳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葛& 艳& 银沙社区居委会主任
覃银英& 前进社区居委会主任
罗素平& 五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陆& 士& 玉泉社区居委会主任
白文艳& 玉龙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超文& 坡洋社区居委会主任
玉国华& 玉洞村委会主任
黄锡练& 平乐村委会主任
龚联卿& 那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利国同志兼任,电话4510733。
街道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街道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社区、村务必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实抓细。各社区、村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于2012年5月底前报街道安全办备案。
(二)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严格贯彻执行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一律不能生产,未经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合格的矿山建设项目一律不能动工建设。新开办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后,才能依法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社区、村要继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强化矿山现场安全检查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对生产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矿山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下达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检查到位,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证照不全、屡整不改和非法开采的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强制关闭。
(四)促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
在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所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号)要求,加强指导,稳步推进,促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全面提升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严格执行地采矿山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地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新入矿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及现场带班培训;所有从业人员不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严禁安排上岗作业。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制度
小型非煤矿山,凡是发生死亡1人事故的,给予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的,给予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或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死亡事故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地下开采矿山,发生死亡1人事故的,给予罚款,局部停产3个月;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的,给予罚款,局部停产6个月,全矿停产3个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发生一次死亡3人至5人事故的,给予罚款,全矿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至6个月;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的,给予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严格执行约见警示制度和事故通报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规定》,全区非煤矿山,凡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企业必须到安监部门接受约见警示。
(九)加大打非巡查和上报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非法盗采严重矿区的巡查,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力度,坚决做到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设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的关闭矿井及非法生产、非法盗采等问题,认真排查,并及时上报。
六、专项整治的步骤
(一)部署落实阶段: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用半个月的时间,各社区、村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和具体措施。
(二)深入整治阶段: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各社区、村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治,并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促检查及总结阶段:10月至12月底。从10月份开始,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队到各社区、村进行整治进行督查和检查。各社区、村也要按照自己制定的整治标准进行检查,并于12月5日前向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告。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重点环节的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城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的监管,加快推进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搬迁,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年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我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工作范围
全街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企业,重点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宝宁& 街道党工委书记
&&&&&&& 颜志环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闭耀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韦利国& 街道安全办主任
玉& 芬& 银海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一烈& 志远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海燕& 金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雨花& 阳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葛& 艳& 银沙社区居委会主任
覃银英& 前进社区居委会主任
罗素平& 五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陆& 士& 玉泉社区居委会主任
白文艳& 玉龙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超文& 坡洋社区居委会主任
玉国华& 玉洞村委会主任
黄锡练& 平乐村委会主任
龚联卿& 那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利国同志兼任,电话4510733。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坚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促进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2.规范和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健全完善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19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奖惩;安全培训教育;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承包商管理;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等制度。并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禁擅自超出安全许可范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规定,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引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管理台帐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巩固全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的成果。
5.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涉及氧化、氯化、氟化等危险化工工艺操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桂安委办〔2011〕86号)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环节。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以及审查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符合性;项目的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3)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高温油泵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热紧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
(4)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起重、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5)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6)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企业厂区内外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防雷、防电措施落实情况。
(8)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工艺技术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取证情况;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11)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以及演练情况,应急器材配备情况,与当地大型企业、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合作关系情况。
