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赚钱的各种方法维权的方法


张鑫 张坤 赵杰丽
近些年来,由于网络购物具有价格低廉、送货上门、品种丰富等优势,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购物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喜爱,特别是随着软件移动化成为一种趋势,这种购物方式更加方便快捷。全民网购时代悄然到来,但是网络购物乱象层出不穷,让许多消费者很受伤。在鱼龙混杂的网购世界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和措施,经常会出现欺骗、敲诈、虚假等侵犯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网络购物维权现状
网络购物消费者缺少维权意识。当网络购物侵权行为发生时,一些消费者认为进行维权成本太高而且手续繁所,所以宁愿选择息事宁人;另一些消费者认为网络卖家看不见摸不着。即使想进行维权这找不到具体对象,只能忍气吞声。但正是由于消费者缺少维权意识,造成很多网络商家有恃无恐,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出现。
网络购物消费者缺少维权渠道。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网络卖家主体难以认定,找不到具体的经营场所,造成取证困难,调查困难、进行查处困难等很多问题。由于网络购物消费者缺少行之有效的维权渠道,所以很多网络购物消费者的维权都是虎头蛇尾,无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网络卖家违法成本低。“如果有了法律严管严惩,电商就不敢造假卖假,我们在网上购物就放心多了!”网购达人孙女士说,制假售假都是利益所驱,法律对网络售假惩处力度不够大、违法成本低是网购平台上假货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许多网络电商平台缺乏监管,致假货横行。网络交易平台容易产生违法违规问题,主要原因是网店准入把关不严、销售行为管理混乱等。有的网络电商平台为了提高利润,甚至对违法经营睁只眼闭只眼。其次,很多违法网络卖家都存在着“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不如违法”的不良心态。
网络卖家违法主体难以认定。首先,虽然网络电商平台都要求网络卖家进行实名认证,但是总有一些网络卖家利用网络的虚拟性来逃避实名认证,常用的方法是伪造身份证明使用多个名称和网址。其次,由于网络卖家逃避实名认证,一旦出现网络购物纠纷,消费者找不到网络卖家,相关的监督部门也无法核实网络卖家身份,造成查处难的不良后果。
立法水平低。网络科技的发展水平远远超过了网络购物维权的立法水平,造成网络购物维权立法水平明显滞后与网络科技发展水平严重不符,如果网络购物纠纷出现,网络购物消费者找不到有力的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切实利益。
进行调查取证困难。造成调查取证困难的主要原因,第一是网络购物交易过程快捷方便,买卖程序简单,但是网络买卖合同具体内容不明确;第二是为了节省网络购物交易成本,很多网络卖家不提供发票或者其他收款凭证。而网络购物卖家也为了方便不去索要,这项重要证据无法获得,其他证据更是无从查找。第三是网络购物过程中很多证据都是电子形式的,很容易销毁,可能促销的时候一种说法,之后页面就修改了。
网络购物维权解决方案
积极推动网络购物立法。第一,網络购物总体立法水平应与网络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网络购物立法能够解决网络科技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第二,应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网络卖家的信息必须公开,同时加大非法成本和非法惩处力度,努力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良性法制环境。国家工商总局要制定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管理规章,把从事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自然人网店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监管部门强制关闭相关网店,并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线上线下“限期市场禁入”惩戒措施。对为上述行政相对人违法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依法进行处罚并曝光;第三,要规定网络卖家不能通过网络经营的形式进行欺诈行为;对商品的质量有权利担保义务和瑕疵担保义务;经营者未尽到对消费者信息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第四,我国监管网络交易的法规支撑层次较低,仅有部门规章,要积极构建以《电子商务法》为核心,包括网络交易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监管机制、各方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依据和支撑,营造网络交易监管的法律环境。
明确责任主体。首先,要对网络卖家的主体资格进行明确,应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网络卖家必须要进行实名认证,如果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违反,要承担严苛的法律责任,使网络卖家实名认证成为必须遵守的市场准入前提。其次,对网络卖家主体资格进行信用监管。监管部门要与相关职能部门以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为主导,建立信用档案,划分监管等级,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将被投诉举报主体信息、举报量、举报类型等相关信息通过官方平台予以公示,指导电商对平台内违法经营主体进行信息公示,确保交易安全。
针对网络购物交易乱象,消费者应当理智应对。首先,作为一个理智的网络购物消费者应当对网络购物交易平台上的相关合同条款(比如“会员协议”)进行完整的,全面的,仔细的阅读。这里要特别警惕的是有的网络购物交易平台为了阻止消费者进行全面的,仔细的阅读将条款写的晦涩难懂或者专业名词太多,导致消费者失去阅读的耐心,或者有些消费者认为即使发现条款存在问题也没有解决途径和解决渠道,只能点击“已经阅读”和“同意”。第二,消费者与网络卖家之间的对话记录,包括电话通话记录、微信记录、旺旺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等,都应当进行保存,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电子证据也是证据形式之一,法院予以认定。最后,消费者应当对购买的商品都进行当场验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要对短期不用的网购商品就放弃当面验货,如果长时间过后再发现问题,责任分辨不清,相关证据也难以提供。
(作者单位: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维权工作总结 第1篇
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足点,以配合工商部门消费者维权工作为主线,以上海市世博会的举办为契机,在街道等上级部门的领导帮助下,在漕河泾(康健)工商所的关心指导下,全面加强红盾维权联络点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跨前一步,降低社区居民进行消费者申诉的门槛