2.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重点是储存有毒(特别是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大型石油、成品油储罐区,涉及氯、氨、液化气体等被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安全监控仪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况;特别高、低液位报警联锁仪表的完好和投用情况;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液体储罐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防雷、防汛、防倒塌措施的落实情况。
(3)仪表、安全附件检验情况;是否存在超储现象。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外部安全距离。
(6)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3.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重点是承运剧毒、有毒、液氯、液氨、液化气体等被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和易爆化学品的运输企业和单位。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资质。
(2)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
(3)运输车辆、槽车罐体、配载容器和安全附件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4)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落实情况。
(5)应急处置器材、防护用品、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标志灯、安全标示牌、运输通行证配备情况。
(6)运输车辆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运输车辆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无法正常行驶时,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防止客运车辆夹带危险化学品的措施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重点是经营剧毒化学品和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液化气体充装单位。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安全生产(充装)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符合性;“一书一签”(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的落实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槽车罐体惰性气体置换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3)埋地油罐、充装车辆、气瓶等的设备、仪表、安全附件、报警系统检验情况,防渗漏、防上浮、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装卸软管水压试验情况,液化气体充装站防超装措施落实情况;毒介质洗消装置配备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在液化气体充装环节的落实情况;站内外安全距离。
5.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各类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管理和主管部门。
(2)管道上方违章占压、防护距离不够、标识标志缺损、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以及各类管道管线交叉铺设等突出问题。
(3)权属单位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
(三)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1.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安监管三〔2011〕36号) 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报备,并安装监控系统,实施自动化监控,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远程实时监测报警。
2.完善全街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档案,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1.加快先进适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安全风险大和大型化工装置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安装泄漏报警仪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液化气体(有毒液体)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加装阻隔防爆材料。
2.积极指导企业采用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中央企业开展化工生产装置HAZOP,积极推进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应用HAZOP,逐渐将HAZOP应用范围扩大至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积极推进工艺过程安全管理。
(五)推进街道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加快实施搬迁
1.开展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调查,建立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基本档案,实现行业主管、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网所属等有关单位的信息共享。
2.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按照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桂安委办〔号)要求,组织对拟建在建石油库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园区),确保新建、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满足安全要求。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2年3月至12月,分五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底前,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召开会议、公告整治方案、设立举报电话、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单位自查自改阶段。3月下旬至5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具体自查整改方案,落实机构或专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于完成整改的,要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或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停产停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企业自查整改结束后,各单位要向街道安全办和城区安监局报告开展自查整改情况。
(三)检查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情况,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计划等情况。对检查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六落实”,切实推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上级督查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城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内容:一是组织部署情况,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等情况;二是评估各地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通过查阅文件、座谈和现场抽查,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指导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创建安全标准化达标、建立专家安全检查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定期报告等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等情况;三是检查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情况,尤其是对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地区,要检查当地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成效,在前四个阶段工作基础上,组织部署 “回头看”总结活动。各社区、村要针对前四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案。同时,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标准化创建和专家安全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定期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成果。
六、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村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社区、村要按照城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3.主动探索,创新工作。各社区、村要及时发现、了解本地区和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主动探索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方法和途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不断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深入开展。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社区、村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街道安全办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各社区、村要将分阶段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情况,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街道安全办。
请各社区、村,于1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国发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以下简称国办发53号)精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安全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大沙田街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蒋宝宁& 街道党工委书记
&&&&&&& 颜志环&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闭耀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韦利国& 街道安全办主任
玉& 芬& 银海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一烈& 志远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海燕& 金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雨花& 阳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葛& 艳& 银沙社区居委会主任
覃银英& 前进社区居委会主任