第一时间接待、受理社区居民的消费者申诉,并加以判断——对于属于居委会工作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调解;对于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的,或不属联络点管辖范围的,及时移送给工商所受理。将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关口前移,不仅打消了社区居民对于进行申诉的顾虑,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二、发挥“前哨”作用,净化小区环境
一方面发动、接受群众举报。对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经营活动,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并协助查处。另一方面利用现有的社区管理机制,做好辖区内经营、消费状况的资料搜集、动态分析工作。发挥联络、沟通的作用,向工商部门反映社区消费者的意见及建议。
三、广泛宣传,提升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与漕河泾(康健)工商所共同举办了若干次消费维权咨询会和法律法规宣讲会,采用多种方式,介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具有典型性、广泛性的消费侵权行为及时向消费者提出警示,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者举报违法经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做好人员培训,用信息化技术为手段更好地开展维权工作
我们的联络员参加了工商部门组织的统一业务培训,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处理能力。同时,经过推选,我联络点设置了一名电脑信息员,信息员负责“工商维权网”网络信息收取、传达,电子邮件收发,通过电子信箱上报联络点工作情况,实现了联络点与工商所各项信息的实时沟通。
维权工作总结 第2篇
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容身点,以共同工商部门花费者维权工作为主线,以上海市世博会的举办为契机,在街道等上级部门的领导赞助下,在漕河泾(健康)工商所的关切指导下,全面增强红盾维权联结点扶植工作,取得了必然的造诣,现将具体环境陈诉请示如下。
一、 跨前一步,低落社区居民进行花费者申诉的门槛
第一光阴款待、受理社区居民的花费者申诉,并加以断定——对付属于居委会工作权限范围内的,实时受理并进行查询访问、调停;对付调停不成或杀青调停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的,或不属联结点管辖范围的,实时移送给工商所受理。将受理花费者申诉的关口前移,不仅消除了社区居民对付进行申诉的牵挂,也将矛盾化解在下层、办理在下层。
二、施展“前哨”作用,净化小区情况
一方面发动、接收群众举报。对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侵害花费者权益等违法经营运动,实时向工商部门反应并帮忙查处。另一方面应用现有的社区治理机制,做好辖区内经营、花费状况的材料搜集、动态阐发工作。施展联结、沟通的作用,向工商部门反应社区花费者的看法及建议。
三、普遍鼓吹,晋升社区居民的自我掩护意识和维权才能
今年以来,我们与漕河泾(健康)工商所配合举办了多少次花费维权咨询会和司法律例宣讲会,采纳多种方法,介绍工商行政治理职能,鼓吹相关司法、律例。对具有范例性、普遍性的花费侵权行为实时向花费者提出警示,进步社区居民和经营者举报违法经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维权才能。
四、做大好人员培训,用信息化技巧为手段更好地开展维权工作
我们的联结员参加了工商部门组织的统一业务培训,已经具备了必然的.专业处置惩罚才能。同时,颠末推选,我联结点设置了一名电脑信息员,信息员负责“工商维权网”网络信息收取、转达,电子邮件收发,通过电子信箱上报联结点工作环境,实现了联结点与工商所各项信息的及时沟通。
维权工作总结 第3篇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区关于老年维权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涉老维权工作,涉老维权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有关做法和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网络健全
今年以来,我区老年维权中心工作人员态度积极,对老年维权中心工作认真负责,以爱心建设为动力,以母爱之心做好老年维权中心工作,区民政局局长裘靖宁、书记苏保俊经常到维权中心指导工作。我们进一步巩固老年维权中心工作网络,完善老年维权中心工作制度,配齐了老年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增添了维权中心办公设施。
二、发挥职能作用,办好涉老难权实事,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我区老年维权中心认真贯彻政法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把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到了实处,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为推动爱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进一步体现了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愁的工作宗旨。
1、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890份。
2、为城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证780份。
3、为11188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1898150元。
4、建成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为405名残疾军人和470名三属发放抚恤金146.1万元。
6、为1687名老复员军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50.3万元。
7、春节期间慰问优抚对象2528人,发放慰问金52.26万元。
8、区、乡两级卫生院为优抚对象看病减免医疗费3.4万元。
9、为7619名农村低保老人发放低保金1728万元。
10、为635名城市低保老人发放低保金247260元。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老年人维权中心建设,提高老年人维权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为老年人服务的思想,始终贯彻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
2、全年建成59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5000份。
4、为城区老年人办理免费乘车证份。
5、为全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1000万元。
6、为405名残疾军人和470三属发放抚恤金584.4万元。
7、为1687名老复员军人发放生活补贴610.2万元。
8、“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老优抚对象。
9、敬老节走访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五保老为五保户发放五保供养经费250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建议经常组织学习交流和外出参观,借鉴先进地区做法,以更好地搞好老年维权中心建设。另外,市、区财政能在涉老维权经费上多予支持。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怎么投诉网络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