罗素平& 五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陆& 士& 玉泉社区居委会主任
白文艳& 玉龙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超文& 坡洋社区居委会主任
玉国华& 玉洞村委会主任
黄锡练& 平乐村委会主任
龚联卿& 那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利国同志兼任,电话4510733。
三、工作目标
通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预防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燃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区域性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力杜绝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四、整治范围
&&&&& 街道范围内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
1.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实施;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安全基础设施;依法开展烟花爆竹从业活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演练,不断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
2.各社区、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3号、国发40号、国办发53号和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燃放各环节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全面加强烟花爆竹从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各社区、村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级建档,专人负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1.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运输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单位和车辆,是否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第1类爆炸品或第1.1项、1.2项、1.3项、1.4项、1.5项、1.6项运输资质,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应从业资格;运输车辆是否符合烟花爆竹运载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加装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GPS);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手续。
2.烟花爆竹经营环节整治内容:一是批发企业的储存场所是否符合GB50161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问题;是否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否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是否存在违规给零售经营点配送产品问题;是否存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是否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经营许可证过期后从事经营活动行为。二是烟花爆竹零售是否存在“一条街”问题;经营点临时存放是否超量、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经营者是否存在私自运输、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问题;是否存在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的问题。
3.烟花爆竹大型燃放活动重点检查:是否按有关规定划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并设有明显的禁止燃放标志,是否在重要的禁止燃放地点(场所)制定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制定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相应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举办焰火晚会是否按要求设置了焰火燃放的警戒区域,并采取相应的安全警戒措施;焰火晚会的燃放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并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
4.烟花爆竹销毁活动主要检查:罚没和废旧过期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按照相关规程及时进行销毁、处置。
(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1. 各社区、村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桂政办发〔号)的规定,由政府统一领导,配合公安、安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以下简称“打非”)。
2. 各社区、村要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 “打非”工作责任制,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切实加强领导,定期配合公安、安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街道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同时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各类非法行为,确保“打非”工作高压态势。
六、阶段划分及整治时间
(一)动员和自查阶段:2012年3月―4月
1.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具体自查整改方案,落实机构或专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于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企业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向城区安监局报告开展自查整改情况,并由城区安监局向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联席办公室汇报。
2.各社区、村要制定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专项整治方案,确保目标和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扎实有效地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工作。
(二)整治阶段:2012年4月―10月。
1.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对自查或聘请机构、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和落实整改资金。组织开展反“三超一改”和反“三违”活动,排查治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 各社区、村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和销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排查和治理各环节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和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活动,依法严惩违法违规经营、运输、燃放、销毁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各社区、村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管理,结合本行业的特点,组织开展经营旺季、高温雨季、运输高峰等时段的专项整治和“打非”专项活动。要加强对“打非”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研究和制定周密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打击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并及时将“打非”工作情况汇报街道专项整治联席办公室。
(三)督查考核阶段:2012年11月。
街道组织督查组,对各社区、村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主要内容:一是组织部署情况,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等情况;二是评估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通过查阅文件、座谈和现场抽查,对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三是检查烟花爆竹事故查处情况,要检查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四是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2月
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成效,在前三个阶段工作基础上,各社区、村要开展“回头看”总结活动。要针对前三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号。对各社区、村“打非”工作进行评估,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年度“打非”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村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社区、村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3.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各社区、村要及时发现、了解辖区内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积极探索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方法和途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不断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深入开展。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各社区、村要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5.街道安全办将适时对各社区、村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社区、村要及时报告各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1〕46号),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良庆区大沙田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宝宁& 街道党工委书记
&&&&&&& 颜志环&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闭耀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韦利国& 街道安全办主任
玉& 芬& 银海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一烈& 志远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海燕& 金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雨花& 阳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葛& 艳& 银沙社区居委会主任
覃银英& 前进社区居委会主任
罗素平& 五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陆& 士& 玉泉社区居委会主任
白文艳& 玉龙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超文& 坡洋社区居委会主任
玉国华& 玉洞村委会主任
黄锡练& 平乐村委会主任
龚联卿& 那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利国同志兼任,电话4510733。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进一步健全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综合治理,落实网格化排查整治,着力夯实街道消防安全基础;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关停一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拘留一批严重违法行为人,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行为,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坚决确保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实现基层基础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部门消防监管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全力确保党的“十八大”和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至3月底)。街道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明确工作奖惩措施。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社会各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社区迅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底至11月下旬)。要在前阶段“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同时,要紧盯“十八大”和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配合城区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要对本地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成果,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大沙田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辖区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察。
六、工作方法
(一)坚持政府主导。要将网格化排查整治贯彻专项整治始终,以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和居民楼院、村组为“网格”,逐一明确监管人员,彻底消除盲区和死角。
(二)坚持部门联动。专项整治期间,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合力。
(三)坚持舆论宣传。专项整治期间,要邀请当地主流媒体跟踪报道行动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
七、整治措施
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涉及建筑结构、设备改造更新的,要合理确定整改期限,责令限期整改。
(二)对涉及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有可能严重危险公共安全的,应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要依法从严查处;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的,依法查处并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对正在施工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要责令停止施工,并督促建设单位拆除。
(五)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六)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督促隐患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除依法处罚外,要报上一级政府挂牌督办。
(七)对非法经营的社会福利机构,要上报民政等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八)对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迁出住宿人员,并依法查处。对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业整改、迁出住宿人员。
(九)对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违章“三合一”建筑要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对无照经营的“三合一”企业,要通报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十)对不配合整改、拒不整改或妨碍执行公务的业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动员一切力量,想尽一切办法,坚决杜绝有影响的亡人火灾事故,确保行动期间火灾伤亡人数实现零增长。
(二)层层督导,狠抓落实。要逐级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捆绑机制,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尤其是要切实加大对火灾多发和工作薄弱地区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巩固成果,建立机制。要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建立健全我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特点,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有效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农村客运进一步规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现象明显减少,农民群众出行便捷、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良庆区大沙田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宝宁& 街道党工委书记
&&&&&&& 颜志环&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闭耀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韦利国& 街道安全办主任
玉& 芬& 银海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一烈& 志远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海燕& 金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雨花& 阳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葛& 艳& 银沙社区居委会主任
覃银英& 前进社区居委会主任
罗素平& 五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陆& 士& 玉泉社区居委会主任
白文艳& 玉龙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超文& 坡洋社区居委会主任
玉国华& 玉洞村委会主任
黄锡练& 平乐村委会主任
龚联卿& 那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利国同志兼任,电话4510733。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范围,加大力度,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彻查行动。日前,各社区(村)要会同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二)狠抓源头,加强监管,全面排查整治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
开展一次营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社区(村)要对辖区内营运企业、客运站场等运输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公路客运车辆和重、中型货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并上报排查情况。
(三)多措并举,求真求实,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的策划。要以“交通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会同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网络,系统开展宣传活动,形成联动效应。对有关道路安全隐患、营运车辆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要在核实后通过媒体曝光,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或纠正。
2.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要结合“八个平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资料,以案释法,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3.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活动。要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场站的安全负责人、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报2011年以来全区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营运车辆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讲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增强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结合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督导,推动措施落实。整治期间,街道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开展好整改工作。
(三)加强调研,建立长效机制。整治期间,要深入了解掌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调研并上报。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街道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巩固和保持辖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平稳的态势。根据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建设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宝宁& 街道党工委书记
&&&&&&& 颜志环&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闭耀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韦利国& 街道安全办主任
玉& 芬& 银海社区居委会主任
周一烈& 志远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海燕& 金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雨花& 阳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葛& 艳& 银沙社区居委会主任
覃银英& 前进社区居委会主任
罗素平& 五象社区居委会主任
陆& 士& 玉泉社区居委会主任
白文艳& 玉龙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超文& 坡洋社区居委会主任
玉国华& 玉洞村委会主任
黄锡练& 平乐村委会主任
龚联卿& 那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利国同志兼任,电话4510733。
二、指导思想及整治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在2011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为我街道建筑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治理内容
一是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情况;二是施工现场脚手架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三是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情况;四是钢管扣件的检验情况;五是深基坑、高切坡的施工方案和支护情况;六是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和安全使用情况;七是人工挖孔桩施工的通风、用电、盖板、堆土、上下交通等安全防护情况;八是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九是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燃气储备站、供应网点的持证经营情况。
四、专项整治范围、重点和要求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二)专项整治重点和要求
1.责任主体安全行为方面
(1)施工和监理企业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 施工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施工和监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和履职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论证、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8)施工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实施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监理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部的定期检查情况;
(9)施工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10)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作业情况;
(11)施工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并层层落实。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记录、整改记录和台账。严格执行住建部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并做好检查记录,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经专家论证后按建设部的有关施工程序方可组织实施。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务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对现场工人的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实用性,使其掌握施工现场的基本防护措施,同时,在每天施工作业开工前要组织开展一线操作人员的班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学习,要以学习《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130―2001)为重点,全面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各施工企业要在自查自纠阶段对企业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并填写《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调查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每月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面
(1)预防高处坠落方面
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项目部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情况;临边、洞口防护情况;脚手架架体内封闭情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楼层防护门设置情况。
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作业人员按规范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每一场所“四口”,每一条“临边”都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井架卸料平台口的防护栏杆和安全门必须按规定设置。各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网的管理,未经市城乡建委备案的安全网,一律清理出建筑施工现场。
(2)预防施工坍塌方面
开展施工坍塌专项整治,重点从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及卸料平台等方面进行整治。
深基坑工程: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及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边坡与基坑的支护设计必须由持有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对涉及深基坑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的关键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并对工程安全性提出指导意见。同时,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和工程实际情况在设计文件中注明边坡与基坑的支护设计的有效时限。深基坑工程设计图必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如有重大修改应重新报审。施工单位对超过5米的深基坑、高切坡工程应根据深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设计图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和组织专家论证。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方不得堆放在基坑(槽)边1.2m范围内,土方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1.5m,并按规定设置好安全通道,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方案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在监测过程中,监测人员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高支模工程: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桂建安监理AL―02表、AL―03表和广西地方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对模板工程和高大模板支架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广西标准DB45/T618-2009)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对高大模板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和组织专家论证。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对工人进行详细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实施。高大模板支架基础必须牢固可靠,支撑于地面时,须在混凝土地面上支立杆;支撑于楼面时,楼面下部要加设支顶,楼面下若不少于两层时至少支顶两层。高大模板支架必须在竖直方向的纵向、横向及水平方向的全平面设置三向剪刀撑,并设置必要的抱柱装置、连墙装置、联板装置以及保险装置等拉结结构,务必保证架体的整体稳定性。严格模板工程支撑体系材料的使用,高大模板必须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或型钢作为支撑材料,钢管、扣件进场后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和检测合格证明。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并留有监测记录,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模板工程搭设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及作业平台钢管支架构造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表格为《高大作业平台支架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支架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支架、高大作业平台支架整架验收记录表》、《扣件拧紧抽样检查表》,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脚手架和卸料平台工程:重点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检查塔吊用卸料平台是否自成受力体系,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采取构造措施,检查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是否采用钢管搭设,构造是否合理。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搭设和使用外脚手架。外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要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实施,对于搭设高度>24m的外脚手架、悬挑外脚手架等脚手架工程,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要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和组织专家论证。外脚手架施工必须跟上主体结构施工,且高于作业面1.5米,起到安全防护作用;脚手架首层及施工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施工层脚手板应设18cm高的挡脚板,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封闭一道脚手板,其余各层应拉设安全平网;脚手架必须搭设专门的上人通道(斜道),禁止人员攀爬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脚手架不得用于模板支撑架;泵送混凝土输送管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卸料平台应单独设计计算,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采用工具化产品,支撑系统必须用钢管搭设,严禁采用木杆分段支顶,严禁与脚手架或物料提升机连接,卸料平台两侧必须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
(3)预防起重机械事故方面
开展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是否经检测合格,是否经过登记备案,附墙和顶升是否经过验收,是否定期进行试验、维护保养;检查物料提升机是否进行了“一视频两联动”改造并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要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要求,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应具有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等证书。物料提升机除应具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规定的安全防护装置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停靠装置必须与吊篮安全门联动,吊篮安全门提起时停靠装置启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门必须与卷扬机联动,防护门未关闭到位卷扬机无法工作,该楼层的警示灯同时亮起。低架提升机(提升高度在30m及以下)的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安装高度20m及以下者,缆风绳不少于1组,安装高度21~30m者,不少于2组。高架提升机(提升高度在31~150m之间)应采用附墙架与建筑物形成稳定的刚性连接,严禁与脚手架连接。
(4)预防物体打击方面
开展物体打击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脚手架外立网防护是否严密,脚手板是否满铺,脚手板上是否乱堆杂物;出入口的防护棚、钢筋加工棚尺寸是否符合高处坠落半径要求;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建筑垃圾运输方案是否合理;架子工上岗前是否经过教育,工作袋是否整理规范;是否按要求设置了警示标志。
(5)预防中毒和窒息方面
重点检查人工挖孔桩施工是否严格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的要求做好通风、用电、盖板、堆土、上下交通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在开挖前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了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对开挖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和组织专家论证。
(6)预防火灾事故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制定项目消防管理制度,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时要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有监控措施并设专人监护;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处,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施工现场(包括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等。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ABC型)、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尤其要重视重点部位(如动火场所、加工厂、脚手架、易燃材料堆放场、生活区等)的消防配置。灭火器必须确保使用有效、可靠。高度超过30米的建筑,要用直径≥50mm立管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置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各施工企业要在自查自纠阶段开展上述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相应填写《高大作业平台支架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支架安全要点检查表》、《高大模板支架、高大作业平台支架整架验收记录表》、《扣件拧紧抽样检查表》及《建筑起重设备责任主体行为及设备管理检查表》、《物料提升机检查表》、《塔式起重机检查表》、《施工升降机检查表》。
3.燃气经营方面
燃气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必须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禁止燃气企业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应依法取得供应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严格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站点。燃气储配站和供应站点应严格执行《GB5》的要求,严禁向液化石油气掺入二甲醚。施工作业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签订安全保护协议,确定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查处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的单位。
各燃气企业要在自查自纠阶段开展上述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填写《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总表》。
五、工作步骤及时段安排
1.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各社区(村)进行动员、部署。2.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7月31日
2. 各社区(村)根据专项整治范围和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整治的重点和措施,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确立下一阶段目标。
3.检查初评阶段:8月1日―8月31日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
4.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通过自查自纠,检查初评,认真总结,对管理中好的做法及先进经验进行交流学习和推广。
5.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由良庆区住建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6.总结评比阶段:11月中旬
各施工企业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照片及各表格于11月10日前报良庆区质监站,各燃气企业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照片及表格于11月10日前报良庆区燃气站,由良庆区住建局将对全年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通报表彰。对专项整治活动,安全隐患严重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分析工作会议,研究整治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及成果。&&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建立常态检查机制,检查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二是自查与抽查结合;三是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四是明查与暗查结合。通过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把专项整治和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日常安全监督、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四)强化舆论宣传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出墙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2012年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
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大沙田街道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的工作方针,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格管理、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深化整治,切实解决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农机行业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全面下降,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街道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 二、整治重点
  规范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镇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建立农业机械路面动态管理的安全检查联动机制,认真排查各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重点联合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切实建立“政府牵头协调、部门按责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村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源头管理。
&&& 三、实施部门
街道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实施。
四、组织机构
组& 长:蒋宝宁& 街道党工委书记
&&&&&&& 颜志环&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福磊&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闭耀新&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梁祖光&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利国& 街道安全办主任
玉国华& 玉洞村委会主任
黄锡练& 平乐村委会主任
龚联卿& 那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祖光同志兼任,电话4512920。
&&&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宣传阶段(3月―4月)
  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通过会议、印发宣传资料、书写标语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治阶段(5月―8月)
  采取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的办法,认真排查各类农机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
  由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到各村督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意见,防止农机安全违法行为反弹,确保整治效果。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1月)
11月15日前,各村对专项活动进行总结,11月20日前进行全街道总结。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农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把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平安农机”的创建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根据专项整治的重点,结合本辖区实际,实施重点突破。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职能,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监控,严格执法。要切实加强拖拉机违法行为的监控工作,加强路检路查,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整治标准。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整治标准,对农机安全社会化管理与农机安全教育机制要重点落实,对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行为要采取综合性措施,对症下药,真正解决问题。
(六)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将专项整治有关情况报城区农机化管理局,并于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街道。
主题词:安全生产& 行业& 整顿& 方案& 通知& &&&&&&&&&&&&&&&&&&&&&&&&&&&
& 抄报:城区安委会&&&&&&&&&&&&&&&&&&&&&&&&&&&&&&&&&&&&&&&&&&&&&&&&&
& 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办党政办公室 &&&&&&&&&&&&&&&&&&日印发&&& &
(共印17份)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良庆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承办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 邮箱:liangqing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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